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156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指出,本条中的规则和指导方针适用于大都会水区签订的合同,具体内容已在1969年通过的立法中明确规定。

Section § 2156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公共法人”一词,包括美国、美国的任何公共机构、任何州,或州的任何政治区或下属机构。

本条所称“公共法人”指并包括美国或其任何其他公共机构,或本州或任何其他州,或其任何政治区或下属机构。

Section § 215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一个区与一个或多个公共或私人组织合作,无论这些组织位于本州境内还是境外,以履行其职能。这包括与这些组织达成协议,为采购、建设和日常运营提供资金。

Section § 2156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公共或私人公司之间的合同,规定它们如何分摊其联合项目或运营的成本、利益、服务和产品。它允许它们决定由谁以及如何处理这些责任。合同还可以包含更详细的协议,以帮助它们高效地实现目标。

Section § 2156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董事会权力,决定施工项目应如何实施,以及这些项目的合同应如何授予。这包括决定为实现其所依据的特定法案目标所需的劳务、材料和物资。

董事会可以规定工程建设的方法,以及签订工程、结构或设备建设合同的方法,或提供或供应为实现本法案任何目的所需的劳务、材料或物资的方法。

Section § 21565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区需要完成一项费用达到或超过25,000美元的工程,并且这项工程不是由区自己的员工完成的,那么他们必须将合同授予出价最低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但是,他们必须首先发布公告征集投标,并且他们可以选择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

Section § 21566

Explanation

本条允许负责监督区合同的董事会规定,所有使用的商品和材料必须在美国或其属地制造。在招标和授予合同时,如果国内制造的机械和材料容易获得,董事会还可以要求承包商和分包商仅使用这些国内制造的机械和材料。

董事会在根据第 (21565) 条的规定进行招标和授予合同时,可以要求根据此类合同提供给该区的所有物品必须在美国或其属地制造、生产或加工。如果董事会认定可获得,则可以禁止承包商或任何分包商在履行此类合同时使用或涉及所有机械或材料,除非这些机械或材料是在美国或其属地制造、生产或加工的。

Section § 215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发生紧急情况,董事会可以在需要完成工作或购买材料、设备等物品时,跳过通常的招标广告程序。但是,他们必须遵守从第22050条开始的特定紧急程序。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1567(a) 尽管有第21566条的规定,当任何维修、改造或其他工程,或材料、用品、设备或其他财产的采购被董事会认定为紧急情况时,合同,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其他形式,均可不经广告或招标而授予。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1567(b) 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将不发布合同招标通知,董事会应遵守第2.5章(自第22050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