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1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水资源部在他们的项目中使用一种名为“施工经理/总承包商”(CM/GC)的特殊方法。这种方法旨在通过在设计过程早期让施工经理参与进来,从而以经济高效的方式建设水资源项目。施工经理就设计、进度安排和定价提供建议,这有助于制定一个更实用的项目计划。该法律强调了在此过程中明确理解角色和职责的重要性,并指出这种方法可以将风险和责任转移给施工经理,从而使项目更具成本效益且组织更完善。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a) 本条规定了水资源部执行的某些项目的替代性采购程序。
(b)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b)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b)(1) 立法机关颁布本条的意图是授权水资源部采用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作为建设水资源项目的一种经济高效的选择。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b)(2) 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允许该部门在设计过程中聘请一名施工经理,就设计提供意见。在设计阶段,施工经理提供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排、定价和分阶段实施,以协助该部门设计一个更具可施工性的项目。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c)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采用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需要明确理解过程中每个参与者的角色和职责。立法机关还发现并声明,通过将成本控制和项目进度的责任和风险转移给施工经理,并允许将项目连贯地分阶段划分为独立的合同增量,可以实现经济高效的效益。

Section § 10112.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建筑项目相关的关键术语。它将“施工经理”解释为经许可管理建筑项目的承包商实体。“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描述了一种流程,即聘请施工经理在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阶段提供服务。“部门”指水资源部。“施工前服务”包括在设计阶段提供战略性建议,以帮助规划更好的项目;而“项目”则指维护或运营州水设施所需的公共工程。

在本条中: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1(a) “施工经理”指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三编第9章(第7000条起)的规定,持有执照的承包商合伙企业、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并且能够根据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合同的需要,提供经适当许可的承包和工程服务。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1(b) “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指一种项目交付方法,其中采购施工经理在项目的设计阶段提供施工前服务,并在项目的施工阶段提供施工服务。施工服务合同可以与施工前服务合同同时签订,也可以在之后签订。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以按顺序阶段进行,也可以并行阶段进行。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1(c) “部门”指水资源部。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1(d) “施工前服务”指在设计阶段提供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排、定价和分阶段实施,以协助该部门设计一个更具可施工性的项目。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1(e) “项目”指为建设、维护或运营州水设施的组成部分所必需的公共工程,如《水法典》第12934条所定义。

Section § 1011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部门如何使用施工经理/总承包商(CM/GC)方法,与传统方法相比,以降低成本或加快项目完成。然而,这不适用于萨克拉门托-圣华金三角洲的跨三角洲输水设施。

如果部门选择CM/GC方法,他们必须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的规定,使用自己的员工或聘请的顾问来处理所有设计、工程和施工检查服务。

除非《水法》中另有规定,否则此方法不授予对水资源项目进行施工检查服务的权力。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2(a) 本条规定的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可由部门使用,但不限于在预期该方法能够以设计-投标-建造方法无法实现的方式降低项目成本或加快项目完成时使用。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对于采用本条规定的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的项目,部门应负责施工经理/总承包商合同的广告、授予和管理。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2(b) 对于部门采用本条规定的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交付的所有项目,部门应使用部门员工或与部门签订合同的顾问,按照《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施工经理/总承包商项目交付所需的所有与设计相关的项目设计和工程服务。对于部门交付的所有项目,部门应使用部门员工或与部门签订合同的顾问,按照《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执行施工经理/总承包商项目交付所需的所有施工检查服务。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2(c) 本条所提及的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方法不应包括对本条授权的水资源项目执行施工检查服务的权力,除非《水法》第148条另有规定。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2(d)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部门不得将此采购方法用于萨克拉门托-圣华金三角洲的跨三角洲输水设施的设计或施工。

Section § 1011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使用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法选择和合作施工经理的流程。首先,部门会发布一份资格预审申请书(RFQ),以评估潜在的施工经理。这份RFQ包含多项要求,例如列出合伙人、证明其在类似项目上的经验、安全记录以及提供担保和保险能力的证据。

一旦确定了合格的候选人,部门将与排名靠前的候选人进行谈判,以达成公平协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并在进入施工阶段之前包含施工前服务费用。如果双方无法就最终价格达成一致,则不会授予施工合同。在就价格和进度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施工不会开始。施工经理必须自行承担至少30%的工作,其余部分则通过招标分包给其他承包商。

