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3.5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从事持续照护的实体,若未持有必要许可证或不当处理居民存款,即构成犯罪,具体而言是轻罪。它们必须将存款存入托管账户,且不得放弃其义务或社区。违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处罚,包括最高一万美元的罚款和监禁。此外,虚假广告或文件中失实陈述也应受惩罚,并可能导致运营执照被暂停。这些违规行为也被视为不正当竞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a)  未持有当前有效存款接受许可证而接受存款并提议承诺提供照护的实体,犯有轻罪。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b)  接受存款但未能按照本章要求将收到的任何存款存入托管账户的实体,犯有轻罪。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c)  未持有当前有效的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而签订持续照护合同的实体,犯有轻罪。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d)  放弃持续照护退休社区或其在持续照护合同下义务的实体,犯有轻罪。违反本节的实体,应向受损居民承担在由居民或代表居民在任何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的任何民事诉讼中评估的三倍损害赔偿金。如果该居民在诉讼中胜诉,法院可酌情判给受损居民所有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e)  违反 (a)、(b)、(c) 或 (d) 款的每项行为,可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10,000)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并罚。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f)  发布、交付或公布,或以经理、高级职员或任何其他行政身份,协助发布、交付或公布任何不符合本章要求的印刷品、口头陈述或广告材料的实体,犯有轻罪。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g)  实体违反 (f) 款的行为,将构成暂停由任何州机构颁发给该实体的所有及任何许可证、执照、临时授权证书和授权证书的理由。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5(h)  违反本节的行为,构成《商业与职业法典》第17200节所定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Section § 1793.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部门对违反特定规定(第1771.2节或第1793.5节)的实体发出传票,包括要求纠正违规行为的命令和罚款。如果一家企业在没有必要认证的情况下运营持续照护退休社区,他们可能被处以每天200美元的罚款,直到他们遵守规定,除非部门决定起诉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传票可以通过挂号信寄送,实体有15天时间提出上诉。如果他们未及时上诉,传票将成为最终决定。如果提出上诉,部门必须举行听证会,决定是维持、修改还是撤销传票,如果需要,实体还可以将此事提交法院。

如果实体未能充分回应,可能会对其作出缺席判决。如果实体获得了所需的认证,部门可以免除或减少罚款,所收取的罚款将存入一个特定基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a)  部门可以根据本节规定,对任何违反第1771.2节或第1793.5节的实体发出包含纠正令并处以民事罚款的传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b)  如果经检查或调查,部门有合理理由相信某实体违反了第1771.2节或第1793.5节,部门可以向该实体发出传票。每份传票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详细说明传票的依据。每份传票应包含一份纠正令。除了根据第1793.27节施加的行政罚款外,违反纠正令的实体应承担每日二百美元 ($200) 的民事罚款。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c)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c)(b)款授权的民事罚款应予施加,如果持续照护退休社区在没有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的情况下运营,且运营者拒绝申请授权证书,或者运营者申请授权证书但申请被拒绝,且运营者在没有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的情况下继续运营该持续照护退休社区,除非部门认为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包括起诉)更为适当。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d)  根据本节发出的传票的送达可以通过挂号信进行,送达至被传唤实体的最后已知营业地址或居住地址。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e)  在根据本节送达传票后15天内,实体可以书面形式向部门提出上诉,针对所指控的违规行为、纠正令的范围或所评估的民事罚款金额。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f)  如果被传唤实体在传票送达后15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未能书面形式向部门提出上诉,该传票应成为部门的最终命令。部门可以因正当理由延长该15天期限,最多可延长15天。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g)  如果根据本节被传唤的实体及时对传票提出上诉,部门应提供听证机会。部门此后应根据事实调查结果作出决定,确认、修改或撤销传票,或指示其他适当的救济。本节规定的程序应根据《政府法典》第2编第3部第1章第5章(自第11500节起)的规定进行,部门应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h)  在本节规定的审查程序用尽后,部门可以向适当的初审法院申请判决民事罚款金额并命令被传唤实体遵守纠正令。申请书(应包括部门最终命令的经认证副本)应送达被传唤实体,该实体应有五个工作日向初审法院提交书面答复。该期限可以因正当理由延长。被传唤实体未能作出答复应构成对该实体作出缺席判决的理由。如果在初审法院及时提交了答复,该诉讼应优先于所有其他民事案件进行审理。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i)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如果被评估民事罚款的实体满意地完成了所有要求并获得了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部门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民事罚款。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6(j)  根据本节收回的民事罚款应存入持续照护提供者费用基金。

