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40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本条文中使用的几个关键术语。“部门”指的是州卫生服务部。“工业用油”包括压缩机油和涡轮机油等。“润滑油”是用于发动机和机械的油品。“采购机构”是指处理油品业务的州机构或其承包商。“再生油”和“废油”通过引用《健康与安全法典》中的另一节进行解释。“初榨油”被定义为从原油中提炼出来的纯净、未使用且未受污染的油品。

本条文的解释适用以下定义: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5(a) “部门”指州卫生服务部。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5(b) “工业用油”指任何压缩机油、涡轮机油、轴承油、液压油、金属加工油或冷冻机油。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5(c) “润滑油”指任何拟用于内燃机曲轴箱、变速器、齿轮箱或差速器,或用于汽车、公共汽车、卡车、船舶、飞机、火车、重型设备或由内燃机提供动力的机械的油品。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5(d) “采购机构”指任何州机构或与该机构签订润滑油或工业用油合同并履行合同工作的任何个人。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5(e) “再生油”指《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50.1条 (c) 款所定义的再生油。
(f)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5(f) “废油”指《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5250.1条 (a) 款所定义的废油。
(g)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5(g) “初榨油”指从原油中提炼出来且未经使用或未受杂质污染的油品。

Section § 10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负责采购润滑油和工业用油的机构定期更新其采购规定,以确保不会不公平地排斥再生油。但是,如果车辆的保修条款明确禁止使用再生油,机构可以选择采购原生油产品。

各采购机构应当持续审查和修订其采购润滑油和工业用油的程序和规范,以消除对再生油的任何排斥以及任何要求油品必须由原生材料制造的规定。本节不禁止地方机构采购原生油产品,以专用于其保修条款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再生油产品的车辆。

Section § 10407

Explanation

加州的政府机构必须从提供最高比例再生油的销售商处购买润滑油和工业用油。但是,如果再生油无法及时获得、不符合机构的性能标准或保修要求,或者比新油更贵,则存在例外情况。

Every procuring agency shall require that purchases of lubricating oil and industrial oil be made from the seller whose oil product contains the greater percentage of recycled oil, unless the procuring agency certifies that a specific oil product containing recycled oil is any of the following:
(1)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7(1) Not reasonably available within a reasonable period of time.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7(2) Unable to meet the reasonable performance standards of the procuring agency, including any warranty requirement.
(3)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7(3) Available only at a cost greater than the cost of available virgin oil products.

Section § 104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每个负责采购的政府机构建立并维持一项计划,积极寻求购买含有最高回收成分的油品。该计划必须包括在招标请求中说明对回收油的偏好、在投标人会议上解释回收油采购计划、在油品采购过程中讨论该计划,以及告知贸易团体关于回收油偏好等方面的努力。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8(a) 各采购机构应建立并维持一项积极计划,以采购含有最大限度回收油的油品。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8(b) 积极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8(b)(1) 在用于向供应商征集投标的出版物中载明对回收油产品的优先采购说明。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8(b)(2) 在投标人会议上说明回收油采购计划。
(3)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8(b)(3) 在润滑油和工业用油采购征集或招标邀请中讨论优先计划。
(4)CA 公共合同 Code § 10408(b)(4) 努力告知行业贸易协会关于优先计划的信息。

Section § 104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方机构购买含有最高比例再生油的油品,只要这些产品在可得性、适用性、质量和价格方面与新油相当或更优。但是,如果车辆的保修条款明确禁止使用再生油,机构可以购买新油。

根据《政府法典》第17518条定义的每个地方机构,应从其油品中含有更高比例再生油的销售商处购买润滑油和工业用油,前提是该再生油产品的可得性、适用性、质量和价格与原油产品相同或更优。本条不禁止地方机构购买原油产品,以专用于其保修条款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再生油产品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