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法项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
(a)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 部门应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书(RFQ)建立一套评估和选择施工经理的程序。资格预审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A) 如果施工经理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或其他协会,则应提供在提交资格声明时已知的所有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或协会成员的名单,这些成员将参与施工经理/总承包商法合同。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B) 证明施工经理的成员已完成或已展示出完成类似规模、范围或复杂性项目的经验、能力、才干和资质,并且拟议的关键人员具有足够的经验和培训来胜任地管理和完成项目的施工,以及一份财务报表,以向部门保证施工经理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施工专业知识和可接受的安全记录。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C) 建造项目所需的执照、注册和资质,包括任何执照、注册或资质被撤销或暂停的信息。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D) 证明施工经理有能力获得所有必需的支付和履约担保、责任保险以及错误和遗漏保险。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E) 施工经理的任何成员曾被裁定违反1973年《加利福尼亚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劳工法典》第5部第1部分(第6300条起))或1970年《联邦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公法91-596)的任何严重或故意行为,以及有关工人赔偿经验历史和工人安全计划的信息。
(F)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F) 有关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政府公共工程项目中的禁令、取消资格或除名信息。施工经理、其所有者、高级职员或管理雇员在公共工程项目中提交投标,但被认定为不响应或被授予合同的机构认定为不负责任的投标人的任何情况。
(G)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G) 施工经理或其所有者、高级职员或管理雇员在施工合同中违约的任何情况。
(H)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H) 施工经理的任何成员曾被裁定违反《承包商州执照法》(《商业与职业法典》第3部第9章(第7000条起))的任何行为,但不包括涉嫌违反联邦或州法律的行为,例如工资支付、福利、学徒要求或个人所得税预扣,或《联邦保险缴费法》(26 U.S.C. Sec. 3101, et seq.)预扣要求。
(I)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I) 有关施工经理任何成员破产或被接管的信息,包括担保人完成的任何工作信息。
(J)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J) 有关在根据本节提交投标之前的五年内,公共工程项目所有者与施工经理任何成员之间所有已解决的不利索赔、争议或诉讼的信息,其中索赔、和解或判决金额超过五万美元($50,000)。还应提供在此期间担保人完成的任何工作信息。
(K)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K) 对于非法律实体的合伙企业或其他协会,应提供创建该合伙企业或协会的协议副本,并明确所有合伙人或协会成员同意对合同履行承担全部责任。
(L)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1)(L) 就本款而言,如果施工经理最近三年期间的经验修正率平均为1.00或更低,并且其最近三年期间的平均可记录总伤害/疾病率和平均工时损失率不超过其业务类别的适用统计标准,则其安全记录应被视为可接受。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a)(2) 根据本小节要求提供的信息应由施工经理及其成员以民事诉讼中民事诉状核实的方式宣誓核实。根据《加利福尼亚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篇第10部(第7920.000条起))不属于公共记录的信息,不得向公众开放查阅。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b) 对于每个资格预审申请书(RFQ),部门应在就该RFQ所适用的合同进行谈判之前,生成一份参与该RFQ的合格个人或公司的最终名单。
(c)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c)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c)(1) 对于资格预审申请书(RFQ)中包含的每份合同,部门应与该合同最终名单上资格最合格的个人或公司进行单独谈判。但是,如果RFQ涉及多份合同并规定所有多份合同将授予给一名单一的施工经理,则可以对所有多份合同进行一次性谈判。 谈判应包括对部门认为对部门公平合理的报酬和其他合同条款的考虑。在做出此决定时,部门应考虑将提供的专业服务或施工服务的预计价值、范围、复杂性和性质。如果部门未能与最终名单上资格最合格的个人或公司就报酬以及部门认为公平合理的其他合同条款谈判达成一份满意的合同,部门应正式终止与该个人或公司的谈判。部门可以按照顺序与最终名单上下一位资格最合格的个人或公司进行谈判,直到达成协议,或决定拒绝最终名单上的所有个人或公司。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c)(2) 如果根据本条签订施工服务合同并包括施工经理提供的施工前服务,部门应与施工经理签订一份书面施工前服务合同,根据该合同,部门应向施工经理支付一笔由部门和施工经理商定的施工前服务费。施工前服务合同可以包括在合同期内将提供的服务费用,但是,部门不得向施工经理要求或获取施工合同的固定价格或保证最高价格,也不得与施工经理签订施工合同,直到部门签订了一份施工前服务合同,该合同应规定随后就项目的所有或任何独立阶段的施工进行谈判。
(3)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c)(3) 施工服务合同应在计划已充分制定并且固定价格或保证最高价格已成功谈判后授予。如果未能谈判达成固定价格或保证最高价格,部门不应授予施工服务合同。
(4)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c)(4) 部门没有义务授予施工服务合同。
(5)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3(c)(5) 任何阶段、包或元素的施工不得开始,直到部门和施工经理书面同意部门将支付的待开始施工的固定价格或待开始施工的保证最高价格以及项目的施工进度表。施工经理应完成已达成的固定价格或保证最高价格协议中涵盖的工作的不少于30%。非由施工经理直接完成的工作应根据第10112.5条向分包商招标。