Section § 1793.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许可证、临时证书或授权证书在发生某些情况时会自动失效。这些情况包括:停止社区的营销活动、交回重要的执照或许可证、出售或转让所有权、所有权发生重大变更、与其他实体合并、对申请进行需要重新提交申请的修改、未经批准搬迁社区、放弃社区或合同,或者被驱逐。

接受存款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在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将依法自动丧失: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a)  申请人终止拟建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营销活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b)  申请人或提供者向部门交回其老年人居住照护设施许可证、接受存款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授权证书。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c)  申请人或提供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全部或部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d)  持续照护退休社区或授权证书持有人的多数所有权发生变更。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e)  申请人或提供者与其他实体合并。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f)  申请人或实体对待批申请作出重大变更,根据第1779.8条(c)款的规定,该变更需要重新提交申请。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g)  申请人或提供者未经部门事先批准,将持续照护退休社区从一个地点迁至另一个地点。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h)  申请人或提供者放弃持续照护退休社区或其在持续照护合同项下的义务。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7(i)  申请人或提供者被驱逐出持续照护退休社区场所。

Section § 1793.8

Explanation
如果服务提供方停止与新入住者签订持续照护合同,其经营许可证书将自动失效。服务提供方必须将此决定告知相关部门,并继续履行所有现有合同义务,直至完全履行完毕。

Section § 1793.9

Explanation

如果提供持续照护的公司破产或被清算,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将对公司资产拥有最高优先权的索赔。但是,此优先权低于公司已有的任何有担保债务。

对于那些签订了可退款合同的人,他们对特殊退款准备金中的任何现金拥有优先索赔权。他们的优先权高于其他居民或债权人。如果没有足够的钱来全额偿还所有人,每个人将根据其合同获得可用资金的一部分。

在计算所需准备金时,某些留置权无需从资产价值中扣除。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9(a) 在被接管或清算的情况下,所有基于提供者持续照护合同而对提供者提出的索赔,应作为针对提供者拥有的所有资产的优先索赔。但是,这些优先索赔应受制于以提供者资产担保的任何已完善的索赔。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9(b) 如果提供者被清算,已签订可退款持续照护合同的居民,应根据第1792.6条,对退款准备金中持有的流动资产享有优先索赔权。此优先索赔权应优于未签订可退款合同的居民或其他债权人的所有其他索赔。如果该基金和任何其他可用资产不足以履行退款义务,则每位居民应按比例分配退款准备金,分配金额的确定方式为:将每位居民应退款金额除以应退款总额,并将该百分比乘以可用资金总额。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9(c) 为了计算根据第1792.2条和第1793条要求的准备金,根据第1793.15条要求的留置权无需从不动产或动产的价值中扣除。

Section § 1793.1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如果持续照护合同违反规定,金钱或财产转让如何可以被撤销。如果合同被发现签订不当,住户或转让人可以在90天内撤销该转让。任何关于转让的文件都应提及在此期间可以撤销。在这90天内,任何人都不能要求支付已提供服务的费用。要撤销一项房地产交易,必须在90天内登记一份通知。如果部门未批准合同,部门也可以撤销它;当发现违规时,住户或其代表也可以撤销。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1(a)  任何金钱或财产的转让,如果根据一份经部门认定违反本章规定签订的持续照护合同进行,则自转让执行之日起90天内,可由住户或转让人选择撤销。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1(b)  任何契约或其他转让文书应包含一项声明,说明该交易是根据住户或转让人自首次入住之日起90天内行使撤销权而进行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1(c)  在转让日期与住户否认持续照护合同日期之间,不得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任何已提供服务的合理价值。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1(d)  对于不动产,如果撤销意向通知未在居住单元首次入住之日起90天内,在不动产所在县的县记录员处登记,则否认或撤销的权利被推定为已终止。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1(e)  任何金钱或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的转让,如果根据未经部门批准的持续照护合同进行,则可由部门或转让人或其受让人或代理人选择撤销。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1(f)  经部门认定违反本章规定的交易,可由住户或其受让人或代理人选择撤销。

Section § 1793.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持续照护服务的提供者未能提交所需的财务报告,或看起来财务不稳定,或其机构入住率低或有其他财务问题,州政府部门可以要求其提交财务计划和定期更新报告。提供者必须解释他们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有必要,应在部门提出要求后60天内提交财务计划。

