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行与处罚杂项罪行与规定
Section § 11364
在加州,持有用于注射或吸食某些受管制物质的任何工具,例如鸦片烟枪或类似装置,都是非法的。这些物质在法律的特定条款中有所规定,通常包括附表III、IV或V中的各种麻醉药品。
但也有例外情况。本法律不适用于已妥善放入容器安全处置的针头或注射器,也不适用于正在使用受管制物质检测服务的个人。此外,截至2026年1月1日,如果持有针头或注射器是为了个人使用,并且是作为减少艾滋病毒或肝炎等疾病传播、保护公众健康努力的一部分,则不属于非法行为。
Section § 11364.5
这项法律限制了毒品用具在商业场所的存放、展示和销售方式。毒品用具必须存放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未满18岁的人员(除非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不得进入。法律明确规定了哪些物品属于毒品用具,其中包括与受控物质相关的各种物品。未成年人未经成人监督不得进入这些指定区域。
法律解释说,某些专业人士和情况是豁免的,例如药剂师凭处方配发针头。违反这项法律不会导致刑事指控,但可能导致商业执照或许可证被吊销。
Section § 11364.7
本法律规定,除非法律允许,明知或应知吸毒用具将被用于与吸毒相关的活动而交付、销售或制造吸毒用具是犯罪行为。如果你专门为可卡因、海洛因、苯环利定或甲基苯丙胺提供这些物品,你可能被判处最高一年的监禁。向未成年人提供此类物品或在学校场地内这样做可能导致罚款或监禁。分发针头以预防疾病或药物过量的公共卫生项目可免于起诉。违反这些规定可能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吸毒用具可以被扣押和没收,除非其分发获得合法授权。如果本法律的某一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Section § 11365
Section § 11366
Section § 11366.5
这项法律规定,负责管理房产的人,无论是业主、租客还是管理人,如果明知而允许其房产用于非法制造、储存或销售受管制毒品,即属违法。如果被判有罪,该人可能面临最长一年的县监狱监禁。如果他们明知而允许该场所被加固以阻止警方进入,特别是为了可卡因、海洛因和类似毒品的销售,并从中获取大量利润,他们可能面临两到四年的监禁。
如果有人在已被定罪一次后,再次犯下明知而允许其房产进行非法毒品活动的罪行,他们也可能面临两到四年的监禁。法律将“过高利润”定义为获取远高于该房产市场价值的利润。
Section § 11366.7
这项法律适用于任何销售化学品、药物或实验室设备的人,如果他们明知或有意这些物品将被用于非法制造受管制物质以供销售。一旦被抓,销售者可能面临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州监狱监禁,以及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所收取的罚款将根据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Section § 11366.8
这项法律规定,在车辆中拥有、使用或制造秘密隔间来藏匿或运输毒品是违法的。如果你被发现拥有或使用此类隔间,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一年的监禁。为走私目的设计或制造这些隔间,可能导致16个月至三年的监禁。
法律对“车辆”的定义很广泛,包括汽车、船只甚至飞机;而“虚假隔间”则包括改装油箱或改动过的原厂部件等隐藏空间。
Section § 11367.5
本法律允许某些执法人员或其指定人员,将不再需要作为证据的受管制物质提供给经授权的和平执法人员或民用训练员,用于毒品侦测培训。如果联邦缉毒局有要求,这些训练员必须持有联邦缉毒局注册。履行培训职责的执法人员根据本法律免于起诉。
接收这些物质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保留记录,并立即报告任何丢失。所有物质必须在培训结束后或被要求时归还给原机构。
Section § 11368
Section § 11369
