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3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LACMTA)在公共工程项目招标中采用一种不同的方法,称为“工作订单合同”。这种方法是可选的,不会取代传统的招标方式。

它要求这些合同必须通过竞争性招标,并授予给提供合格投标的承包商。该法律确保LACMTA可以使用这种方法,而不受其他采购规则的限制,但它不会干涉现有的工会工作协议。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各项: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5(a) 立法机关在颁布本条时,意图是授权一种替代性的可选程序,仅适用于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以工作订单合同作为公共工程项目的交付方式进行招标。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5(b) 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可采用工作订单合同作为交付方式,但这不会排除使用传统交付方式。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5(c)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的工作订单合同应通过竞争性招标,并授予给提供合格响应性投标的投标人。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5(d) 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应有权使用本条中概述的采购方法进行工作订单合同,尽管有任何其他适用的采购要求。
(e)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5(e) 本条不会影响受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集体谈判协议保护的工作。

Section § 20385.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或“管理局”这一术语,特指根据《公用事业法典》第130050.2条设立的同一机构。

本条中使用的“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或“管理局”指由《公用事业法典》第130050.2条设立的洛杉矶县大都会交通管理局。

Section § 20386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机构使用工作订单合同的流程。工作订单合同是针对重复性维修和改造工作(而非新建工程)的协议。所有合同必须遵守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和项目劳动协议。

合同应通过竞争性招标,并且必须建立一个公平的投标评估系统。招标将制作单独的文件,参与文件准备的人员不得后续投标。投标必须包含价格调整并列出任何分包商。合同可以授予被认定为合格且响应的投标人,对于价值低于25万美元的合同,有特殊程序可授予小型企业或残疾退伍军人企业。

(a)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a)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a)(1) 机构可以采用本条规定的采购方法用于工作订单合同。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a)(2) 机构不得就受适用的集体谈判协议保护的工作签订合同。所有工作订单合同应遵守机构的所有集体谈判协议。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a)(3) 机构的工作订单合同应通过竞争性招标,并授予提交合格响应性投标的投标人。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a)(4) 工作订单合同应适用于按照单价执行的维修、改造或其他重复性工作。不得授予任何新建工程的年度合同。
(5)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a)(5) 工作订单合同应受制于机构与洛杉矶/橙县建筑行业工会之间的项目劳动协议,或该协议的修订或延期。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b) 工作订单合同的招标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b)(1) 机构应准备一套工作订单合同的招标文件。文件应包括单价目录或其他既定单价、工作订单合同条款、工作订单合同技术规范,以及机构认为充分描述其需求所需的任何其他信息。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b)(2) 由机构聘请协助制定工作订单合同招标文件的建筑师、工程师、顾问或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或参与工作订单合同投标的准备工作。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b)(3) 机构可以针对单一工作订单合同招标授予多个工作订单合同。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c) 机构应制定一套评估工作订单合同投标的系统,用于授予工作订单合同。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d) 工作订单合同的授予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d)(1) 机构应根据 (b) 款 (1) 项准备的文件,制定工作订单合同的招标请求,邀请工作订单承包商以机构规定的方式提交密封投标。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d)(2) 每个投标的工作订单承包商应在其投标中包含一个或多个基于合同技术规范,对招标请求中提供的既定单价的调整系数。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d)(3) 每个投标的工作订单承包商应同意指明根据工作订单合同执行工作订单时将使用的任何分包商。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d)(4) 工作订单合同的授予(如有)应授予机构根据其预先确定的标准认定为合格且响应的工作订单承包商或多个工作订单承包商。
(5)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d)(5) 工作订单承包商应遵守机构的项目劳动协议(如适用)。
(6)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d)(6) 尽管有 (4) 项规定,机构可以通过其确定的程序,将价值等于或低于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任何维修或翻新工作订单,授予根据机构的小型企业认证程序或机构接受的任何类似认证程序确定的,同时是经认证的小型企业的工作订单承包商,或授予经总务部认证的,同时是残疾退伍军人企业的工作订单承包商。

