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88.5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截至2007年7月1日,必须设立医疗相关感染咨询委员会 (HAI-AC),以改进加州医院获得性感染的报告和预防方式。该委员会由感染预防专家、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公共卫生官员组成。他们每季度开会,无偿服务,但差旅费可报销。他们的主要任务包括审查相关法律、建议感染预防人员配置水平、审计医院感染数据、为医护人员制定培训课程,并确保感染数据的公开透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a) 截至2007年7月1日,部门应任命一个医疗相关感染咨询委员会 (HAI-AC),该委员会应就报告综合急症护理医院内发生的医院获得性感染病例的方法提出建议,并应就国家指南的使用以及为预防HAI传播而采取的流程措施的公开报告提出建议,这些措施是根据第1288.8条 (b) 款向部门报告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b) 该咨询委员会应包括在医院获得性感染的监测、预防和控制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包括部门工作人员、地方卫生部门官员、医疗感染控制专业人员、医院管理专业人员、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消费者、在传染病和医院流行病学方面具有专业知识的医生,以及综合医疗系统专家或代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c) 该咨询委员会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应无偿服务,但应按州每日津贴报销标准,报销包括交通、住宿和膳食在内的差旅相关费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 除了 (a) 款中列举的职责外,咨询委员会还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1) 审查和评估联邦和州的立法、法规以及认证标准,并向部门传达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计划将如何受到影响。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2) 根据第1288.6条 (a) 款,建议一种评估每家医院感染预防专业人员数量的方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3) 建议一个教育课程,通过该课程,卫生机构评估护士和部门顾问将接受培训,以调查医院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计划。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4) 建议一种对医院进行审计的方法,以确定提交给NHSN和部门的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5) 建议一种标准化方法,通过该方法,可以识别出院后发生的HAI。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6) 建议一种将风险调整后的HAI数据报告给公众、立法机构和州长的方法。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7) 建议一种标准化方法,通过该方法,部门卫生机构评估护士和顾问将评估医护人员是否遵守感染预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手部卫生和环境卫生程序。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d)(8) 建议一种培训所有医院感染预防专业人员的方法,以使用NHSN HAI监测报告系统。

Section § 128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各综合性急症护理医院每三年制定一份书面报告,作为其战略计划的一部分。这份报告由感染预防专业人员和医院领导共同参与制定,旨在评估医院的感染监测和预防资源及项目。报告会分析关键方面,例如手术数量、病床数量、就诊次数以及员工健康措施。

报告还应考虑社区人口结构的变化,并提出改进感染控制资源的建议。报告需要每年更新,并应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纳入新技术和关于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HAI)的新信息。

此外,使用中心静脉导管(CVC)的医院必须遵循CDC指南来预防感染,并定期报告这些感染率。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1) 各综合性急症护理医院应与感染预防和控制专业人员合作,并在高级医疗机构领导的参与下,作为其战略计划的一部分,至少每三年一次,准备一份书面报告,审查医院现有资源并评估医院感染监测和预防计划的质量和有效性。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 该报告应评估并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A) 医院进行的侵入性患者操作数量的风险和成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B) 重症监护病床数量。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C) 医院急诊科就诊次数。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D) 各科门诊就诊次数。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E) 许可病床数量。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F) 医院实施的员工健康和职业健康措施。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G) 医院服务社区不断变化的人口结构。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2)(H) 针对计划发现结果所需的感染预防和控制项目额外资源的估算和建议。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a)(3) 该报告应每年更新,并在必要时定期修订,以适应技术进步以及三年期战略计划中包含的关于改进疾病监测和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HAI)的新信息和发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6(b) 各使用中心静脉导管(CVC)的综合性急症护理医院应实施政策和程序以预防医疗相关感染的发生,按照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血管内血流感染指南或其他经咨询委员会推荐的循证国家指南的建议。使用CVC的综合性急症护理医院应定期向医院相应的医务人员委员会内部报告重症监护病房中CVC相关血流感染率,利用导管日计算每种类型重症监护病房的感染率。

