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区法案圣克鲁斯县防洪和水资源保护区
Section § 21280
本法律条款规定,本条中的规则适用于圣克鲁斯县防洪和水资源保护区签订的合同。这些规则遵循1955年某项特定法律中设定的指导方针。
Section § 2128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项施工工程的估价超过5,000美元,除非适用特定例外情况,否则合同必须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确定最低负责任投标人的程序在其他条款中有所描述。
Section § 21282
如果你需要为新建工程或改进项目购买材料和用品,且费用超过5,000美元,你必须首先进行招标。然后,合同必须授予满足要求并提供最低价格的投标人。
Section § 21286
向区提交投标或提案时,投标人必须附上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保证金,金额至少为提案总额的10%。如果提供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及两名担保人签署,担保人需要证明他们有能力支付保证金金额的两倍。或者,也可以提供公司担保债券,但该区必须批准。
Section § 21287
Section § 21289
Section § 21290
在紧急情况下,如果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董事会可以快速更换或修理建筑物,无需遵循通常的正式程序,例如制定计划或进行招标。工作可以由董事会自行组织人员完成,也可以通过承包商完成,或者两者结合。承包商只能收取实际的人工和材料成本,外加不超过15%的额外费用,用于支付各种成本和利润。但材料必须以最低市场价格购买。
然而,如果跳过招标程序,董事会必须遵守另一部法律中从第22050条开始规定的具体程序。
Section § 21292
Section § 21293
Section § 21297
本节允许一个实体与联邦、州、地方政府或私人当事方签订合同,以获取财产或建设、维护和运营各种项目。它可以租赁或租用必要的财产,并接受这些当事方提供的劳务、材料或资金等形式的捐助。此外,它还可以根据《联邦垦务法》与美国合作,开展涉及灌溉、排水、防洪或供水的项目,并为此类项目承担财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