这项被称为“亚历山德拉法”的法律,要求法院告知任何因涉及硬性毒品的某些毒品犯罪而被定罪的人,贩卖毒品的严重危险。警告强调,非法毒品活动可能是致命的,即使毒品是真品或假冒品,并且通过此类行为导致死亡可能导致杀人罪指控,包括谋杀罪。这项告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并记录在法庭文件中。在此背景下,“硬性毒品”包括芬太尼、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等物质,但不包括大麻或某些致幻剂,如LSD或蘑菇。
Section § 11370
这项法律规定了哪些人在被判犯有某些毒品罪行后不能获得缓刑。如果你之前曾因严重的毒品犯罪被判有罪,那么当你再次因类似罪行被判有罪时,就不能获得缓刑。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特定非法毒品的成年人也不能获得缓刑。如果你根据这项法律被剥夺了缓刑资格,这一点必须在你的法律案件中正式说明。但是,如果确实符合司法公正的利益,法院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允许缓刑,并且必须详细解释原因。
Section § 11370.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非法持有可卡因、海洛因、冰毒、芬太尼或苯环利定等特定毒品的同时,还持有已上膛且可使用的枪支,他们就犯了重罪。惩罚可能是两年、三年或四年州立监狱监禁。但是,如果某人合法持有芬太尼(例如凭处方),则不适用此规定。
“持有武器”意味着此人可以立即使用枪支。如果有人根据此规定被定罪,他们将无法参与延期判决或转处计划,这些计划通常可以推迟或减轻某些罪行的判决。
Section § 11370.2
这项法律加重了加州某些毒品相关犯罪的处罚。如果你被判犯有特定的毒品犯罪或共谋实施这些犯罪,并且你之前有类似犯罪的重罪定罪记录,那么每项先前的犯罪都将额外增加三年刑期。即使你过去没有因这些罪行服刑,这项规定也适用。增加的刑期必须在法律程序中明确提出并处理。对于共谋相关的指控,只有在证明你实质性参与了犯罪的策划、指导、实施或资助的情况下,才会适用额外的处罚。州外的先前定罪也可以对你不利。
Section § 11370.4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因涉及大量海洛因、可卡因、甲基苯丙胺、PCP、苯丙胺或芬太尼等毒品的特定毒品犯罪或共谋犯罪而被定罪,他们将面临额外的监禁时间。额外的时间取决于所涉毒品的数量。例如,持有超过一公斤的海洛因或可卡因可使刑期增加三年,更大量的毒品会增加更多年限。如果犯罪者在共谋犯罪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些额外处罚也适用。
除非在法庭上证明毒品数量超过法定限额,否则不适用额外处罚。尽管有更严格的规定,如果法官发现充分理由并在法庭上解释,他们可以减轻这些额外处罚。
Section § 11370.6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持有超过 $100,000 的金钱或物品,且这些金钱或物品来源于或意图用于非法毒品活动,则属违法。如果某人明知这些金钱来自贩卖或运输毒品等活动而持有,他们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刑罚可能是在县监狱监禁最长一年,或在州监狱监禁最长四年。
如果律师接受这些资金作为在刑事案件中代表客户的报酬,检方必须证明该律师意图协助非法活动或掩盖非法活动。为了判定某人是否有罪,法官或陪审团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该人没有合法工作、关于资金来源的专家意见以及任何毒品销售的证据。
Section § 11370.9
本条规定,如果某人明知地处理、转移或交易来源于毒品相关犯罪的资金或资产,且意图隐瞒这些资产的真实性质、地点或所有权,则属非法。以隐瞒真相或规避交易报告为目的,获取、储存、投资或转移这些收益的行为均被禁止。
如果有人违反此规定,他们可能面临监禁和/或高额罚款,具体取决于所涉金额,罚款可能高于常规处罚。但是,这些规定仅适用于所涉金额超过两万五千美元 ($25,000) 的情况。
律师为在刑事案件中代理客户而收取费用,则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这是对辩护权的认可。
Section § 11371
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违反了关于特定受控物质的某些毒品法律,或者他们试图让未成年人违反这些法律,他们将面临严厉的惩罚。这些惩罚可能包括监禁、最高两万美元的罚款,或者两者并罚。
