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合同法国家合同中少数族裔和女性企业参与目标
Section § 10115
这项法律强调了鼓励和支持少数族裔、女性和残疾退伍军人企业的重要性,以确保加州经济中的公平竞争和经济福祉。它规定一定比例的州合同必须授予这些企业,具体设定了少数族裔企业不低于15%、女性企业不低于5%、残疾退伍军人企业不低于3%的参与目标。其目的是增加这些群体的经济机会,促进州合同中的竞争,并改善他们的经济地位。州机构被鼓励每年在总支出中达到这些比例。
Section § 10115.1
本节定义了与加利福尼亚州合同相关的关键术语。“授予部门”是指任何可以代表加州签订合同的州机构或实体。“合同”是指为州提供商品、服务或工作的任何协议。“承包商”可以是任何个人或团体,包括少数族裔和女性拥有的企业,他们投标并赢得这些合同。
“少数族裔”包括来自不同族裔背景的有色人种。“少数族裔企业”是指至少51%由少数族裔拥有、管理和运营,且其主要办事处设在美国的企业。“女性企业”结构类似,但由女性拥有和经营。“目标”是指授予部门和承包商必须努力实现的目的。
Section § 10115.2
这项法律规定,当一个部门将合同授予最低负责任投标人时,他们还必须考虑投标方为实现与少数族裔、妇女和残疾退伍军人拥有的企业相关的目标所做的努力。合同应授予不仅出价最低而且符合这些多元化目标的投标人。
Section § 10115.3
负责授予合同的部门需要有一种方法来检查他们的目标是否正在实现。他们还需要制定规章制度,以确保这些目标得到遵守,并且在需要时可以迅速实施紧急规定。
Section § 10115.4
Section § 10115.6
Section § 10115.7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的任何政府部门或承包商在授予合同或接受投标时,不得基于他人的血统或《政府法典》第11135条中列出的任何其他特征进行歧视。
Section § 10115.8
Section § 10115.10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公司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少数族裔、女性或残疾退伍军人企业身份的批准或认证都是非法的。这包括向官员撒谎或作虚假陈述,以及试图不当获取公共资金。如果有人被认定犯有这些行为,他们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罚款,并被暂时禁止参与州政府合同。
如果个人或公司违反这些规定,首次违规可能被处以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之后每次违规最高可处以20,000美元的罚款。此外,他们可能被禁止参与州政府项目30天至三年不等,并且在所有罚款支付完毕之前,不能再次投标州政府合同。
州政府部门必须向有关当局报告任何涉嫌违规行为。小型和少数族裔企业办公室负责追踪违规者,并确保所有州政府部门都知道哪些人被禁止参与合同。
Section § 10115.11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惩教部在设定合同参与目标时,必须将囚犯日工合同排除在外。此外,这些参与目标应适用于该部门每年在服务、维护和供应合同上支出的总金额。但是,专门用于囚犯医疗服务的合同不包括在这些目标中。
Section § 10115.12
当加州某个部门为合同招标时,一般规定要求投标者说明哪些被认证为少数族裔、女性或残疾退伍军人企业的分包商将参与,以及他们将承担哪部分工作。投标者必须提供这些分包商的详细地址,除非出现紧急情况,需要立即采取行动以保障公共安全或保护州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投标者可以为自己定义的每个工作部分只列出一个分包商。《分包和转包公平实践法》也适用于这些详细信息。
本条款不适用于根据某些政府法典规定协商的特定合同。“分包商”和“总承包商”的定义与法典其他部分的定义保持一致。
Section § 10115.13
Section § 10115.15
这项法律规定了企业在竞标州政府商品和服务合同时,如何提交一份计划,说明他们将如何利用少数族裔、女性和残疾退伍军人拥有的企业。企业可以制定一份“业务利用计划”,该计划必须获得总务部的批准,详细说明他们将在未来一年内如何达到这些群体的特定参与目标,例如15%的少数族裔企业、5%的女性企业和3%的残疾退伍军人企业参与。
总务部可以审计这些计划,如果计划不符合要求或未达到过去的目标,可以不予批准。如果供应商的计划被否决,他们一年内不能提交新计划,但有权要求听证。如果供应商未能履行其计划,他们可能会面临经济处罚,包括向州政府支付额外款项,并可能被禁止与州政府进行业务往来长达两年。在施加任何处罚之前,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