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6.19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部门决定是否批准家庭护理助理注册申请的标准。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能够遵守本章的规定,证明他们品格良好(包括进行犯罪记录审查),并且不得有任何与护理相关的有问题纪律处分记录。部门还可能要求提供其他必要信息。如果申请人未能以部门要求的形式提供所有必要信息,其申请将被撤回。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19(a) 部门在决定是否批准注册申请时,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19(a)(1) 令部门满意的证据,证明家庭护理助理申请人有能力遵守本章以及部门根据本章颁布的规章制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19(a)(2) 令部门满意的证据,证明家庭护理助理申请人具有良好声誉和负责任的品格。该证据应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第1522条或第1522.7条对独立家庭护理助理申请人的犯罪记录信息进行审查。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19(a)(3) 针对家庭护理助理申请人已采取或正在采取的任何与个人护理相关的吊销或其他纪律处分。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19(a)(4) 部门为妥善管理和执行本章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6.19(b) 家庭护理助理申请人未能配合部门完成家庭护理助理申请,将导致注册申请被撤回。“未能配合”是指本章和根据本章颁布的任何规章制度所描述的信息未提供,或未以部门要求的形式提供,或两者兼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