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085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本条中的规则适用于公共实体根据1911年改善法案签订的合同,该法案在《街道和公路法典》中从第5000条开始。

本条的规定应适用于公共实体根据《街道和公路法典》第7编(自第5000条起)依照1911年改善法案签订的合同。

Section § 208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改善路面的流程。街道主管必须按照规定向承包商招标。市政管理机构将选择提供价格最低且最可靠的承包商。招标和合同授予必须遵循特定程序,但不需要发布中标公告。

街道主管应依照《街道和公路法典》第6764条的规定,为路基改善工程进行招标。立法机构应将改善工程合同授予最低价的合格负责投标人。合同的招标和授予应依照《街道和公路法典》第7部第3部分(自第5100条起)规定的方式进行,用于授予改善工程合同,但不得发布中标通知。

Section § 20853

Explanation
街道改善工程合同授予后,街道主管必须立即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承包商需要按照第 20426 条的规定提供担保。

Section § 20854

Explanation

当街道工程完工并获批准后,街道主管会签发一份完工证明,详细说明项目应付的金额。这份证明需要市长签署,并备案在街道主管办公室。一旦备案,它就会通知轨道所有者合同款项已到期,承包商届时即可获得全额付款。

工作完成并验收后,街道主管应出具一份完工证明,并附上根据合同条款履行工作应付金额的声明。该证明应由市长会签,并应在街道主管办公室备案。承包商届时有权获得合同价款的全额支付,且该证明的备案应视为向该轨道所有者发出的充分通知,告知其合同价款已到期应付。

Section § 20855

Explanation
如果承包商在项目获得官方认可后30天内未收到付款,他们可以通知街道主管。该通知将被记录在项目验收记录的地方。承包商随后可以起诉财产所有者追讨所欠金额,并收回律师费。为确保付款,他们对在城市范围内施工的铁路部分及其权利拥有优先索赔权,即留置权。

Section § 20856

Explanation
该法律规定,如果承包商完成了一个项目并持有竣工证书,该证书可作为初步证据,证明所有工作都已正确完成。它还表明承包商有权通过诉讼向轨道所有人追讨款项。如果法院同意,承包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从该所有人拥有的任何财产中收取款项。

Section § 2085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选择自行承担费用直接进行街道改进,除非他们未能在30天内(或在允许的情况下更长时间内)开始,否则不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果该人未勤勉完成工作,或未使用与街道其他部分相同的材料和方法,市政当局可以在允许其继续工作之前设定新的条件。

Section § 2085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在收到通知后三天内未能遵守特定条件,他们将失去自行管理该工作的权利。届时,街道主管将寻求投标以完成未完成的工作,并按照该个人未选择自行进行改进时所使用的常规流程授予合同。

Section § 20859

Explanation
当承包商完成一项改进工程项目时,他们或其受让人可以从街道主管那里获得一份竣工证书。这份证书允许他们合法地向负责方要求付款,就像合同最初签订时一样。

Section § 2086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须授予出价最低且负责任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现金、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或经认证的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作为保证金。投标必须以密封信封的形式提交。

遴选过程遵循另一部法律中规定的程序,但在合同授予时不会发布公开通知。一旦合同授予,街道主管将与选定的承包商签订协议,以完成投标中说明的工作并按投标价格执行。承包商随后必须按照另一法律条款的规定提供担保。

未中标的投标人将在合同授予后60天内获得其保证金的退还。

立法机构应将工程合同授予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人。所有建筑工程投标均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并应附有以下任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a)CA 公共合同 Code § 20867(a) 现金。
(b)CA 公共合同 Code § 20867(b) 开具给公共实体的银行本票。
(c)CA 公共合同 Code § 20867(c) 开具给公共实体的保付支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20867(d) 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开具给公共实体的投标担保函。
投标的提交、开标和合同授予均应按照《街道和公路法》第七编第三部分第九章(自第5240条起)的规定进行,但不得公布授予通知。合同授予后,街道主管应与获得合同的人签订合同,以完成招标通知中描述的工作,并按照投标中载明的价格。承包商应按照《街道和公路法》第5254条规定的方式提供担保。
合同授予最低投标人后,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在合理期限内退还,但公共实体持有该保证金的时间绝不得超过自授予之日起60天。

Section § 20868

Explanation
一旦工程完成并被接受,街道主管必须出具一份确认工程完工的证明,以及一份说明合同项下应付金额的声明。这份证明必须由市长签署,并存放在街道主管的办公室。

Section § 20869

Explanation
一旦竣工证书正式备案,承包商就有权收取合同中约定的全部款项。备案该证书即构成对物业所有者的充分通知,告知其该款项现已到期并必须支付。

Section § 20870

Explanation

如果承包商在工程竣工后30天内未收到付款,他们可以向街道主管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这份声明会记录在存放竣工证书的地方。之后,承包商可以对轨道所有人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所欠的合同金额以及法院裁定的合理律师费。此外,承包商对城市范围内的铁路轨道和特许经营权享有优先留置权,作为付款的担保。

如果合同价款自竣工证书备案之日起30天内未支付,承包商可向街道主管提交一份宣誓声明,街道主管应在其办公室备案竣工证书的簿册中予以备案。此后,承包商有权就合同金额以及由法院确定的合理律师费,对轨道所有人提起诉讼。同时,承包商对该铁路位于城市法人界限内的轨道和特许经营权的一部分享有第一留置权,作为追回该款项的担保。

Section § 2087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竣工证书可作为初步证据,证明建筑项目中的所有程序均已正确完成,并且承包商有权通过法律判决追讨款项。如果承包商胜诉并获得判决,他们可以查封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Section § 2087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一个人选择自己承担一个项目,自行出资并直接完成工作,那么政府将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除非该人在30天内未能完成工作。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决定给予更多时间。

Section § 20873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人没有按照要求勤勉工作,地方政府可以在允许他们继续之前设定新的条件。如果在收到通知后,该人在三天内没有遵守这些新规定,政府可以阻止他们继续这项工作。之后,街道主管将寻求投标来完成该项目,并且将根据与最初那个人没有选择自己完成工作时所使用的相同流程来签订新合同。

如果工作未按照本条规定勤勉完成,立法机构可根据其会议记录中的决议,在允许该人继续工作之前,规定其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如果该人在收到决议通过通知三日后,未能遵守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立法机构可在其后任何时间,宣布该人已丧失自行指导完成此类工作的特权。届时,街道主管应就该工作的履行或其中未完成的部分进行招标,并且合同的授予和签订应按照本条规定的方式进行,即当该人未选择自行指导进行改进时合同的授予和执行方式。

Section § 20874

Explanation
建筑项目完成后,获得该工程的承包商可以从街道主管那里获得一份竣工证书。这份证书允许承包商合法地要求支付证书上注明的金额,必要时可以通过提起诉讼,具体按照本章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