如果部门批准了计划,提供者必须立即开始实施,并与居民和潜在居民分享。如果计划被拒绝,部门可能会介入制定纠正措施计划,或要求提供者改进其管理。该法律确保了提供者财务状况对居民的透明度,并概述了紧急居民安置的步骤。

如果提供者未能在计划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解决问题,部门可能会采取进一步措施。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 部门可以要求提供者提交财务计划和定期财务报告,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1) 提供者未能按照第1790条的规定向部门提交经审计的年度报告。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2) 部门有理由相信提供者已资不抵债,或即将资不抵债,或处于财务状况不稳或不安全的状态,或其状况可能使其无法完全履行其根据持续照护合同承担的义务。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3) 部门在一个日历月结束后两周内收到提供者的通知,该日历月内发生了分段 (A) 中所述的情况以及分段 (B) 中所述的情况之一,并且这些情况在该月末仍在持续。如果提供者符合本段所述的情况,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知部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3)(A) 在某个机构中,所有设施照护级别的总体平均入住率低于80%。就本分段而言,“所有设施照护级别”包括(如适用)独立生活、辅助生活和专业护理。总体平均入住率应按前两个月所有单元的平均值计算,不包括未上市或已预留的单元。总体平均入住率不适用于新开业的持续照护退休社区,自开业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适用。提供者不得将单元撤出市场,以避免偿还可偿还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入住费。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3)(B)
(i)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3)(B)(i) 提供者未能按照第1792.3条的规定维持最低准备金。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3)(B)(i)(ii) 提供者未能履行其与第三方贷款人、债券发行方或第三方贷款人与债券发行方之间的一项或多项债务契约。
(i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a)(3)(B)(i)(iii) 提供者连续三个月出现净经营亏损。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b)(1) 提供者应在部门提出要求之日起60天内向部门提交其财务计划。财务计划应解释提供者将如何以及何时纠正部门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如果提供者认定该计划包含受《统一商业秘密法》(《民法典》第4部分第1编第5章(自第3426条起))保护的商业秘密信息,提供者应同时提交一份单独的计划版本,其中删除商业秘密信息。提供者应向部门指明其声称是商业秘密的计划部分。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b)(2) 如果部门要求提交财务计划和定期财务报告,提供者应向部门提交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应解释提供者在纠正部门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方面的进展。部门可以要求在其认为必要的间隔期内进行报告。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c)  部门应在收到计划及其删节版本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批准或不批准。如果计划获得批准但计划的删节版本未获批准,提供者将有机会重新提交计划的删节版本以供部门批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d)  如果计划获得批准,提供者应立即实施该计划。在批准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提供者应将计划副本或经批准的计划删节版本分发给该机构的居民委员会或协会。如果计划获得批准但计划的删节版本未获批准,提供者应在批准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将计划的删节版本副本分发给该机构的居民委员会或协会。本节要求的所有定期报告也应在提交给部门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分发给该机构的居民委员会或协会。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e) 如果计划未获批准,或者如果确定该计划未得到充分实施,部门可以咨询其财务顾问,由提供者承担费用制定纠正行动计划,或者要求提供者获得经部门批准的新的或额外的管理能力以解决其困难。部门应允许重组后的管理层在合理期限内制定一项计划,该计划须经部门批准,并能合理确保提供者履行其法律责任。纠正行动计划或重组计划应在向部门提交通知后的10个日历日内与该机构的居民委员会、居民协会或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协会共享。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f)(1) 提供者应在签订持续护理合同前不少于60个日历日,向潜在或即将入住的居民共享其批准的财务计划、经批准的删节版计划或任何修订后的财务计划,以及任何后续的定期报告,直到提供者纠正了部门发现的问题和缺陷。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f)(2) 如果潜在或即将入住的居民有紧急安置需求,需要在其决定签订合同后不到60天内入住,居民应签署一份声明,表明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f)(2)(A) 居民有紧急需求在该社区获得安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f)(2)(B) 居民已收到社区的财务计划副本,或删节版或修订后的财务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f)(2)(C) 财务计划副本,或删节版或修订后的财务计划,已在提供者得知需要在不到60天内进行安置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供。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f)(2)(D) 居民放弃在签订持续护理合同前60天收到财务计划,或删节版或修订后的财务计划的权利。
表明居民已收到财务计划,或删节版或修订后的财务计划的段落,应由居民签署姓名首字母。该声明应保存在居民档案中。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3(g) 如果提供者未能在财务计划到期前纠正缺陷,部门可以根据本章采取进一步行动。

