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1834.5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部门在与相关团体协商后,必须制定规则以实现特定章节的目标。这些规则必须涵盖几个方面。首先,必须有一个正式程序来对许可证相关决定提出上诉。其次,规则应明确合规要求、如何发出缺陷通知以及不遵守规则的罚款。此外,还规定了在需要时可签发豁免,允许某些康复机构服务少量青少年。这些豁免需要特定的程序,包括犯罪背景调查。规则还需要界定康复、治疗和戒毒服务的核心要素,并建立一个快速审查许可申请的流程,以防许可证在特定条件下被吊销。

部门应根据第11835条规定的宗旨,制定实施本章的法规。这些法规应在与受拟议法规影响的相关团体协商后方可制定。这些法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34.50(a) 规定对许可证的拒绝、暂停或吊销设立正式上诉程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34.50(b)  确立合规要求、缺陷通知的签发程序以及不合规的民事罚款。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34.50(c) 规定在存在需求且专门针对青少年的服务不可用时,为酒精或其他药物康复或治疗机构签发豁免,以服务不超过三名青少年,或不超过总许可容量的10%(以两者中较少者为准),且这些青少年须年满14岁及以上。这些法规应明确授予豁免的程序和标准。这些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犯罪记录审查和指纹识别。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34.50(d) 确立康复、治疗和戒毒服务的要素和最低要求。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1834.50(e) 规定在许可证根据第11834.40条 (c) 款终止时,对许可申请进行快速审查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