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39

Explanation

本节强调了小型农村综合急症护理医院面临的挑战,主要是由于政府规定和床位闲置导致的财政问题。关闭这些医院可能会危及当地居民和游客的健康。通过加强与当地资源的合作,预防性和初级医疗保健的可及性可以大幅提高。这些医院,由于社区支持、地理位置和服务可用性,对于在农村地区促进和提供医疗保健至关重要。然而,目前缺乏深入研究这些医院如何更有效地运营以更好地满足社区健康需求。

立法机关特此发现并声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a)  在许多地区,小型农村综合急症护理医院正经历财政困难,部分原因是政府法规和急症护理床位利用率不足。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b)  在大多数情况下,关闭此类设施将直接威胁到这些设施所服务的居民和游客的健康和福祉。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c)  通过与该地区现有资源的协调,初级和预防性医疗保健服务的可获得性和可及性可以得到极大改善。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d)  鉴于小型农村综合急症护理医院的特殊属性,例如其悠久历史、社区支持的焦点、关键地理位置以及服务的可获得性,此类设施可以作为农村社区内促进健康和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主要焦点。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e)  目前缺乏对小型农村医院高效运营经济效益的系统研究和评估,以及这些医院如何更有效地满足其社区健康需求的方法。

Section § 1339.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将某些小型农村医院认定为初级卫生服务医院。政府希望这些医院能够提供多样化的医疗服务。但是,只有符合特定标准的医院才能获得州政府部门的这项特殊指定。

Section § 1339.5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本特定条款中使用的几个关键术语。

“卫生系统机构”是指根据一项特定的联邦法律,即《公法93-641》设立的组织。

“初级保健中级执业人员”包括获得认证的医师助理、符合特定州标准的执业护士以及获得认证的助产士。

“摇摆床位”是指主要用于急性护理,但也可用于熟练护理的医院床位。出于监管目的,这些床位保留其急性护理的分类。

在本条中,除非另有说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a) “卫生系统机构”指根据《公法93-641》设立的卫生系统机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b) “初级保健中级执业人员”指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二编第7.7章(第3500条起)认证的医师助理,亦指符合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二编第6章第8条(第2834条起)通过的执业护士标准的注册护士,亦指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二编第6章第2.5条(第2746条起)认证的助产士。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5(c) “摇摆床位”指根据第1250.1条获准用于普通急性护理的床位,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前提下,可作为熟练护理床位使用,如第1250.1条所分类。为《第107编第2部第1章》(第127125条起)之目的,摇摆床位应保留普通急性护理床位分类。

Section § 1339.7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州部门在管理一项医疗保健计划方面的职责。该部门负责核实哪些医院符合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的资格,并为医疗服务计划设定标准。他们审查并批准或否决医疗服务计划,在120天内将决定通知医院,并可批准对某些执照要求的豁免,以实现计划目标。一个咨询小组负责评估医院提议的医疗服务。该部门为这些医院签发指定证明,监督其绩效,并提供技术援助。此外,他们还致力于简化医院的行政流程,寻求联邦豁免,并提供有关资助机会的信息。

州部门应管理本条授权的计划。在管理该计划时,州部门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a)  根据第1339.9条核实医院资格,并将这些医院指定为主要医疗服务医院。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b)  根据第1339.15条为医疗服务计划制定标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c)  根据地方卫生系统机构的建议、地方公开会议的意见、医疗咨询小组(如适用)的建议,以及计划在满足本条所定标准方面的充分性,审查综合急症护理医院的医疗服务计划。州部门应全部或部分批准、否决或延期该计划,并应在收到计划后120天内书面通知医院其调查结果。如果医院在120天内未收到州部门的通知,则该计划应视为已批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d)  协商并批准对综合急症护理医院执照要求的豁免,以实现本条目的,前提是批准这些豁免不会危及患者的健康和福祉。获批的豁免应符合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的计划及其任何修订。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e)  召集一个咨询小组,审查作为主要医院服务计划一部分提议的医疗外科和产科服务,并就这些服务根据主要医疗服务医院提议的计划的医疗适宜性向州部门提出建议。该小组应包括但不限于一名乡村医院行政人员、一名乡村家庭医生和外科医生、一名乡村医院护士行政人员、一名内科医生、一名初级保健中级执业医师,以及一名来自作为乡村医院转诊中心的医院的医生和外科医生。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f)  签发主要医疗服务医院指定证明,以及根据第1339.15条(b)款第(4)项批准的弹性床位数量证明。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g)  监督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的绩效,以确保其遵守医院的计划以及这些医院未获豁免的执照要求。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h)  一旦否决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的医疗服务计划或其中一部分,应立即书面通知医院。在州部门邮寄通知后20天内,医院可以向州部门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州部门收到格式正确的申请书后,应安排听证。程序应按照《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五章(自第11500条起)进行,州部门应拥有其中授予的所有权力。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i)  汇编并向卫生系统机构和主要医疗服务医院提供有关州和联邦资助计划的信息,这些计划可能适用于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申请资助所需程序,以及如何将此类请求纳入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的计划,以及服务多样化的机会、要求和可行性,以及这些服务的发展程序。
(j)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j)  代表主要医疗服务医院,寻求符合本法案意图的适当联邦豁免。
(k)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k)  与一个或多个卫生系统机构签订合同,以履行第1339.11条(c)款规定的职能。
(l)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l)  开发或协助根据第1339.15条提交主要医疗服务计划的医院开发以下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l)(1)  降低行政成本的索赔申报替代方法。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l)(2)  医疗补助(Medi-Cal)向医院支付的替代方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l)(3)  降低行政成本的其他索赔申报方法。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l)(4)  医疗补助成本报告部门要求的简化和缩短程序。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l)(5)  缩短的医疗和社会审查流程及其他控制流程。
(m)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7(m)  向主要医疗服务医院提供技术援助,以协助其制定医疗服务计划。