Section § 1793.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某个部门在必要时,为了确保服务提供者履行其对客户或居民的义务,在其不动产上设定留置权。如果服务提供者有未满足的财务要求,可以在其财产上设定留置权,其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这些留置权适用于记录区域内所有不受豁免法律保护的现有或未来财产,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一旦义务履行完毕,该部门必须解除留置权。服务提供者可以在 10 天内对留置权解除的拒绝提出异议,如果对最终决定有争议,法院可在 30 天内进行审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5(a) 当有必要确保申请人或提供者履行其对存款人或居民的义务时,部门可以代表存款人或居民记录一项或多项留置权通知。自记录之日起,该留置权应附着于提供者在留置权有效期间拥有或获得的全部不动产,前提是该财产不受留置权执行的豁免,并且位于留置权记录所在的县内。该留置权应具有判决留置权的效力、作用和优先权。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5(b) 如果提供者的年度报告显示其有未兑现的法定或退款要求,部门可以对提供者拥有的任何不动产记录留置权。根据本节提交的留置权应具有针对该财产提交的判决留置权的效力、作用和优先权。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5(c) 如果部门确定留置权不再需要确保申请人或提供者履行其对存款人或居民的义务,部门应提交留置权解除文件。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5(d) 在部门拒绝解除留置权请求后的 10 天内,申请人或提供者可以向部门提出上诉。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5(e) 部门的最终决定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094.5 节接受法院审查,由申请人或提供者在决定送达后 30 天内提交申请。

Section § 1793.1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允许一个部门在必要时采取保护性金融措施,以保障存款人或居民的利益。这包括要求申请人或提供者重新设立托管账户,并将先前已发放的资金重新存入托管。未来的入场费也可能需要托管。

只要部门认定这些措施不再需要以确保对存款人或居民的所有义务得到履行,部门就有权从托管中发放资金或终止托管要求。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7(a)  为保障存款人或居民的利益所必需时,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或提供者重新设立托管账户,将先前已发放的款项退回托管,并托管所有未来的入场费支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17(b)  当部门认定托管不再必要以保障申请人或提供者对存款人或居民的所有义务的履行时,部门可以酌情从托管中发放资金或终止托管要求。

Section § 1793.19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部门有多种法律选择来执行法规,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行动。这些选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Section § 1793.21

Explanation

本节授权部门,如果提供者违反本法下的任何规章制度,可以修改、暂停或撤销其许可证或证书。主要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本章规定、协助违规、执照曾被吊销、作出虚假陈述、表现出不可信、欺诈、资金管理不善、不配合检查或信息要求、财务状况不稳定、经营行为存在风险,以及未能维持所需的准备金或托管账户。其他原因可能包括:未能提交必要的报告、不遵守条件或计划、未经许可更改运营、违反合同、虚报信息以及未使用经批准的合同。

部门可酌情限定、暂停或撤销根据本章签发的任何接受存款的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如果其发现申请人或提供者有以下任何行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a)  违反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规章制度。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b)  协助、教唆或允许违反本章或根据本章通过的规章制度。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c)  根据第2章(自第1250条起)或第3.2章(自第1569条起)的许可规定,其执照被暂停或撤销。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d)  在获取接受存款的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时,作出重大虚假陈述、虚假说明或欺诈。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e)  表现出不适格或不可信。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f)  在经营业务中从事任何欺诈性或不诚实的管理行为。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g)  挪用、侵占或扣留款项。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h)  经部门要求进行检查、查阅记录或提供信息后,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其账目、记录和文件供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其事务的信息,或拒绝履行与检查相关的任何其他法律义务。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i)  表现出不健全的财务状况。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j)  在经营业务中采用的方法和做法,使得提供者或申请人的进一步交易对公众造成危险或损害。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k)  未能维持第1792.2条规定的最低法定准备金。
( l)  未能维持第1792条规定的预付持续照护合同的准备金托管账户。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m)  未能遵守第1793条规定的退款准备金要求。
(n)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n)  未能遵守本章关于维持资金托管账户的要求。
(o)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o)  未能提交第1790条所述的年度报告。
(p)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p)  违反其接受存款的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的条件。
(q)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q)  未能遵守其批准的财务和营销计划,或未能获得修改计划的批准。
(r)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r)  未经部门事先同意,对批准的运营计划进行重大更改或偏离。
(s)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s)  未能履行其在持续照护合同下的义务。
(t)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t)  对存款人、潜在居民或持续照护退休社区的居民作出重大虚假陈述。
(u)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u)  未能在使用前提交持续照护合同的拟议变更,或使用了未经部门事先批准的持续照护合同。
(v)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1(v)  未能勤勉地提交部门要求或法规规定的材料。

