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51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定义了与大学建设和开发项目相关的专业服务和实体。它明确指出,“公司”可以包括个人或公司等组织,只要它们被授权提供建筑、工程或施工管理服务。此外,它还概述了建筑、工程和土地测量服务所包含的类型,以及由持证专业人员执行的施工项目管理的具体职责。该法律还将“环境服务”定义为与遵守环境法律以及根据特定法规处理索赔相关的服务。最后,“房地产开发服务”被描述为房地产开发商为大学拥有的项目所进行的服务,涵盖环境分析和场地设计等方面。

为本条文之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4(a) “公司”指任何个人、商号、合伙企业、公司、协会或其他法律实体,经法律允许从事建筑、景观建筑、工程、环境服务、土地测量或施工项目管理专业。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4(b) “建筑、景观建筑、工程、环境和土地测量服务”包括具有建筑、景观建筑、工程、环境或土地测量性质的专业服务,以及这些专业人员及其雇员可能合理或正当地履行的附带服务。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4(c) “施工项目管理”指由持证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或持证总承包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第10510.9节关于大学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和监督的要求。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4(d) “环境服务”指为遵守联邦和州环境法律,在项目开发和许可办理过程中提供的服务。“环境服务”还包括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20部第6.75章(自第25299.10节起)处理和裁决索赔。
(e)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4(e) “房地产开发服务”指房地产开发商为在大学拥有或控制的土地上开发其拥有的项目而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分析、景观规划、场地设计、市场和财务可行性研究,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可能为该项目提供的其他附带服务。

Section § 105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加州大学聘请私人公司提供各种专业服务,例如建筑或工程服务时,选择应基于该公司已证明的技能和必要的资质。大学必须制定程序,确保这些服务是公平选择的,价格合理,并且小型企业有机会参与。

此外,这些程序必须防止回扣或佣金等非法行为,并且必须确保没有利益冲突的大学员工不参与招聘过程。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5(a) 加州大学在选择私人建筑、景观建筑、工程、环境、土地测量、房地产开发服务或施工项目管理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时,应以其所展示的能力以及为圆满完成所需服务而具备的专业资质为基础。为实施此选择方法,大学应制定程序,确保这些服务是根据所提供服务类型的已证明能力和资质来聘用的,并以对大学而言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此外,这些程序应确保小型企业获得最大程度的参与,其定义应符合总务局局长根据《政府法典》第14837条的规定。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5(b) 这些程序应明确禁止可能导致非法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佣金或其他非法对价,并应明确禁止大学员工参与遴选过程,如果这些员工与根据本节寻求合同的个人或商业实体存在关系。

Section § 10510.6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加利福尼亚大学在聘请私营公司提供建筑或工程等专业咨询服务时必须遵循的流程。

首先,大学会通知选定的公司,并提供详细的谈判指示。谈判应在公司被选中后的14天内开始,除非需要更多时间。

谈判结束后,他们有45天时间敲定合同,如果需要更多时间则需进行沟通。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转向另一家公司。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6(a) 加利福尼亚大学在就私营建筑、景观建筑、工程、土地测量、环境、房地产开发服务或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的专业咨询服务协商费用和签订合同时,应遵循本节规定。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6(b) 在向中标公司发出其被选中的通知后,大学应提供后续谈判的书面指示。这些指示应向私营咨询公司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使谈判有序进行。谈判应在中标公司收到其被选中的通知或收到成本提案后的14天内开始。如果需要额外时间开始谈判,应通知承包商。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6(c) 谈判完成后,大学和私营公司应着手签订合同,大学应在45天内完成该合同。如果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合同,应通知承包商。大学和私营公司应共同努力,确保及时成功地提供所要求的服务。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6(d) 如果谈判陷入僵局,大学可以终止谈判,并按照第10510.8节关于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与下一家合格公司进行谈判。

Section § 1051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指导大学如何采购建筑、工程及类似领域的服务。它要求大学鼓励公司每年提交其资格证明。大学必须通过广告或电子方式向专业协会公开宣布项目,以便合格的公司可以申请。

对于每个项目,大学应评估现有资格,并与至少三家公司进行讨论,以确定哪些公司最适合该工作。他们必须根据既定标准对这些公司进行排名,并且在选择过程中不得从事任何非法行为,例如回扣。如果合格公司少于三家,大学应记录其为获得更多提交材料所做的努力。

本法律不适用于总金额低于10万美元的合同,前提是这些小型项目每年都会公布。

(a)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a) 在采购建筑设计、景观建筑设计、工程、环境、土地测量、房地产开发服务以及施工项目管理服务时,大学应鼓励从事其专业合法执业的公司每年提交资格声明和业绩数据。
(b)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
(1)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1) 所有需要建筑设计、景观建筑设计、工程、环境、土地测量、房地产开发服务或施工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大学应通过在加州州合同登记册以及提供这些服务的各专业协会和组织出版物中刊登广告,进行全州范围的公告。或者,大学可以制定政策,提供全州范围的电子通知,以确保至少通过适当的专业协会和组织以及加州州合同登记册,向提供所寻求采购服务的人员发出通知。
(2)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2) 对于每个拟议项目,大学应评估在大学备案的现有资格声明和业绩数据,以及其他公司可能提交的关于该拟议项目的材料。
(3)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3)
(A)Copy 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3)(A) 对于每个拟议项目,大学应与不少于三家公司进行讨论,内容涉及预期概念以及提供所需服务的替代方法途径的相对效用。
(B)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3)(A)(B) 大学应根据其制定和公布的标准,从与其进行讨论的公司中,按优先顺序选择不少于三家被认为最有资格提供所需服务的公司。
(C)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3)(A)(C) 如果项目公告收到的合格公司提交的材料少于三家,大学可以从现有合格公司中选择,并应记录其为接收更多公司提交材料所做的努力。
(D)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3)(A)(D) 这些程序应明确禁止可能导致非法活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佣金或其他非法对价,并应明确禁止大学员工在与根据本节寻求合同的个人或商业实体存在关系时参与遴选过程。
(4)CA 公共合同 Code § 10510.7(b)(4) 本款不适用于第10510.4节所述服务且合同总成本为十万美元($100,000)或更少的合同,但前提是大学在根据第 (1) 款规定发布的年度公告中明确了授予合同的项目类型,该公告明确了大学预计总合同价格为十万美元($100,000)或更少的项目需求。

Section § 1051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大学在签订建筑设计、工程和施工管理等各类专业服务合同时,必须与最合格的公司进行协商。大学需要与该公司就公平合理的价格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大学应继续与下一个最合格的公司进行协商。这一过程将持续进行,直到签订一份满意的合同。

Section § 10510.9

Explanation
如果个人或企业想要提供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他们必须证明自己在多个领域具备技能和经验。这些领域包括审查和评估设计方案、组织和监督施工工作、评估投标、规划项目时间表、分析成本与效益、处理索赔和谈判,以及总体管理和运营一个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