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39.50

Explanation
本法律将本条的正式名称确立为《付款人权利法案》。这意味着,任何提及本条文时,都可以使用“付款人权利法案”来指代它。

Section § 1339.51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大多数医院从2004年7月1日起,提供其收费项目总表(即医院对各项服务和物品收取的全部费用清单)的查阅途径。医院可以通过在其网站上公布信息或在医院现场提供副本的方式来实现。但是,小型农村医院可免除此项要求。

该法律还规定,医院必须在急诊科、入院处和计费处等关键区域张贴通知,告知患者此价格清单的可用性。此外,在分享收费信息时,医院必须引导患者查阅可获取医院质量和结果信息的资源。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a)(1)  自2004年7月1日起,医院(定义见(b)款第(2)项)应提供其收费项目总表(charge description master)的书面或电子副本,可通过在医院的互联网网站上发布收费项目总表的电子副本,或在医院所在地提供一份书面或电子副本的方式实现。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a)(2)  小型农村医院(定义见第124840条)应免于遵守第(1)项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b)  就本条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b)(1)  “收费项目总表”指医院就特定服务或项目所列示的统一收费表,即其总计账单费用,不分付款方类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b)(2)  “医院”指使用收费项目总表的医院,定义见第1250条(a)、(b)或(f)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b)(3)  “办公室”指全州健康规划与发展办公室。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c)  医院应在其急诊科(如有)、入院处和计费处张贴清晰醒目的通知,告知患者医院的收费项目总表可按(a)款所述方式获取。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1(d)  根据(a)款提供的任何关于收费的信息,应包含关于何处获取医院质量信息的内容,包括可从该办公室获取的医院结果研究信息,以及可从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获取的医院调查信息。

Section § 1339.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医院不得要求医疗服务计划或保险公司放弃其合法权利,以此作为接受合同的条件。简单来说,医院不能强迫保险公司为了与它们开展业务而忽视法律的某些部分。

医院不得将接受与医疗服务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以该医疗服务计划或健康保险公司放弃本条的任何规定为条件。

Section § 1339.54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任何人向该部门举报涉嫌违规行为。该部门将调查该申诉,并告知提出申诉的人是否发现违规行为以及接下来将采取什么措施。

Section § 1339.55

Explanation

自2004年7月1日起,医院需要每年向一个特定机构提交报告,详细说明其“收费项目清单”,也就是一份列出所提供服务价格的列表。

此外,医院还必须计算,从收费项目清单提交之日起的一年内,由于服务价格上涨,其总收入预计会增加多少。这项计算结果以及所需的文件,必须与收费项目清单同时提交。该机构可能会将这些数据在线公布,供公众查阅。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5(a) 自2004年7月1日起,每家医院应当每年向办公室提交其收费项目清单的副本,格式由办公室确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5(b) 每家医院应当计算在向办公室提交的收费项目清单生效之日起的12个月期间内,因患者服务收费的任何价格上涨而导致的医院总收入的预计增长百分比。每家医院应当在提交收费项目清单时,以办公室规定的形式,将该计算结果和支持性文件提交给办公室。办公室可以汇总并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此信息。

Section § 1339.5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医院每年向一个州政府办公室报告其25种常见门诊手术的平均收费。这些信息必须以该办公室确定的方式编制,并在网上公布。

该办公室还将编制一份25种最常见住院手术的清单,按医疗保险分类,包括各医院针对这些手术的平均收费。这些信息每年更新,并在网上提供。

医院必须向任何提出要求的人提供这些清单。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6(a) 各医院应编制一份25种常见门诊手术清单,并应每年以该办公室确定的方式,向该办公室提交其针对这些手术的平均收费清单。该办公室可制定统一的报告表格用于本款目的,并可要求医院向该办公室提交此已填写的表格。该办公室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此信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6(b) 该办公室应制定一份加州医院中25种最常进行的住院手术清单,按医疗保险诊断相关组分类。该办公室应编制各医院针对这些手术的平均收费清单(如适用),并应至少每年更新该清单。该办公室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公布此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6(c) 各医院应应任何人的要求,提供(a)款和(b)款所述清单的副本。

Section § 1339.5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办公室网站上根据前述条款要求分享的任何信息,可以指导人们在哪里查找有关医院护理质量的详细信息。这包括可从办公室获取的医院结果研究,以及可从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获取的调查信息。

Section § 1339.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医院明知故犯或因疏忽未遵守本法律规定的规则,就构成违规行为。此外,如果医院未能向相关机构提交所需信息,它可能需要支付民事罚款,具体细节在法律的其他部分有说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9(a) 医院如果明知或因疏忽未能遵守本条规定,即属违反本条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9(b) 未能向该机构提交本条规定信息的医院,可能承担第128770节所规定的民事罚款责任。

Section § 1339.585

Explanation

如果您没有医疗保险,这项法律要求医院向您提供一份书面估价,说明您需要为根据您的诊断和典型住院时间提供的服务支付多少费用。医院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此估价,并提供有关可用的经济援助或慈善护理的详细信息,以及可以进一步解释这些计划的人的联系方式。此外,他们还需要向您提供经济援助或慈善护理的申请表。此规定不适用于急诊服务。

对于没有医疗保险的人,医院应向其提供一份书面估价,说明医院将要求该人支付的医疗服务、程序和用品的金额,这些服务、程序和用品是根据该人的诊断、平均住院时间和所提供的服务合理预期将由医院提供的。医院可在正常办公时间内提供此估价。除估价外,医院还应提供有关其经济援助和慈善护理政策的信息,以及医院员工或办公室的联系方式,该人可从其处获取有关这些政策的进一步信息。医院还应向该人提供经济援助或慈善护理的申请表。本节不适用于根据第1317节向某人提供的急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