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39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本条中的规则适用于县监事会签订的、用于建造、修复或维护县级公路的合同。这些合同应如何处理的具体细节在《街道和公路法典》的另一部分中有所规定。

本条的规定适用于监事会签订的县级公路建造、维修或养护合同,依照《街道和公路法典》第2编第4章(自第1070条起)的规定。

Section § 203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县级公路工程的费用预计超过2万美元,监事会必须命令进行彻底的规划和设计工作,包括勘测和详细的技术规范。

此外,在洛杉矶县,监事会可以针对具体项目将这项任务分配给县公路专员。

这项法律将在2030年1月1日之后失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1(a) 凡监事会认定任何县级公路上的必要工程预计费用超过两万美元 ($20,000) 时,监事会应命令对拟议工程进行明确勘测,并应指示准备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平面图和规范。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1(b) 洛杉矶县监事会可以按项目逐项将(a)款所述职责授权给县公路专员。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1(c) 本节仅在2030年1月1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203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利福尼亚州的某个县计划对公路进行施工,且估算费用超过2万美元,那么在项目开始前,他们必须进行详细的勘测,并准备全面的计划和技术规范。但是,这项规定要到2030年1月1日才会生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1(a) 每当监事会发现任何县级公路的任何必要工程的估算费用超过两万美元($20,000)时,监事会应下令对拟议工程进行明确勘测,并指导编制纵断面图、横断面图、平面图和技术规范。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1(b) 本条将于2030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039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当委员会收到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规范时,必须发布公告,邀请对该工程进行密封投标。该公告应提及具体的项目计划,并说明开标时间。该公告必须在委员会指定的区域内,至少在日报上刊登十次,或在周报上刊登两次,并且所有这些都必须在开标日期之前完成。

Section § 2039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建筑工程的投标书都必须以密封信封的形式提交,并且必须附带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投标担保函中的一种作为保证金。这些保证金旨在保护县政府,以防投标者在中标后退出。

如果投标者未能中标,县政府必须在合理时间内退还其保证金,且最迟不得超过项目授予其他投标者之日起的60天。

所有建筑工程投标书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2.5(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2.5(b) 签发给县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2.5(c) 签发给县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2.5(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签发给县的投标担保函。
在将合同授予最低投标者后,未中标者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但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授予合同之日起超过60天持有该保证金。

Section § 203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董事会收到合同投标时会发生什么。董事会应公开开启所有投标,并将工作交给报价最低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但是,如果投标价格过高,董事会可以拒绝这些投标,转而让当地的道路委员会来完成这项工作。董事会还可以选择拒绝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董事会可以通过一项决议,允许一名官员在公开会议上开启投标,然后在随后的董事会会议上报告结果。招标通知必须包含会议时间、地点以及负责官员的详细信息。

Section § 20394

Explanation
如果有一个预估费用为两万五千美元或以下的县级公路项目,理事会或采购代理人拥有一定的灵活性。他们可以直接雇佣某人来完成工程并提供材料,而无需进行竞争性招标。他们也可以选择只雇佣某人来完成劳务部分,或者购买材料并使用自己的工人自行完成劳务。

Section § 20394.5

Explanation

如果监事会认为县级公路工程的费用在 (50,000) 美元或以下,他们或采购代理人可以选择将工程外包。工程必须通过发布通知进行广告,通知中需说明工程内容和投标截止日期。

该通知必须在开标前至少 (48) 小时,按照特定指导方针,在当地发行量大的报纸上刊登。中标承包商必须提供保证金,以确保工程妥善完成,并支付所有相关工人和材料的费用。监事会还可以允许县公路专员处理这些任务。

尽管本条的任何其他规定,只要监事会认定任何县级公路工程的预估费用为五万美元 ($50,000) 或以下,监事会或采购代理人可以在发布通知,概述工程内容并说明投标截止日期后,以合同方式进行该工程。
通知应在在该县管辖范围内印刷和出版的发行量大的报纸上刊登。通知应根据《政府法典》第 (6066) 条的规定刊登,且应在开标时间前至少 (48) 小时完成。招标通知也可在行业刊物上刊登。
中标人应提供监事会要求金额的保证金,以保证忠实履行合同,并支付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劳务和材料费用。
监事会可将本条规定的权限委托给县公路专员。

Section § 20395

Explanation

本节详细说明了县级委员会如何管理和资助公路项目。设有道路专员的县可以选择多种方式完成公路工程,例如承包工程和材料、购买材料并承包劳务,或者使用日工而无需招标。还有一项规定允许县官员批准合同的轻微变更。