Section § 2038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对订单合同中可授予的金额设定了限制:初始期限最高为500万美元,且每个单独订单最高为100万美元。这些合同初始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并可续签两次,总计三年,在后两个期限内,最高总额为1000万美元。重要的是,不得将任务拆分成更小的订单以规避这些财务上限。所述美元金额可根据加州生活成本的变化每年进行调整。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5(a) 根据单个订单合同可授予的最高总金额在订单合同的初始合同期限内不得超过五百万美元 ($5,000,000)。任何单个订单不得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5(b) 订单合同的初始合同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可延长或续签两个后续年度期限,在合同的后续两个期限内,最高金额为一千万美元 ($10,000,000)。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5(c) 不得将工作拆分或分割成更小的订单,以规避本条的成本限制条款。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6.5(d) 本节中规定的美元金额可每年调整,以反映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变化。

Section § 20387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所有根据工作订单合同完成的工程必须遵守特定法规,否则将面临处罚。使用分包商的承包商必须确保这些分包商拥有必要的执照和资质。如果发现承包商违反了这些规定,例如进行“投标套利”,主管机关可以取消合同,在规定期限内禁止该承包商承接未来合同,或停止当前项目的施工。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7(a) 所有根据工作订单合同招标的工程均应遵守第1部分第4章(自第4100条起),并受该章规定的所有处罚和条款的约束。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7(b) 就本条而言,如果工作订单承包商选择使用分包商,该工作订单承包商应核实该分包商持有并保持所需的适当执照和资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7(c) 如果主管机关在进行行政正当程序审查后,认定存在违反第1部分第4章(自第4100条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订单承包商的“投标套利”行为,主管机关可以终止该工作订单合同,宣布该承包商在主管机关确定的期限内不具备未来工作订单合同的资格,或撤销授权该承包商继续进行已授予的工程。

Section § 20387.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订单合同的责任和要求。首先,它要求这些合同明确规定谁负责确保遵守劳动标准。其次,它规定这些合同下的工人必须获得普遍工资,不受任何项目成本门槛的限制。第三,承包商必须根据合同签发时的普遍工资率支付工资,包括加班和节假日的额外费用。最后,法律规定,应劳工代表的要求,必须指派一名监督员来确保工地的劳动法律合规性。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7.3(a) 订单合同应在订单合同的一般条款中规定负责确保遵守《劳动法》第二编第七部第一章第2条(自第1770条开始)的一方或多方。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7.3(b) 就订单合同而言,普遍工资应适用于订单合同项下所有订购的工作,无论《劳动法》第1771.5条规定的门槛如何。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7.3(c) 订单承包商应支付主管机关签发订单合同时生效的普遍工资,以及工业关系部在订单合同期限内公布的所有增长,包括工业关系部公布的所有加班、节假日和轮班规定。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7.3(d) 主管机关应指定一名个人作为监督员,应其项目劳动协议中指定的劳工代表的要求,检查工地是否存在劳动合规违规行为。

Section § 20387.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承包商提交自己的估算之前,必须为工作订单合同下的每项工作制定一份独立的成本估算。目的是通过将承包商的估算与独立估算进行比较,以确保其合理性,从而防止欺诈和低效。如果承包商的估算被认为不合理、不具成本效益或不合意,主管机关可以选择不发布该工作订单并探索其他方案。

为防止欺诈、浪费和滥用,主管机关应为根据工作订单合同制定的每一份单独工作订单准备一份独立的成本估算。该估算应在收到任何工作订单承包商对该工作的估算之前准备,并应与工作订单承包商的估算进行比较,以在发布任何工作订单之前确定该估算的合理性。如果主管机关发现工作订单承包商为特定工作订单执行工作的估算不合理、不具成本效益或不合意,主管机关可以选择不向该工作订单承包商发布工作订单,而是可以利用任何其他可用的采购程序,或选择不推进该工作。

Section § 20388

Explanation

《公共合同法》的这一节要求某个机构在2028年1月1日前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其使用工作订单合同的情况。该报告必须详细说明其评估投标的系统、每份已授予合同的信息,以及对工作订单合同的总体评估。该报告必须遵循另一部法律中规定的指导方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8(a) 机构应在2028年1月1日或之前,向立法机关的相应政策和财政委员会提交一份关于本条项下工作订单合同使用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信息: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8(a)(1) 描述机构用于评估工作订单合同投标以授予工作订单合同的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机构用于确定合格且响应迅速的工作订单承包商的标准。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8(a)(2) 描述每份已授予的工作订单合同以及获得该合同的承包商。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8(a)(3) 对本条项下工作订单合同使用情况的评估。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88(b) 根据(a)款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203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的有效期只到2029年1月1日。在此日期之后,它将不再有效或可执行。

本条仅截至2029年1月1日保持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