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780

Explanation
在公示中指定的日期,受托人必须公开开启所有密封投标,并将合同授予提供最佳交易且可靠、值得信赖的投标人。

Section § 1078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加利福尼亚州公共工程合同的投标如何可以包含增加或减少价格的项目。它规定了在投标中包含这些项目时,确定最低投标的四种方法。如果未指定方法,则使用第一种方法,即只考虑基本合同价格,不包括额外项目。其他方法则考虑以不同方式组合这些价格,以符合预算限制或避免泄露投标人身份。

本条还规定,一旦选定最低投标人,受托人仍可修改合同以增加或删除项目。此外,分包商可以对这些项目进行资格预审。

受托人可以要求公共工程合同的投标中包含可增加或扣减合同工作范围内项目的价格,该投标即为此合同提交。无论投标中包含增加项或扣减项,招标书应明确规定将使用下列哪种方法来确定最低投标。如果未作此类规定,则仅使用 (a) 款规定的方法: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80.5(a) 最低投标应为基本合同的最低投标价格,不考虑增加项或扣减项的价格。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80.5(b) 最低投标应为基本合同和招标书中明确指定用于确定最低投标价格的增加项或扣减项的投标价格总和中的最低者。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80.5(c) 最低投标应为基本合同和那些增加项或扣减项的投标价格总和中的最低者,这些增加项或扣减项在招标书中从明确指定的清单中按顺序选取,并加到或从基本合同中减去后,其总额小于或等于受托人在首次开标前公开披露的资金金额。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80.5(d) 最低投标的确定方式应防止在所有投标人从最低到最高的排名确定之前,任何可能识别任何投标人或拟议分包商或供应商的信息被披露给公共实体。
根据本条确定的提交最低投标的负责任的投标人,如果合同被授予,则应授予该投标人。本条不排除受托人在确定最低负责任投标人后,向合同中增加或从合同中扣减任何增加项或扣减项。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780.5(e)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排除分包商的资格预审。

Section § 10781

Explanation
如果中标人没有签署合同,他们的保证金将归州政府所有。这笔钱将存入用于支付准备和印刷计划与规格、估算成本以及发布公告等费用的基金中。

Section § 107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州合同的中标人拒绝或未能签署合同,受托人可以将其提供给第二低价的投标人。如果第二低价的投标人也未能或拒绝,则会转给第三低价的投标人。如果第二或第三低价的投标人在合同授予后未能签署合同,他们的财务保证金将被州没收。

如果受托人认为这符合州的最佳利益,他们可以在中标人拒绝或未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将合同授予第二低价的合格投标人。
如果第二低价的合格投标人未能或拒绝履行合同,受托人同样可以将合同授予第三低价的合格投标人。
如果第二或第三低价的投标人(合同已授予给他们)未能或拒绝履行合同,该投标人的保证金同样应被没收归州所有。

Section § 10783

Explanation
如果中标方未能在签订合同的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的保证金,则视为未能履行合同。

Section § 1078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是一个项目的第二或第三低价投标人,你的保证金(例如押金或保函)可以被保留,直到合同最终确定。对于所有其他投标但未中标的人,他们的押金或支票应在合同授予后10天内退还给他们,并且他们的投标保函将不再需要。

第二和第三低价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暂不退还,直至合同最终签订。所有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现金、银行本票和保付支票,应在合同授予后10天内退还给他们,且其投标保函将不再具有效力。

Section § 1078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受托人,如果他们认为接受最低的负责任投标不符合州的最佳利益,可以拒绝某个项目的所有投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选择自行施工,或者按照相关程序再次发布广告以寻求新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