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6.4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居家护理助理在受雇前和受雇期间必须完成特定培训。开始工作前,助理必须接受五小时的培训:两小时关于其角色和雇佣条款,三小时关于安全,包括预防措施、紧急情况和感染控制。

助理还需要至少五小时的年度培训,重点是客户权利、日常生活需求、识别和预防虐待、个人卫生协助以及安全交通等基本技能。这些培训可以在线完成。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a) 执照持有人应确保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之前,附属居家护理助理完成本节规定的培训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b) 附属居家护理助理在与客户接触之前,应完成至少五小时的入职培训,具体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b)(1) 两小时的岗前培训,内容涉及其作为护理人员的角色以及适用的雇佣条款。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b)(2) 三小时的安全培训,包括基本安全预防措施、应急程序和感染控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c) 除了 (b) 款的要求之外,附属居家护理助理还应完成至少五小时的年度培训。年度培训应与核心能力相关并针对特定人群,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c)(1) 客户权利和安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c)(2) 如何满足和应对客户的日常生活需求。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c)(3) 如何报告、预防和发现虐待和忽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c)(4) 如何协助客户进行个人卫生和其他居家护理服务。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c)(5) 如果提供交通服务,如何安全运送客户。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d)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4(d)(b) 款和 (c) 款所述的入职培训和年度培训可以通过在线培训项目完成。

Section § 1796.45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雇佣家庭护理助理,他们必须证明自己没有活动性结核病(TB)。从2016年1月1日起雇佣的助理,需要在开始工作前90天内或开始工作后七天内进行结核病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呈阳性,则需要进行X光检查以证明他们不具传染性。他们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测,除非他们有阳性检测结果并随后进行了X光检查,那么之后就不再需要了。

每次检测后,助理必须向雇主提供一份由医疗专业人员出具的证明,确认他们没有结核病,雇主需将此证明存档。这项结核病检测是开始和继续工作的必要条件。如果助理换了新雇主,但在过去两年内结核病检测结果为阴性,他们可以使用之前的检测证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5(a)  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受雇的附属家庭护理助理,应当在受雇前90天内,或在受雇后七天内,接受检查以确定该个体未患有活动性结核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5(b) 就本节而言,“检查”指由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推荐并经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许可的结核病感染检测,并且,如果该检测结果呈阳性,则需进行肺部X光检查。该助理不得作为附属家庭护理助理工作,除非被许可人获得持证医疗专业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表明没有传播疾病的风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5(c) 接受检查后,结核病感染检测结果为阴性的附属家庭护理助理,应当被要求至少每两年接受一次检查。一旦附属家庭护理助理有经X光检查确认的结核病感染阳性检测记录,则不再需要进行检查。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5(d) 每次检查后,附属家庭护理助理应当提交,且家庭护理机构应当存档,检查医师出具的证明,表明该附属家庭护理助理已接受检查且未患有活动性结核病。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5(e) 该检查是初始受雇和持续受雇于家庭护理机构的条件。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45(f) 从一个家庭护理机构转到另一个家庭护理机构的附属家庭护理助理,如果该附属家庭护理助理能出示证明,表明其在过去两年内接受了检查且未患有活动性结核病,或者,如果其原雇佣家庭护理机构核实其存档有包含该证明的证书,并且在该附属家庭护理助理开始新工作前,该证书的副本已提供给新的家庭护理机构,则应被视为符合 (a) 或 (c) 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