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a) 不迟于2023年3月1日,加州健康与公众服务局应召集一个工作组,成员包括至少三个服务TGI群体的组织的代表、至少三名自认为是TGI的加州居民个人、医疗保健提供者,以及代表以下每个州机构的一名被任命者: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a)(1) 受管理医疗保健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a)(2) 保险部。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a)(3) 州医疗保健服务部。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a)(4) 加州健康福利交易平台。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a)(5) 加州公共雇员退休系统。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a)(6) 州公共卫生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b) 该工作组应负责制定一项衡量与TGI群体相关的文化能力方面的患者体验质量标准,并推荐提供跨性别包容性医疗保健的培训课程。这应在听取医疗保健提供者、质量衡量专家、其他利益相关者以及该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实体的意见后完成。工作组应在全州范围内与TGI群体的患者举行至少四次听证会。质量标准和课程建议应不迟于2024年3月1日制定完成。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c) 该机构可以与顾问签订合同,协助工作组履行本节规定的职责。根据本款授权签订的合同应免于遵守《公共合同法》第二编第二部分(自第10100条起)、《政府法典》第19130条以及《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分第5.5章第六章(自第14825条起)的规定,并应免于接受总务部任何部门的审查或批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d) 就本节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d)(1) “TGI”指跨性别者、性别多元者或双性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50950(d)(2) “服务TGI群体的组织”具有第150900条(f)款(2)项中规定的相同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