Section § 1288.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截至2007年7月1日,每家综合急性护理医院必须遵循某些做法来预防和管理流感。首先,医院每年必须向所有员工免费提供现场流感疫苗接种,员工必须接种疫苗,或者签署一份放弃接种疫苗的声明。

其次,医院需要制定呼吸道卫生、咳嗽礼仪规程,以及隔离流感患者的程序,并制定季节性流感计划。最后,他们必须更新或制定灾害计划,以纳入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措施,并在大流行发生时展示与公共卫生机构的合作。

截至2007年7月1日,本部门应当要求每家综合急性护理医院依照疾病控制中心指南,采取以下所有行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7(a)  每年向所有医院员工免费提供现场流感疫苗接种(如有)。每家综合急性护理医院应当要求其员工接种疫苗,或者如果员工选择不接种疫苗,则须书面声明其已拒绝接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7(b) 建立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规程,制定并实施流感患者隔离程序,并采纳季节性流感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7(c) 修订现有或制定新的灾害计划,其中包含大流行性流感应对部分。该计划还应记录在流感大流行事件中与地方、区域和州公共卫生机构或官员的任何实际或建议的合作。

Section § 1288.8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州卫生部门在2008年1月1日前采取行动,以防范急症护理医院中的医院获得性感染 (HAI)。这包括根据CDC指南建立监测和预防计划,并根据需要修订州法规。

自2008年1月1日起,医院必须制定评估抗生素使用情况的流程,并每年报告其感染预防措施。他们应向CDC的国家医疗保健安全网络或类似的有效系统提交数据,并遵守通过加州医院评估和报告工作组进行的任何报告。

部门负责一项感染控制计划,该计划与感染预防专业人员协商,向评估人员提供教育,并可能在2011年前实施一个州电子报告系统。

到2011年,它还应在线提供感染信息,并为官员和在其网站上发布一份关于加州医院HAI的年度报告。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a) 截至2008年1月1日,部门应采取以下所有行动,以防范全州普通急症护理医院中的医院获得性感染 (HAI):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a)(1) 实施一项HAI监测和预防计划,旨在评估部门的资源需求,对医疗机构评估护士进行HAI教育,并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疾病预防建议实施方法的教育。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a)(2) 必要时修订现有行政法规并制定新行政法规,以纳入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DC) 当前的HAI预防指南和标准。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a)(3) 要求普通急症护理医院制定评估抗生素合理使用流程,其结果应由参与质量改进活动的适当代表和委员会共同监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b) 自2008年1月1日起,每家普通急症护理医院应实施并每年向部门报告其感染监测和感染预防过程措施的实施情况,这些措施已由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医疗保健感染控制实践咨询委员会推荐,并适合作为强制性公共报告计划。最初,这些过程措施应包括CDC关于中心静脉导管置入操作、手术抗菌药物预防和患者及医护人员流感疫苗接种的指南。经与咨询委员会协商,部门应在收到数据后六个月内将此信息公开。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c) 咨询委员会应在2008年1月1日前就分阶段实施和公开报告额外过程措施和结果措施提出建议,并且在此过程中,应考虑CDC推荐的措施。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d) 每家普通急症护理医院还应向CDC的国家医疗保健安全网络提交已实施过程措施的数据,或根据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医疗保健感染控制实践咨询委员会的建议,提交给任何其他科学有效的国家HAI报告系统,或提交给部门根据HAI-AC的建议确定的其他科学有效的报告数据库。医院应采用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关于HAI监测的定义和方法。参与加州医院评估和报告工作组 (CHART) 的医院应公开报告所有CHART医院同意的HAI措施。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e) 除了 (a) 款中的要求外,部门应建立一个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计划,以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e)(1) 指定感染预防专业人员担任许可和认证计划的顾问。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e)(2) 向部门医疗机构评估护士和顾问提供教育和培训,以有效检查医院是否遵守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建议以及州和联邦法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e)(3) 截至2011年1月1日,经与HAI-AC协商,开发一个科学有效的全州电子报告系统,或利用现有科学有效的数据库系统,该系统能够接收医院关于HAI的电子传输报告。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e)(4) 在互联网上向公众提供最新的感染预防和控制信息。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e)(5) 自2011年1月1日起,向州长、立法机关以及参议院健康委员会和众议院健康委员会主席提供,并在部门网站上发布一份根据本条收到的和报告的公开HAI感染信息的年度报告。

