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38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本条中的规则专门适用于西湾快速交通管理局根据1964年通过的一项法律所处理的合同。

本条的规定应适用于西湾快速交通管理局的合同,依照1964年法规第104章第一次特别会议的规定。

Section § 2038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该机构权力,可以建设一个系统或其任何部分,并以其认为合适的条件获取必要的财产。该机构可以直接开展工作,购买材料,雇用劳工,而无需授予建设合同。如果与公共机构或美国政府合作,该机构可以支付其应承担的费用份额,这些实体可以使用这笔资金来帮助建设或完成该系统。 重要的是,该机构签订的建设合同不受通常的州合同规定(《州合同法》)的约束,而是受此处列出的具体规则管辖。然而,《政府法典》的另一个特定章节确实适用于这些合同。实质上,该机构在签订建设合同方面具有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