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量致死审查小组
Section § 11675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的县或区域性县群设立小组,审查过量致死事件。这些小组帮助地方机构识别过量致死事件,改善处理这些案件的人员之间的沟通,并通过战略规划和信息共享来加强预防过量的努力。
该法律还允许各县制定过量致死后尸体检查的标准程序,以帮助确定死亡是否与药物有关。这些程序可能包括书面报告死因和死亡方式的指南。
Section § 11676
本节解释了谁可以成为药物过量致死审查小组的成员。该小组包括来自不同背景的专业人士,例如法医病理学家、药物过量医学专家、验尸官、地方和市检察官。此外,它还包括县或地方工作人员,如行为和紧急医疗服务人员、执法人员、毒品贩运专家以及公共和行为健康专家。该小组还可以有药物治疗提供者、帮助药物过量高风险人群的组织代表,以及法医毒理学专家。
Section § 11677
本法律解释,任何与药物过量致死审查相关的沟通或文件都是保密的,不能与外部方共享。
保密范围包括审查小组创建的文件以及其他人提供给小组的文件。但是,一旦审查完成,如果多数成员同意,小组可以选择披露其建议。
Section § 11678
Section § 11679
本法律要求医疗保健提供者和某些实体向县药物过量死亡审查小组提供关于涉及药物过量案件的个人的特定信息。这包括健康信息、心理健康记录(不包括心理治疗笔记)以及在法律限制范围内的药物滥用障碍记录。其目的是协助旨在理解和预防药物过量死亡的审查。在这些审查必要时,它允许共享犯罪历史、犯罪者记录和缓刑官报告。
Section § 11680
这项法律规定,县过量致死审查小组收集的信息和建议,应被用来制定教育、预防和干预策略,以改善治疗服务并防止未来发生过量致死事件。
此外,这些小组可以出于同样的目的与其他县和州机构分享信息,但任何分享的沟通或文件都将保密,不会向第三方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