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的规定应适用于门多西诺县防洪和水资源保护区签订的合同,依照1949年法规第995章的规定。
水区法案门多西诺县防洪和水利区
Section § 21141
本法律规定了如何处理超过 2,000 美元的建设工程合同。通常,这些合同必须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后,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中标人必须提供履约和支付担保。
如果未收到投标、项目低于 2,000 美元,或者出现紧急情况,董事会可在全体成员一致投票通过的情况下,不经招标直接处理工程。
此外,区域可以在不发布招标广告的情况下购买价值不超过 2,500 美元的材料,前提是这些材料不用于超过该金额的新建工程。本法律不适用于与美国政府签订的合同,也不适用于经区域投票批准的合同。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1141(a) 本条规定之外,所有估价超过两千美元 ($2,000) 的任何工程单位的建设合同,均应按照本条规定的方式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董事会应在该区出版的日报上刊登三次或在周报上刊登两次广告,邀请对工程建设提交密封投标书,并可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单独分包。董事会应要求中标人向董事会提交经董事会批准的良好且充足的担保金,以保证忠实履行合同以及支付劳务和材料索赔,该担保金应包含《民法典》第四编第六部分第三章(自第 9000 条起)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受该章规定的约束。董事会还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在此情况下,董事会可以重新发布招标广告。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1141(b) 如果根据广告未收到任何投标书,或者工程估价不超过两千美元 ($2,000),或者工程属于紧急工程,董事会可在所有在场成员一致投票通过的情况下,不发布招标广告,通过自营方式完成工程。在紧急情况下,如果不再发布合同招标通知,董事会应遵守第 2.5 章(自第 22050 条起)。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1141(c) 区域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用于任何合同工程或自营工程的材料和用品,无需发布招标广告;但是,用于任何新建工程或改进工程(第 (b) 款所述工程除外)的材料和用品,如果成本超过两千五百美元 ($2,500),则不得在未发布招标广告并将合同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之前购买。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1141(d)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根据第 3 条授权与美国签订的合同,也不适用于经区域选民投票授权的合同。
建设合同 最低负责任投标人 报纸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