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210

Explanation
本节指出,本条中概述的规则适用于萨克拉门托县水务局签订的合同,具体依照1952年某次立法会议的规定。

Section § 212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赋予一个机构签订合同、雇佣员工以及采取一切必要行动以实现其目标的权力。该机构的董事会可以选择管理施工项目或其他任务,既可以通过聘请外部承包商,也可以由其内部管理人员自行处理。

Section § 2121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成本超过 3,000 美元的建设项目的规则。通常,合同必须在当地报纸刊登广告后,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中标人需要提供担保金,以确保他们完成工作并支付任何索赔。董事会可以拒绝投标并在必要时重新招标。

如果没有收到投标,或者项目成本为 3,000 美元或更少,或者在紧急情况下,董事会可以通过全体成员一致投票,跳过招标程序,直接雇佣工人完成工作。紧急工作仍需遵守额外规定。材料和用品可以直接购买,无需招标。

本法律不适用于在特定条件下与美国政府签订的合同,或经机构选民直接投票授权的合同。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1212(a) 除本条另有规定外,所有估价超过三千美元 ($3,000) 的任何工程单位的建设合同,均应按照本条规定的方式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机构的董事会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6066 条的规定,在机构管辖范围内发行的普通报纸上刊登广告,邀请对工程建设提交密封投标书,然后方可签订任何合同,并可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单独通过合同授予。董事会应要求中标人向董事会提交经董事会批准的良好且充足的担保金,该担保金以忠实履行合同和支付任何劳务及材料索赔为条件,并包含《民法典》第 4 编第 6 部分第 3 章(自第 9000 条起)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并受该章规定的约束。董事会还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在此情况下,董事会可以重新发布招标广告。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1212(b) 如果根据广告未收到任何投标书,或工程估价不超过三千美元 ($3,000),或工程属于紧急工程,董事会经所有在场成员一致投票通过,可以不发布招标广告,通过直接雇佣方式完成工程。在紧急情况下,如果不再发布合同招标通知,董事会应遵守第 2.5 章(自第 22050 条起)的规定。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1212(c) 机构可以在公开市场上采购用于任何工程的材料和用品,无论是通过合同还是直接雇佣方式,无需发布招标广告。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1212(d)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根据 1952 年第一次特别会议法令第 10 章第 6 条的授权与美国签订的合同,也不适用于经机构选民投票授权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