Section § 1793.23

Explanation

如果您的与接受存款相关的许可证或证书被部门更改、暂停或取消,您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上诉程序遵循特定的政府规定。同时,除非您赢得申诉,否则对您许可证的更改将保持有效。在这些情况下,部门只需证明其决定正确的可能性大于不正确的可能性即可。

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部门也可以解除暂停或条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3(a) 如果部门对根据本章签发的任何接受存款的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施加条件、暂停或撤销,提供者有权向部门提出上诉。诉讼程序应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5章(自第11500条起)进行,部门应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暂停、条件或撤销在诉讼程序完成并有利于提供者之前应保持有效。根据本条进行的所有诉讼程序中,适用的举证标准应为证据优势原则。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3(b) 部门在发现情况发生变化时,可以解除暂停或条件。

Section § 1793.25

Explanation

如果提供者的接受存款许可证或授权证书正在被暂停或撤销,在此期间他们不能签订新的协议或合同。然而,即使他们的授权被暂停、撤销或自愿交回,提供者仍必须履行在之前合同签订时已存在的任何义务。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5(a)  在针对接受存款的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的撤销或暂停行动待决期间,提供者不得签订任何新的存款协议或持续照护合同。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5(b)  部门的暂停或撤销,或提供者自愿交回临时授权证书或授权证书,不应免除提供者在持续照护合同签订时所承担的义务。

Section § 1793.27

Explanation

如果某个部门发现某个组织违反了关于处理存款和许可证的特定规定,那么该部门可以不对其许可证进行暂停或撤销,而是对每次违规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

这笔罚款将存入一个专项基金,用于支付调查和法律费用,并在退休社区资金不足时,支持管理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7(a)  如果部门发现任何实体违反了第1793.5条,或存在对接受存款的许可证、临时授权证书或根据本章颁发的授权证书进行限制、撤销或暂停的一个或多个理由,部门可以代替限制、撤销或暂停,对申请人或提供者处以行政罚款,金额不超过每项违规一千美元($1,000)。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27(b)  行政罚款应存入持续照护提供者费用基金,并应专门用于抵消调查和诉讼费用,以及在持续照护退休社区资产不足时,补偿法院指定的管理人。

Section § 1793.29

Explanation

如果本章规定被违反或可能被违反,部门可以启动法律程序,或者请求总检察长在违规发生地或服务提供者所在地的当地高等法院启动法律程序。这个程序遵循特定的民事诉讼规则,但部门无需证明没有其他补救措施或没有造成严重损害,也无需提供财务担保。

就本章的任何违反或威胁违反而言,部门可提起诉讼,或可请求总检察长在违规发生地或将发生地所在县,或在提供者的主要营业地所在县的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禁令或其他衡平法上的救济。根据本条提起的诉讼应符合《民事诉讼法典》第2编第7章第3章(自第525条起)的要求,但部门根据本条提起的任何诉讼均无需提供担保,部门也无需主张足以表明缺乏充分法律救济或表明无法弥补的损失或损害的事实。

Section § 1793.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各县的地区检察官,如果通过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可以指控个人或组织违反本章中列出的特定法律。

它还明确指出,地区检察官可以不受限制地起诉任何违反这些法律的人,以及其他罪行,如欺诈或虚假陈述。

此外,部门必须应地区检察官的要求分享其记录,并支持他们的调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31(a)  各县的地区检察官,经部门或其授权代表申请后,可以在其县内提起并进行针对违反本章行为的任何诉讼的检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31(b)  本章不应限制或限定地区检察官在其县内提起并进行针对违反本章或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欺诈或虚假陈述诉讼)行为的任何诉讼的检控权力。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3.31(c)  部门应地区检察官的要求,提供对其控制下的任何记录的查阅权限,并应配合地区检察官的任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