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机构公共工程法旧金山湾区捷运区
Section § 20220
本法律条款说明,本条中列出的规定专门适用于旧金山湾区捷运区签订的合同,这些合同需遵循《公用事业法》中从第28500条开始的另一部分所设定的指导原则。
Section § 20221
本节规定了根据不同支出门槛,如何处理采购供应品和建设设施的合同。对于超过 $150,000 的采购,合同会授予出价最低且负责任的投标人,或者提供“最佳价值”(包括质量和价格)的投标人。对于超过 $10,000 的建设工程,合同会授予出价最低且负责任的投标人。招标公告必须提前10天发布。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拒绝所有投标。
如果采购(指购买物品)低于 $150,000,或建设工程低于 $10,000,则需要至少三份报价进行比较。对于低于 $100,000 的支出,总经理可以做出决定,但必须将所采取的行动告知董事会。
Section § 20221.1
这项法律允许旧金山湾区捷运区理事会选择自行管理其连接旧金山国际机场的交通设施扩建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如果他们选择自行处理,则必须遵循特定的采购程序。
首先,他们必须向多家潜在承包商发布资格预审申请,以确保公平竞争。这些资格的详细信息必须在接受回复前至少10天公开刊登广告,并且必须列出技术技能和财务能力等标准。
符合这些标准的承包商将被预审合格。该区可以选择多次进行此预审程序。如果他们至少有三家预审合格的承包商,他们将被邀请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合同将授予符合必要条件的最低投标者。
理事会保留在必要时拒绝所有投标并要求重新投标的权利。
Section § 20222
Section § 20223
Section § 20224
Section § 20224.5
参与建筑工程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密封的投标书,并附带一份保证金。这份保证金可以是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者由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所有这些都必须指定支付给该区。如果投标人未能中标,他们的保证金将在合理时间内退还,最迟不超过合同授予最低中标者后的60天。
Section § 20226
通常情况下,采购需要遵守特定的规定。但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在三分之二成员同意的情况下,购买原型设备或进行修改以进行测试,而无需遵循合同或招标等常规程序。这只有在董事会认为常规流程不适合区运营时才适用。
Section § 20227
Section § 20228
本节允许区内人员在特定交通项目上执行某些类型的工作,尽管通常此类工作会通过竞争性招标流程进行。此例外情况适用于工作在现有轨道12英尺范围内,或涉及列车控制和电力等关键系统,且存在安全风险时。然而,总的政策仍然是互联工作应通过竞争性招标完成。
Section § 20229
Section § 20229.1
这项法律允许旧金山湾区捷运区在常规采购方式不适合其需求时,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购买电子设备和专用轨道交通设备,例如轨道车辆。法律详细规定了这一流程,包括准备并公布征求建议书(RFP)、评估提交的方案,以及选择最符合该区利益而非仅仅价格最低的方案。此外,法律还提供了对征求建议书流程提出异议的指导方针,规定异议必须具体,并且可以由理事会听取。此外,法律指出,如果该区已经租赁了某些设备,在必要时,他们可以直接从出租人那里购买这些设备,无需遵循常规程序。合同中关于女性和少数族裔企业的条款,在中标后不得重新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