Section § 1288.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截至2009年1月1日,加州所有综合急症护理医院必须采取具体行动来改进感染预防工作。医院必须制定、实施并定期检查预防继发性手术部位感染的政策,并将结果报告给相关的医院委员会。

它们还必须根据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CDC) 和医疗保健改进研究所 (IHI) 的指南制定程序,以预防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此外,在检查期间,必须评估这些医院遵守感染预防程序的情况,重点关注医疗保健相关感染 (HAI)。

截至2009年1月1日,该部门应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9(a) 要求每家综合急症护理医院制定、实施并定期评估预防继发性手术部位感染 (SSI) 的政策和程序的遵守情况。此评估结果应由感染预防委员会监测并报告给医院的手术委员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9(b) 要求每家综合急症护理医院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实施当前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指南和医疗保健改进研究所 (IHI) 旨在预防呼吸机相关性肺炎的流程措施。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9(c) 在检查期间,评估机构遵守现有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 (HAI) 政策和程序的情况,包括任何外部或内部报告的医院获得性感染 (HAI) 过程和结果指标。

Section § 1288.45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加州医疗相关感染法规中使用的术语。“医疗相关感染咨询委员会”(HAI-AC)协助定义此类感染,其定义通常参照国家标准,除非州政府采纳了特定的定义。“医院”一词特指综合急症护理医院。“感染预防专业人员”是指具备特定感染预防资质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某些医生。“MRSA”是指一种特定的耐抗生素细菌。“国家医疗安全网络”(NHSN)是CDC用于追踪感染数据的系统。“项目”是指部门在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方面的工作。

为本条目的目的,以下定义适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45(a) “咨询委员会”或“HAI-AC”指根据第1288.5条设立的医疗相关感染咨询委员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45(b) “医疗相关感染”、“医疗机构获得性感染”或“HAI”指由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的国家医疗安全网络定义的感染,除非部门采纳与咨询委员会或其继任者的建议一致的定义。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45(c) “医院”指根据第1250条(a)款定义的综合急症护理医院。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45(d) “感染预防专业人员”指注册护士、医务技术人员或其他受薪雇员或顾问,其在任命后两年内将符合由国家感染控制与流行病学认证委员会(CBIC)设立的认证教育和经验要求,但不包括被任命或获得津贴作为感染预防与控制委员会主席或医院流行病学家的医生。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45(e) “MRSA”指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45(f) “国家医疗安全网络”或“NHSN”指由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开发和管理的安全的、基于互联网的系统,用于收集、分析和报告与HAI发病率以及为预防这些感染而实施的流程措施相关的风险调整后的HAI数据。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45(g) “项目”指部门内的医疗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项目。

Section § 1288.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利福尼亚州的医疗机构每三个月向州公共卫生部门报告特定的医疗相关感染。这些感染包括MRSA、艰难梭菌、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感染、中心静脉导管感染以及某些手术的手术部位感染。