Section § 13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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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规定,全州卫生规划和发展办公室负责决定一个社区需要多少摇摆床位——这是一种医院床位,既可用于急性护理,也可用于专业护理。他们的决定基于社区的需求和这些床位的预计使用情况。在评估之后,他们会颁发一份“需求证书”,这是一种正式的批准。提供初级卫生服务的医院必须遵守法律另一部分中概述的额外项目批准要求。

全州卫生规划和发展办公室应根据社区需求和预计利用率,审查并批准根据第1339.15条(b)款第(4)项可指定的摇摆床位数量,并根据审查和批准颁发需求证书。除本条另有规定外,初级卫生服务医院应遵守第107部第2部分第1章(自第127125条起)中规定的、与第127170条所定义的项目批准相关的要求。

Section § 13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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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指定为初级医疗服务医院,医院必须持有特定执照,并满足关于其位置和规模的特定条件。它必须要么位于大都市区之外,距离另一家医院15英里,且床位不超过60张;要么距离另一家医院20英里,且床位不超过60张;要么是该县唯一一家床位少于100张的医院。

为符合指定为初级医疗服务医院的资格,医院应根据第1250条(a)款获得许可,并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9(a)  位于标准大都市统计区之外,距离另一家获得许可的急症护理医院至少15英里,且拥有60张或更少的急症护理床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9(b)  距离任何其他获得许可的急症护理医院至少20英里,且拥有60张或更少的急症护理床位。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9(c)  是该县唯一获得许可的急症护理医院,且拥有少于100张的急症护理床位。

Section § 1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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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允许部门收集并保存为某些智障人士护理机构工作的护士助理和直接护理人员的雇佣详情,但排除了一些州营机构。如果发现或收到犯罪记录,部门必须在五天内通知该机构的持证人和申请人。此外,部门还负责研究需要哪些额外技术来维护并与潜在雇主分享雇佣历史,研究结果需在2000年7月1日前提交给立法机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0(a)  部门可以要求并维护以下机构的护士助理和直接护理人员的雇佣信息:智障人士中级护理机构,但不包括通过其他方法为员工获取犯罪记录清查的州营智障人士中级护理机构、智障人士康复性中级护理机构,或智障人士护理性中级护理机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0(b)  在根据第1338.5节收到司法部的犯罪记录或信息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部门应将任何刑事定罪通知持证人和申请人。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0(c)  部门应进行一项可行性研究,以评估在其登记册中包含以前和当前的雇佣信息并将其提供给潜在雇主所需的额外技术要求。部门应在2000年7月1日前向立法机构报告该研究的结果。

Section § 1339.1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卫生系统机构的职责。它们必须核查其区域内医院提交的卫生服务计划的准确性,并在45天内向州政府部门建议医院是否能够执行其计划。如果需要,它们还会协助医院准备这些卫生服务计划。如果卫生系统机构无法完成这些任务,州政府部门将接管。

卫生系统机构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1(a)  核实其各自卫生服务区域内医院提交的卫生服务计划中的信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1(b)  在45天内,就其各自卫生服务区域内医院实施其卫生服务计划的必要性和能力,向州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包括调查结果。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1(c)  在与州政府部门签订合同后,根据第1339.15节的规定,向初级卫生服务医院提供卫生服务准备方面的技术援助。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1(d)  如果卫生系统机构无法履行这些职能,则由州政府部门履行这些职能。

Section § 1339.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医院或医院团体向州政府部门提交一份医疗服务计划。在提交之前,他们必须在所服务的社区内就该计划举行一次公开会议。该计划必须在会议前至少两周可供公众查阅。关于会议的通知必须在会议前至少10天张贴在医院和社区内显眼的地方。此外,公开通知必须在会议前10到20天之间刊登在当地报纸上。

