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专业护理机构和中级护理机构的培训项目
Section § 1337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加州熟练护理和中级护理机构拥有合格的工作人员,主要关注注册护士助理(CNAs),以维持高质量的患者护理。机构必须为其人员参与经批准的培训项目。对于其培训项目已获得州发展服务部批准的机构以及某些类型的医院,则有例外情况。
注册护士助理在首次获得认证时以及此后每两年都必须通过犯罪记录清查,无论其工作环境如何。已有程序确保在特定发育障碍护理机构工作的注册护士助理无需重复进行犯罪记录清查。
该法律将护士助理定义为提供基本护理和舒适服务的无执照助手,将经批准的培训项目定义为符合州标准的项目,并规定注册护士助理的服务必须在持证护士的监督下进行。
Section § 1337.1
本节要求护理机构为护士助理实施培训计划。新护士助理在直接接触患者之前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至少包括60小时的课堂教学,内容涵盖基本护理技能、患者护理和识别虐待,以及至少两小时的心理健康和痴呆症专业内容。此外,还强制要求100小时的监督下在职培训,其中至少四小时侧重于类似的心理健康问题。机构可以提供在线培训,并且必须持续提供在职教育以保持技能。此外,还要求进行关于预防虐待和尊重居民权利的教育,并为此目的划拨了特定小时数。如果某些机构只雇用认证助理,则可以获得豁免。
Section § 1337.2
在加利福尼亚州成为注册护士助理,您必须年满16岁,完成经批准的培训项目并参加考试,并通过犯罪记录审查。申请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社会安全号码,但公民身份不会影响资格。州政府可以承认州外或国际认证,并根据同等护理教育颁发证书。注册护士助理可以在专业场合使用“CNA”称号,但未获得认证的人员不得自称CNA。违反规定将面临罚款或监禁。
Section § 1337.3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如何管理护士助理的培训项目。州政府维护一份经批准的项目清单,其中包括能力测试通过率以及培训了多少助理等详细信息。培训项目至少包括60小时的课堂学习和100小时的在职培训,内容涵盖技能、患者安全和特殊需求护理。
护士助理的认证考试必须在2025年前提供西班牙语版本,并且州政府会检查项目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至少达到60%的通过率。培训可以是面授或在线形式,但必须符合相同的标准。此外,法律还强调护士助理的职业发展和确保高质量的患者护理。某些项目,例如由宗教团体运营的项目,可能不受这些规则的约束。
Section § 1337.4
Section § 1337.5
如果您是护士助理,培训项目应该在您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除非您为额外的培训时间获得了正常的时薪。
自1978年9月1日起,只有特定人员才能在专业护理或中级护理机构担任护士助理:(1) 已经获得认证的人员;(2) 临时雇用且雇用期不超过三个月的人员;或 (3) 已注册参加预计在雇用后六个月内完成的培训项目的人员。如果培训机构采用学期制,机构可以申请延期,但培训必须在九个月内完成。
Section § 1337.6
本法律解释了与健康相关的证书,特别是注册护士助理证书的续期流程。证书必须每两年续期一次,并有具体要求,例如完成48小时经批准的在职培训,其中一部分可以在线完成。在线课程需要有互动环节和身份验证。续期还需要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证书过期且未在两年内续期,则需要完成75小时的培训和能力测试。四年后,续期则需要完成一个新的认证项目。续期通知应在到期前90天收到,任何地址变更必须在60天内报告。同时持有护士助理和家庭健康助理证书的人员应在同一张表格上同时续期。
Section § 1337.8
州部门负责调查注册护士助理的不当行为投诉,并可根据法律的另一条款对其进行纪律处分。此外,该部门维护一个登记册,其中包含所有注册护士助理的信息,包括他们的认证状态和任何纪律处分。长期护理机构在雇用或允许这些助理直接接触患者之前,必须查阅此登记册。
Section § 1337.9
本法律规定了护士助理认证的授予、拒绝、暂停或吊销的程序和标准。
州政府认识到,帮助刑事罪犯获得工作可以降低累犯率,并支持为有犯罪记录者消除障碍,尽管定罪可以被考虑,但不应自动取消资格。
州政府可以因多种原因拒绝或吊销认证,包括不专业行为、毒品犯罪、欺诈和冒充。
如果有犯罪记录的人申请,将考虑其康复努力和良好品格。
如果证书被暂停,缓刑或分流计划可能是一种替代方案。
法律还详细规定了如果申请或认证被拒绝、暂停或吊销时的行政听证程序,包括挑战这些决定的时间表和程序。
如果公共福祉面临风险,可以立即暂停,但随后会很快举行听证会。
法律确保雇主根据州政府关于护士助理就业适宜性的调查结果采取行动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Section § 1337.15
如果你想在某些医疗机构或学校教授或培训护士助理,你必须是一名至少有两年经验的持证职业护士或注册护士。其中至少一年应是在医院或护理机构等地方护理慢性病患者或老年患者。
在护士助理的预认证培训期间,你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来教授他们。
Section § 1337.16
本节概述了加州在线或远程学习护士助理培训项目的要求。项目必须提供使用协作软件的实时在线课程,确认参与者的身份,保护个人信息,并有办法处理设备故障和缺勤。
它们需要在其网站上清楚说明技术要求,并向部门提供表现统计数据。此外,这些项目必须符合与传统课堂项目相同的标准,以及部门设定的任何其他标准。部门可以通过特定的函件或指示来执行这些规定,而无需采取监管行动。最后,项目必须授予部门访问权限,以核实合规性并监控课程。
Section § 1338
州政府会根据医疗补助患者的比例,为护理机构提供资金调整,以弥补因遵守特定护理标准而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认证护士助理的工资增长。但是,自 (1978) 年 (9) 月 (1) 日起,只有那些拥有州政府批准的培训项目,或者在 (1978) 年 (8) 月 (1) 日前提交了申请且仍在等待审批的机构,才能获得这些调整。如果待审批的申请被驳回,支付就会停止。本条款生效后一周内,州政府必须通知那些尚未提交申请的机构这些要求。
之前获得豁免的机构可以继续享有豁免,除非它们不再符合本法律生效时法规中规定的资格标准。
Section § 1338.2
本节要求州政府部门召集一个小组,就如何增加加州的培训项目和注册护士助理的招聘提出建议。该小组将探讨工作实践学习、学徒制、推广项目以及利用数据资源等议题。
这些建议应已于2001年7月1日前提交给该部门。该工作组的成员包括来自教育界、培训中心、医疗机构、工会等方面的代表。
Section § 1338.3
Section § 1338.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护士助理必须进行犯罪记录检查,具体做法是将指纹图像提交给司法部进行处理。在犯罪记录清查完成之前,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新聘用的护士助理与患者直接接触。如果申请人因有犯罪记录可能被取消资格,他们可以在两年内提交证明其良好品格的证据。除非联邦法律另有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承担指纹采集的费用。同时,指纹技术应确保在护士助理接触居民之前,能够及时完成背景审查。如果审查处理出现延迟,护士助理的认证有效期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连续90天未能达到清查标准,规定将进行调整,允许护士助理在提交指纹后即可开始工作。如果犯罪记录清查被拒绝,个人有权要求获取其犯罪记录的副本,且该副本必须保持原始格式,不得更改。
Section § 1338.6
这项法律详细规定了加州护士助理和家庭健康助理培训项目所需的最低小时数。它指出,这些小时数必须与本法生效时部门已批准的相符。然而,在此日期之后申请的任何新项目,其要求的小时数不得超过联邦或州法规规定的最高限额。重要的是,这项法律仅在2027年1月1日之前有效,之后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