Section § 300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与公立学校和社区大学的建设和维修项目相关的法律条款中的具体定义。“建筑师”和“工程师”必须持有有效的州执照。“学区”指特定的学校或社区大学学区。“公共设施”指公立学校或社区大学的建筑物。“屋顶顾问”是指在RCI注册的人员。“屋顶项目”涉及更换或维修设施屋顶的重要部分,不包括小型维修。“替代品”指投标方提出的、与规定项目质量相当的替代材料。

为本条目的目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0(a) “建筑师”指持有州颁发的现行执照的建筑师。
(b)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0(b) “学区”指平均每日出勤人数超过2,500名的学区或社区大学学区。
(c)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0(c) “工程师”指持有州颁发的现行执照的工程师。
(d)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0(d) “公共设施”指公立学校或社区大学。
(e)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0(e) “屋顶顾问”指由RCI(前身为屋顶顾问协会)注册的顾问。
(f)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0(f) “屋顶项目”指公共设施屋顶的更换或维修项目,但“屋顶项目”不包括屋顶维修面积占屋顶总面积25%或以下的项目,或总成本为两万一千美元 ($21,000) 或以下的维修项目。
(g)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0(g) “替代品”或“替代”指投标方提出的、足以替代规格中指定项目的材料、产品、物品或服务,且其质量与指定项目相当,符合第3400条 (b) 款和第10129条 (a) 款的规定。

Section § 3002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在特定条件下,屋顶项目何种材料或产品可被视为“同等”。要被认定为同等,该物品必须在质量、耐用性、设计和外观上与原件相符或超越原件,其功能与原件同样良好,并且即使存在一些偏差,也应与规定要求密切匹配。此外,如果替代品显著改变屋顶系统的性能或耐用性,使其与其他的可比系统相比存在实质性差异,则该替代品是不可接受的,除非仅仅是使用了品牌产品或保修。

(a)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2(a) 就第3400条(b)款和第10129条(a)款而言,对于任何屋顶项目,如果材料、产品、物品或服务符合以下所有要求,则应被视为同等:
(1)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2(a)(1) 该物品在质量、耐用性、设计和外观上至少同等,但不一定颜色相同。
(2)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2(a)(2) 该物品将至少同样良好地履行其预期功能。
(3)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2(a)(3) 该物品即使存在偏差,也基本符合规范中包含的详细要求。
(b)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2(b) 如果替代品导致最终的屋顶系统在性能和耐用性方面与其他的同等或更优系统存在实质性差异,则该替代品可能不等同,但仅仅因为包含专有产品或专有保修而不同则不在此列。

Section § 3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屋顶工程的详细要求或技术规范,都应该以鼓励更多潜在承包商或投标者参与竞争的方式来制定。

任何屋顶项目的技术规范应旨在促进竞争。

Section § 300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建筑师、工程师、屋顶顾问以及其他参与屋顶项目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披露任何财务关系。他们必须签署一份证明声明,以确保没有未披露的关系。但是,在上市公司中持有少于10%的股份则无需披露。那些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能披露所需信息的人,可能需要对因此给该区造成的任何额外成本承担经济责任。他们还可能面临最高1,000美元的民事罚款,并可能受到公共检察官的起诉。

他们签署的证明还包括承诺不给予或接受与项目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财务激励,并且任何现有的财务关联都必须充分披露,并提供必要的详细信息。

(a)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6(a)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6(a)(1) 提供与屋顶项目相关的专业服务的建筑师、工程师或屋顶顾问,应在专业服务开始前,通过填写并签署(b)款规定的证明书,披露任何财务关系。参与屋顶项目投标或提案的材料制造商、承包商或供应商,应在授予合同时,通过填写并签署(b)款规定的证明书,披露任何财务关系。建筑师、工程师、屋顶顾问、材料制造商、承包商或供应商应向该区提供该证明书。
(2)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6(a)(2) 建筑师、工程师、屋顶顾问、材料制造商、承包商或供应商,如果其本人或实体是某公司的股东,且该公司股票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向公众公开发售并已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并且该本人或实体持有该公司的有表决权流通股不足10%的,则无需披露该财务关系。
(3)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6(a)(3) 建筑师、承包商、工程师、材料制造商、屋顶顾问或供应商,如果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能根据本条规定披露财务关系,则应就因未披露的财务关系而导致该区产生的、与竞争性投标相比可合理归因于超额或不必要成本的任何费用,向该区承担责任。
(b)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6(b) 本人,[姓名],[雇主名称],兹证明本人未曾就屋顶项目合同向任何人提供、给予或同意给予,或从任何人处接收、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礼物、捐款或任何财务激励。本证明书中所使用的“人”指任何自然人、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工会、委员会、俱乐部或其他组织、实体或个人团体。此外,本人,[姓名],[雇主名称],兹证明本人目前没有,且在合同履行期间也不会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未在下方披露的与任何建筑师、工程师、屋顶顾问、材料制造商、分销商或供应商的任何财务关系。
本人,[姓名],[雇主名称],就以下屋顶项目合同与建筑师、工程师、屋顶顾问、材料制造商、分销商或供应商,或其他人存在以下财务关系:
建筑物名称和地址,合同日期和编号
本人证明,据本人所知,本披露内容真实无误,或被认为是真实无误的。
签名日期
打印姓名
打印雇主名称
(c)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6(c) 任何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未能在(b)款规定的披露中披露财务关系的人,除任何其他可用补救措施外,还应处以最高一千美元($1,000)的民事罚款。根据本规定提起的民事罚款诉讼可由任何公共检察官以加利福尼亚州人民的名义提起。

Section § 30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在加州举报串通投标和不当投标行为。如果您怀疑地方政府层面(如市或学区)存在串通投标,您可以联系洛杉矶总检察长办公室的反垄断法部门,或使用他们的在线投诉表。对于涉及州政府资金的不当投标问题,您应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州审计局举报人热线。

(a)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8(a) 举报涉及地方政府机构和雇员(包括但不限于县、市和学区雇员及官员)的串通投标行为,任何利害关系人可联系总检察长办公室反垄断法部门,地址:300 S. Spring St., Ste. 1702, Los Angeles, CA 90013,电话:(800) 952-5225,或填写总检察长办公室互联网网站上的在线投诉表(针对企业/公司的消费者投诉),网址为 ag.ca.gov/contact/complaint_form.php?cmplt=CL。
(b)CA 公共合同 Code § 3008(b) 举报涉及州政府资金的不当投标行为,任何利害关系人可联系州审计局举报人热线,适用于任何州政府机构或院校,电话:800-952-5665,或邮寄至 555 Capitol Mall, Suite 300, Sacramento, CA 95814。

Section § 301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说明,如果学区或社区学院学区是根据其他条款(即学区根据第20113条,社区学院学区根据第20654条)中规定的特定条件运作的,则本条款不适用于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