Section § 1011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受雇从事项目建设的施工经理,必须有足够的担保(一种财务保障形式)来覆盖全部合同金额,并且必须拥有部门确定的必要风险和责任保险。此外,任何与此工作相关的担保都必须使用由部门制定的特定担保格式。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4(a) 任何根据本条规定被选中承建项目的施工经理,应当持有或取得足以覆盖施工服务合同金额的担保,并持有部门可能要求的风险和责任保险。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4(b) 任何为本条目的出具的支付或履约保函,应当使用由部门制定的保函格式出具。

Section § 10112.5

Explanation

本节确保对合同进行投标的分包商享有法律规定的某些保护。施工经理有三项主要职责。他们必须按照竞争性招标规则发布通知,让公众了解分包机会。他们还需要设定并公布一个具体的日期和时间,届时将授予分包工程。最后,他们必须遵循部门制定的任何分包流程,如果部门有资格预审程序,他们可以使用这些程序对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根据本条规定对合同进行投标的所有分包商,应享有第1部分第4章(自第4100条起)所载的保护。施工经理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5(a) 按照适用于部门竞争性招标程序的公布要求,公开通知可分包工程的可用性。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5(b) 按照根据本章建立的程序,提供一个固定的日期和时间,在该日期和时间分包工程将被授予。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5(c) 遵守部门采纳的、并已包含在部门询价函(RFQ)中的任何分包程序。如果部门已采纳对公共工程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的程序,施工经理可以使用这些程序对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Section § 10112.6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一个部门在项目期间聘请设计专业人员或施工项目经理。这是为了确保项目遵守本条款的所有规定和要求。

部门可以在整个项目过程中聘请设计专业人员或施工项目经理,或两者兼有,以确保符合本条规定。

Section § 10112.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在2033年1月1日之前授予的合同,即使在该日期之后对合同进行了更改,也将保持有效,直到该合同完成或终止。

根据本条在2033年1月1日废止之前授予的合同,应继续完全有效直至完成,包括合同的任何后续执行的变更,或终止。

Section § 10112.8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本条文中的任何内容不改变任何现有的法律权利或救济。这仅仅是重申当前的法律保护保持不变。

Section § 10112.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向立法机关提交两份关于施工经理/总承包商(CM/GC)项目的报告。一份中期报告需在2025年7月1日前提交,内容涵盖自2022年1月1日开始的项目,并详细说明成本和完成阶段。一份最终报告需在2028年7月1日前提交,内容涵盖截至2027年1月1日已批准的项目。这些报告将评估CM/GC方法在节省成本和时间方面的有效性,并且其提交必须符合另一项特定的政府法典条款。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9(a) 部门应不迟于2025年7月1日准备并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中期报告,该报告应描述自2022年1月1日起根据本条批准的每个施工经理/总承包商项目,并提供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完成阶段和预计完成时间。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9(b) 部门应不迟于2028年7月1日准备并向立法机关提交一份最终报告,该报告应提供(a)款中提及的、针对截至2027年1月1日根据本条批准的项目的相关数据。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9(c) 中期报告和最终报告均应就施工经理/总承包商项目交付方法相对于项目成本和时间节省的有效性提供全面评估。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9(d) 根据本款提交的报告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795条的规定提交。

Section § 10112.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按照本条的规定进行最多七个水资源项目。实施这些项目的权力将于2033年1月1日失效,届时,本条将被废止,不再有效。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10(a) 根据本条实施水资源项目的权力不超过七个项目。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112.10(b) 本条将持续有效至2033年1月1日,并自该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