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740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如果一个项目的估算合同价格为15,000美元或更少,则必须遵循通知潜在投标人的具体步骤。该项目必须通过在洛杉矶或旧金山的一份专注于合同新闻的周刊行业报纸上连续两次刊登广告。此外,它还必须连续两周每周刊登一次广告,刊登在项目所在县的当地报纸上,或者在大部分工程将进行的县的报纸上。

Section § 1074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要求,项目通知应明确说明何时何地接收和开启密封投标。通知还应大致说明将要进行的工作内容。

Section § 1074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合同预计成本超过 $15,000,则必须向投标人发布公开通知。该通知必须在接收投标之前,每周发布一次,至少连续两周。刊登方式可以是两份专注于合同的行业报纸(一份在洛杉矶,一份在旧金山),或者在项目主要所在地县的一份报纸上。另外,也可以在加州州立大学的网站上在线发布。

如果预计合同价格将超过一万五千美元 ($15,000),则必须通过刊登公告向投标人发出公开通知,每周一次,至少连续两周,或者,如果受托人认为有必要延长广告期,则每周一次,连续两周以上,在接收投标的日期之前: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42(a) 在两份综合性行业报纸上,一份在洛杉矶出版,一份在旧金山出版,主要致力于在承包和建筑材料供应公司之间传播合同和建筑新闻;或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42(b) 在项目主要部分所在县出版的一份综合性报纸上,以及在根据《街道和公路法》第187条定义的县组中出版的一份此类行业报纸上,该县组是工程所在地;或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42(c) 在加州州立大学的互联网网站上以电子方式发布。

Section § 10743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当一个项目进行招标时,通知中必须包含接收和开启投标的时间和地点。它应该说明,投标需要针对整个项目,如果受托人认为将项目分开是明智的,也可能需要针对项目的单独部分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