法律根据合同的原始价值,对合同变更的额外费用设定了限制。洛杉矶县和圣克拉拉县对超过2500万美元的大型合同有具体规定,包括合同变更的报告要求。合同可以因紧急情况(如山体滑坡或洪水)进行调整,如果需要紧急行动,则无需招标。本法律将于2027年1月1日之后失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  在任何已根据《街道和公路法典》第2006条任命道路专员的县,或在任何已废除道路专员一职并遵守《街道和公路法典》第2006.1条的县,监事会可授权道路专员,或在县交通局局长指导下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在其监督和指导下进行任何县级公路工程。工程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1) 通过签订涵盖工程和材料的合同。在此情况下,合同应按照本条规定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2) 通过 购买材料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此情况下,材料应以尽可能低的成本购买,合同应按照本条规定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3) 通过购买材料并以日工方式完成工程,在此情况下无需招标。
(4)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4)
(A)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4)(A) 授权县道路专员或在县交通局局长指导下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根据本节规定,对任何合同的工程进行变更或增补,金额不超过:对于五万美元($50,000)或以下的合同,不超过五千美元($5,000);或对于超过五万美元($50,000)但不超过二十五万美元($250,000)的合同,不超过10%。在任何情况下,工程的任何变更或 增补的净总增补额不得超过两万五千美元($25,000)。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4)(A)(B)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二十五万美元($250,000)的合同,如此下令的任何工程变更或增补的额外费用不得超过两万五千美元($25,000),加上原始合同成本中超出二十五万美元($250,000)部分的5%。尽管有(b)和(c)分节的规定,任何变更或修改不得超过二十一万美元($210,000)。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 洛杉矶县可选择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1)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两千五百万美元($25,000,000)的合同,如此下令的任何工程变更或增补的额外费用不得超过四十 万美元($400,000),并每年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变化进行调整。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2)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五千万美元($50,000,000)的合同,如此下令的任何工程变更或增补的额外费用不得超过七十五万美元($750,000),并每年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变化进行调整。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3) 如果监事会按照(a)分节规定的方式,就本分节中规定的合同成本授权,则县工程师或被授权的其他县官员的决定对洛杉矶县具有约束力,并且关于该决定的所有现有抗议和申诉程序仍然有效。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4) 在 监事会按照(a)分节规定的方式,就本分节中规定的合同成本授权时,监事会应实施适当措施,以防止欺诈并确保对该授权的问责制。
(5)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5) 如果根据本分节、第20142条(c)分节、第20405条(e)分节、第20614条(b)分节和第20998条(b)分节修改的合同总数超过七份,则本分节不适用。
(6)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6) 如果合同根据本分节进行修改,洛杉矶县应不迟于2026年7月1日向州议会地方政府委员会和州参议院治理与财政委员会提交审查报告。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 圣克拉拉县可选择遵守 以下所有规定:
(1)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1)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两千五百万美元($25,000,000)的合同,如此下令的任何工程变更或增补的额外费用不得超过四十万美元($400,000),并每年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变化进行调整。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2)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五千万美元($50,000,000)的合同,如此下令的任何工程变更或增补的额外费用不得超过七十五万美元($750,000),并每年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变化进行调整。
(3)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3) 如果监事会按照 (a) 款规定的方式就本款规定的合同费用授权,则县工程师或被授权的其他县官员的决定对圣克拉拉县具有约束力,且关于该决定的所有现有抗议和申诉程序仍然有效。
(4)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4) 在监事会按照 (a) 款规定的方式就本款规定的合同费用授权时,监事会应实施适当措施以防止欺诈并确保对该授权的问责制。
(5)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5) 如果根据本款和第 20142 条 (d) 款修改的合同总数超过七份合同,则本款不适用。
(6)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6) 如果合同根据本款进行修改,圣克拉拉县应不迟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向地方政府事务议会委员会和治理与财政参议院委员会提供一份审查报告。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d) 当因山体滑坡、洪水、风暴损害或其他紧急情况的迫近或发生而必需的紧急工程的估计费用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且公共利益和必要性要求立即采取行动以保障生命、健康或财产时,可通过购买材料并签订工程合同,或通过签订涵盖工程和材料的合同而无需招标。
(e)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e) 本条仅在 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

Section § 203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一个设有公路专员的县如何处理县级公路工程。该县有几种选择:他们可以通过招标程序聘请承包商同时负责工程和材料;购买材料并与他人签订工程合同;采购材料并由内部劳工完成工程;或者允许公路专员授权对现有合同进行小额变更。紧急情况,如山体滑坡或风暴,允许县政府绕过招标程序。法律还根据合同规模规定了合同变更费用的限制。本法规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在任何已根据《街道和公路法典》第2006条任命公路专员的县,或任何已废除公路专员办公室并遵守《街道和公路法典》第2006.1条的县,监事会可授权公路专员,或在县交通局局长指导下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在其监督和指导下进行任何县级公路工程。该工程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a) 通过签订一份涵盖工程和材料的合同。在此情况下,合同应按照本条规定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b) 通过采购材料并签订一份工程施工合同。在此情况下,材料应以最低可能成本采购,合同应按照本条规定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c) 通过采购材料并由日工完成工程,在此情况下,无需招标。
(d)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d)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d)(1) 授权县公路专员或在县交通局局长指导下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对根据本节签订的任何合同的工程进行变更或增补,金额不超过五千美元 ($5,000),适用于五万美元 ($50,000) 或以下的合同, 或百分之十,适用于超过五万美元 ($50,000) 但不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合同。在任何情况下,工程的任何变更或增补的净总增额不得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2)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d)(2) 对于原始成本超过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的合同,如此下令的任何工程变更或增补的额外费用不得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加上原始合同成本中超出二十五万美元 ($250,000) 部分的百分之五。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变更或修改不得超过二十一万美元 ($210,000)。
(e)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e) 通过采购材料并签订工程合同,或通过签订涵盖工程和材料的合同,无需招标,当因山体滑坡、洪水、风暴损害或其他紧急情况的迫近或发生而必需的紧急工程的估计成本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且公共利益和必要性要求立即采取行动以保障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时。
(f)CA 公共合同 Code § 20395(f) 本节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039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雇佣工程师担任道路专员的县,选择自行完成工程,或通过类似于州政府所采用的流程来聘请承包商。只有在监事会决定将《州合同法》的规定用于项目时,才能这样做。当他们选择这种方式时,该法案中任何提及“州”的地方都将被视为指代该县,而任何提及“州机构”的地方都将指代该县的监事会或县内指定的机构。实质上,县可以为其项目遵循州的合同签订程序。

Section § 2039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适用于加州人口至少两百万,并且设有注册工程师担任道路专员的县。它允许监事会搬迁或重新安置用于公路建设的拘留营,前提是使用自己的工人而不是雇佣承包商来完成这项工作更便宜、更好。只有在所需新建筑材料的成本不超过 $5,000 的情况下才允许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