这些报告必须包含感染率和住院天数。州政府将从2011年开始在线公布这些感染数据,并根据联邦和州的指导方针进行风险调整。这有助于确保加利福尼亚州各医疗机构感染率的透明度。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a)(1) 每一家卫生机构,如第1255.8节(a)分节(3)款所定义,应每季度报告所有医疗相关MRSA血流感染、医疗相关艰难梭菌感染和医疗相关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血流感染病例,以及住院天数。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a)(2) 每一家卫生机构应每季度向部门报告所有中心静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和总中心静脉导管天数。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a)(3) 每一家卫生机构应每季度向部门报告所有深部或器官腔手术部位的医疗相关手术部位感染、骨科手术部位、心脏手术部位和胃肠道手术部位的医疗相关感染(这些部位被指定为清洁和清洁污染),以及涉及深部或器官腔、骨科、心脏和胃肠道手术(被指定为清洁和清洁污染)的手术数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b) 部门的许可和认证计划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b)(1) 自2011年1月1日起,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关于加利福尼亚州每家卫生机构获得的医疗相关中心静脉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发生率的信息,包括住院天数信息。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b)(2)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关于加利福尼亚州每家卫生机构获得的深部或器官腔手术部位感染、骨科、心脏和胃肠道手术(被指定为清洁和清洁污染)的发生率信息,包括住院天数信息。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b)(3)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关于加利福尼亚州每家卫生机构的医疗相关MRSA血流感染、医疗相关艰难梭菌感染和医疗相关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血流感染发生率的信息,包括住院天数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c) 根据本节要求公开报告的任何信息应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c)(1) 部门应遵循与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国家医疗安全网络(NHSN)或其继任者的风险调整一致的风险调整流程,并使用其定义,除非部门通过法规采纳一个公平公正且符合根据第1288.5节设立的医疗相关感染咨询委员会(HAI-AC)或其继任者建议的风险调整流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c)(2) 为(a)和(b)分节所要求的报告目的,感染应使用NHSN定义进行报告,除非部门接受HAI-AC或其继任者的建议。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c)(3) 如果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不使用针对特定医疗获得性感染的公开报告模型,则部门应将其发生率的公开报告基于感染报告的住院天数,或相关器械相关感染的指定器械天数,以及手术部位感染报告的指定手术数量,除非部门采纳一个符合HAI-AC或其继任者建议的公开报告模型。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55(d) 根据该系统报告数据的卫生机构应酌情向NHSN和部门报告这些数据。

Section § 1288.85

Explanation

截至2015年7月1日,所有综合急性护理医院必须制定并实施一项抗菌药物管理政策,遵循联邦和专业指南,以确保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它们需要组建一个由医生领导的多学科委员会或工作组,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在抗菌药物管理方面受过培训的医生或药剂师。该小组负责向专注于改善临床质量的相关医院委员会报告其活动。

依照第1250条 (a) 款的定义,每家综合急性护理医院应在2015年7月1日前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5(a) 依照联邦政府和专业组织制定的指南,采纳并实施一项抗菌药物管理政策。该政策应包括一个依照第1288.8条 (a) 款 (3) 项的规定,评估抗生素合理使用的流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5(b) 组建一个由医生监督的多学科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5(c) 向由医生监督的多学科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小组委员会或工作组任命至少一名医生或药剂师,该医生或药剂师应通过先前的培训或参加继续教育项目(包括由联邦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美国医疗流行病学学会或类似公认专业组织提供的项目)而具备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知识。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85(d) 向每个负责开展临床质量改进活动的适当医院委员会报告抗菌药物管理项目活动。

Section § 1288.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医务人员和医院工作人员接受与感染控制相关的特定培训。截至2010年1月1日,担任特定职务的医生必须完成关于控制感染的专业培训项目,并保留出勤记录。自2010年1月起,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执业护士和医师助理,都必须接受培训,以预防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 等医院获得性感染的传播。所有医院员工,包括临时工和合同工,都必须接受医院特有的感染预防政策培训,其中包括卫生和消毒措施,并每年更新。环境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卫生措施培训,并对其遵守情况进行观察,同时进行随机检查以确保遵守规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95(a) 不迟于2010年1月1日,被指定为医院流行病学家或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委员会主席的医生应参加由联邦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 (CDC) 和美国医疗流行病学家协会或其他公认的专业组织提供的继续医学教育 (CME) 培训项目。该 CME 项目应专门针对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出勤证明应存入医生的资质档案中。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95(b) 自2010年1月起,所有在职和合同医生以及所有其他持证独立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执业护士和医师助理,应接受预防医院获得性感染 (HAI) 传播的方法培训,包括但不限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 (MRSA) 和艰难梭菌感染。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95(c) 截至2010年1月,所有医院的长期和临时员工以及合同制人员,包括学生,应接受医院特有的感染预防和控制政策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手部卫生、机构特有的隔离程序、患者卫生和环境卫生程序。该培训应每年进行一次,并在感染监测、预防和控制委员会采纳新政策时进行。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288.95(d) 环境服务人员应由医院进行培训,并应观察其遵守医院卫生措施的情况。该培训应在入职时、采纳新预防措施时以及此后每年进行。医院可随机采集环境样本,以确定是否符合医院卫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