任何基层医疗服务医院,或其任何团体,当医院已就其针对社区的医疗服务计划在社区内举行了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开会议时,或者当涉及多家医院时,在这些医院拟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医院服务的社区内举行了公开会议时,可向州政府部门提交一份医疗服务计划: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3(a) 该计划在公开会议前至少两周可供公众查阅。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3(b) 宣布公开会议的通知在公开会议前至少10天张贴在社区和医院内公开可见的地方。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3(c) 公开通知在公开会议前不少于10天且不多于20天在一家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Section § 133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初级医疗服务医院通过向州部门和卫生系统机构提交详细的医疗服务计划,来申请某些豁免、摇摆床位授权以及寻求特定福利。该计划必须概述医院的现有能力,重点关注初级和预防性护理、社区可及性以及成本效益。

此外,计划还应详细说明服务的任何变更,例如取消现有服务或增加新服务,并提供社区和员工支持的证据。它还应包括任何不会损害患者安全的豁免请求,以及根据社区需求将急性护理床位用作摇摆床位的信息。

初级医疗服务医院可以通过提交一份医疗服务计划,根据第1339.7条 (d) 款和第1339.25条申请豁免,根据第1339.8条申请摇摆床位授权,并寻求根据第1339.7条 (l) 款的利益。该医疗服务计划应提交给州部门和卫生系统机构,并应根据社区需求酌情包含以下内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a)  医院当前能力的描述,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a)(1)  初级和预防性护理服务,包括救生服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a)(2)  社区获得医疗服务的途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a)(3)  成本效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b)  此外,并视情况,该计划应包括: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b)(1)  拟从提交计划时执照授权的服务中删除的任何服务的描述,并说明删除此服务将对社区产生的影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b)(2)  拟添加到提交计划时执照授权的服务中的任何服务的描述,包括市场可行性证据、计划实施的方法和时间表、社区和医务人员支持该计划的证据,以及与社区内其他医疗服务提供者和服务的协调证据。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b)(3)  不危及受影响患者的健康、安全和福祉,且为提高运营效率或实施医疗服务计划所需的豁免或免除请求。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5(b)(4)  确定医院内急性护理床位的数量(如有),请求用作摇摆床位,具体取决于社区需求和预计利用率,包括描述将如何向这些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以及描述当出现急性护理床位需求时,该机构将如何安排长期护理患者的转院。

Section § 1339.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初级医疗服务医院修改其医疗服务计划。但是,这些修改必须遵循相关条款中的具体指导原则,并且不能仅仅为了避免因不遵守原计划而受到的处罚。

初级医疗服务医院可以修订其医疗服务计划。此类修订应遵守第1337.7条 (c) 款和第1339.13条的规定。不得仅为了规避因不遵守该医院医疗服务计划而施加的制裁而对此类计划进行修订。

Section § 1339.1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初级卫生服务医院的运营规则。除非其卫生服务计划中获得豁免,否则它们必须遵守特定的州法规。这些医院提供的服务范围受其执照或经批准的卫生服务计划的限制。医院和州政府会商定一个实施卫生服务计划的时间表,同时考虑任何放宽的州或联邦要求。最后,医院必须按照商定的条款遵守其卫生服务计划。

初级卫生服务医院应在以下要求下运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9(a) 初级卫生服务医院应遵守《加州行政法典》第22篇第5部(自第70001节起)所载的法规,除非因卫生服务计划或该计划的后续修订而获得豁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9(b) 初级卫生服务医院提供的服务范围应受其执照或经批准的卫生服务计划以及该计划的任何后续修订的限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9(c) 卫生服务计划的全部或部分应予实施,实施应基于州政府部门与医院之间商定的时间表,并在州和联邦要求获得豁免的范围内进行。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19(d) 医院应根据 (c) 款的规定,保持遵守其计划。

Section § 1339.2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计划或其作为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的资格可能被终止的条件。如果医院不遵守某些规定,或者患者的安全和福祉受到威胁,州部门可以终止这些资格。医院也可以选择提前30天通知州部门,以终止其计划或指定。一旦终止,医院将恢复到其获得认可或计划获批之前的状态。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21(a)  依照第1339.7条(h)款规定的程序,当州部门发现医院不符合第1339.19条规定,或该机构所服务患者的福利或安全受到不利影响,或两者兼有,则应终止医院的医疗服务计划或其作为主要医疗服务医院的指定,或两者兼有。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21(b)  主要医疗服务医院可在向州部门发出30天通知后,终止其指定或医疗服务计划,或两者兼有。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339.21(c)  根据本条规定,在项目终止后,医院应恢复到其紧接指定或计划批准之前所持有的相同状态,或两者兼有。

Section § 1339.2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侧重于使某些与健康相关的规定与1979年1月1日及以后生效的联邦指导方针保持一致。它允许健康与福利局内的部门在执行法规时保持灵活性,并且如果联邦法律允许,甚至可以豁免某些要求。鼓励各部门通过提供技术援助和资源来帮助医院制定其卫生服务计划。

本条的实施应符合于1979年1月1日生效以及在该日期或之后通过的联邦规章制度。为符合制定本条的意图,并在联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健康与福利局内的各部门可以豁免要求,对作为这些要求依据的法规的执行提供豁免,允许灵活执行规章和政策,并提供本条实施所需的资源,包括向初级卫生服务医院提供制定其卫生服务计划的技术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