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规定适用于平面交叉分离区签订的合同,此类区域的设立和运作依据《街道和公路法》第9编第2部分(从第8100条开始)的规定。
地方机构公共工程法等级区域划分
Section § 20471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为一个项目发布工程招标公告,可以针对整个项目,也可以针对项目的特定部分。招标公告必须在当地发行量大的报纸上至少每周刊登一次,连续两周。公告中必须提及现有的项目计划,以供查阅更多细节。如果委员会希望对项目的不同部分进行单独招标,那么这些部分必须在相关命令中详细说明。无论是针对整个项目还是单独部分的招标,都可以在同一份公告中同时发布。
委员会应根据会议记录中载明的命令,依照此前已通过并备案的计划,通过在区域内出版的普遍发行的报纸上至少每周一次、连续两周发布招标公告,为项目建设进行招标,可作为一个整体或分段进行,视其认为合适。该公告应提及该命令和计划以获取更多详情。如果委员会选择接受项目各部分的单独投标,则该命令应描述需要单独投标的各个部分。委员会可在同一时间并在同一公告中,既为整个项目的建设招标,也为单独部分的建设招标。
建筑招标 项目分段 招标公告
Section § 20471.5
参与建筑工程投标时,所有投标书都必须装在密封信封中提交,并附带以下任一种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由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这种保证金是为了在投标者未能履行投标承诺时,为委托方提供财务保障。如果投标者没有中标,他们的保证金会在合理时间内退还,最迟不得晚于中标者获得合同后的60天。
所有建筑工程投标均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471.5(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471.5(b) 抬头为委员会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471.5(c) 抬头为委员会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471.5(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抬头为委员会的投标担保函。
在授予最低投标者合同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委员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授予合同之日起超过60天持有该保证金。
建筑投标 密封投标 投标保证金
Section § 20472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项目的建设合同或其任何部分,在发布招标公告后,必须授予出价最低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如果委员会对任何投标不满意,他们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并以与最初公告相同的方式和持续时间重新发布招标。
每一个项目建设合同,或任何分段(如果项目分段建设),经公告后,应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或者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针对项目建设或任何分段的投标,并可以按照发布建设招标公告所规定的相同方式和相同时间长度,重新公告招标以进行该工作。
建设合同 最低负责任投标人 招标公告
Section § 20473
在合同签署之前,提交工作投标的人必须向该区提供一份担保,以确保他们能妥善履行合同义务。这份担保的金额应至少是合同总价值的一半。此外,他们还必须提供另一份担保,保证支付完成合同所需的任何劳务和材料费用。这两份担保都必须符合特定政府法规中规定的条款。
投标人义务 合同履约担保 区域担保
Section § 20474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区可以通过其委员会签订合同,但合同只有在该区的选民在选举中批准后才有效。这次选举的目的是发行债券或允许征税来为合同提供资金。如果选民不批准,合同将立即取消,并且任何债券都必须退还给承包商。
合同应由委员会代表区执行,但须经区选民在为发行债券或授权征税以支付合同而召开的选举中表达的批准或否决。如果选民未能批准债券发行,或未能授权征税,合同应立即作废,无需通知,委员会应立即将债券退还给承包商。
区合同 委员会批准 选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