Section § 11371.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故意违反涉及特定受管制物质的某些毒品法律,或试图让未成年人参与实施这些犯罪,他们可能面临严厉的惩罚,其中可能包括监禁或在县监狱服刑长达一年。
Section § 11372
这项法律允许法院对被判犯有某些毒品相关罪行的人,除了监禁刑期外,额外处以罚款。这些额外罚款每项罪行最高可达2万美元。对于根据第11370.4条规定需额外监禁的更严重毒品罪行,罚款金额可达每项罪行100万美元、400万美元甚至800万美元,具体取决于罪行的具体情况和所适用的额外刑期。然而,在处以此类罚款之前,法院必须考虑到被告的收入、盈利能力和财力,确定被告有可能支付该罚款。
Section § 11372.5
如果某人被判犯有某些与毒品相关的罪行,他们需要支付50美元的刑事实验室分析费。这笔费用是在他们可能面临的任何其他罚款或处罚之外额外收取的。这些费用所得的款项将存入由县管理的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和维护为刑事案件分析受控物质的实验室,以及培训法医科学家。
县会保留这笔基金的一小部分用于行政开支,其余部分则用于支持实验室。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任何剩余资金将根据特定规则进行分配。本质上,这项法律确保了与毒品相关的定罪罚款有助于资助重要的法医实验室工作。
Section § 11372.7
这项法律规定,根据某些毒品法律被定罪的人,每项罪行必须支付最高150美元的费用,除非法院因其经济状况另有决定。法院会评估该人的支付能力,如果该人无力支付,可以免除该费用。
这些费用收取的资金将存入县毒品项目基金。该基金用于支持学校和社区的毒品滥用预防项目,其中至少33%用于初级预防工作。这些项目包括教育倡议、替代活动和旨在预防毒品滥用的家庭支持。
这项费用所得的资金旨在加强现有的毒品预防工作,不能取代地方资金。该费用不适用于因特定轻微大麻犯罪而被定罪的人。
Section § 11373
本加州法律条款概述了对被判犯有受控物质罪行者的要求。如果某人符合缓刑条件,则必须完成法院批准的药物教育或治疗计划。目标是减少吸毒和再犯。如果罪行涉及芬太尼或类似物质,他们必须完成针对这些药物的特定教育计划,且不收取任何注册费。
如果某人无力支付计划费用,法院可根据其支付能力制定浮动收费标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完全无需支付。故意未能完成计划可能导致未来案件的更严厉判决,但如果未能完成是由于无力支付或计划不可用,则不在此列。
此外,对于涉及受控物质的重罪判决,如果个人被判入州立监狱或根据特定《刑法典》条款判刑,法院将建议其参与物质教育或治疗计划。法律规定教育计划应具有科学依据,并解释成瘾对身心的影响。
Section § 11374
如果有人违反或未能遵守本法特定分部的任何部分,且对此没有已设定的具体处罚,他们就犯了轻罪。这可能导致30美元至500美元的罚款,15天至180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11374.5
这项法律规定,受管制物质的制造商如果违反处置法律,不当处置危险物质(可能包括用于毒品制造的化学品),即属犯罪。一旦定罪,违法者将面临一到四年的监禁。除了监禁,违法者还必须支付政府机构清理其非法处置的危险物质所产生的费用。
收取的罚款将存入由县管理的特别账户,用于补偿相关机构。如果涉及有毒物质控制部,资金可能会进入一个专门用于毒品实验室清理的州级特别基金。该法律还明确定义了“处置”、“危险物质”和“清除”等关键术语。
Section § 11375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关于某些受管制物质的规定。如果您出售或持有这些物质以供出售,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一年的监禁。如果您在没有获得执业医疗专业人员处方的情况下持有这些物质,可能会面临轻微的法律指控,例如违规或轻罪。所列物质包括地西泮、劳拉西泮和阿普唑仑等药物。
Section § 11375
本法律规定了处理某些受管制物质的处罚,并凌驾于其他条款之上。如果有人被发现出售或持有这些物质以供出售,他们可能被判处最高一年的监禁。仅仅在没有获得执业专业人士的有效处方的情况下持有这些物质,将导致较轻的指控,即违规或轻罪。本法律适用的物质清单包括地西泮和阿普唑仑等多种处方药。
Section § 11375.5
这项法律规定,销售、分发或赠予合成兴奋剂或其衍生物,或意图销售而持有它们,都是非法的。如果被发现从事这些行为,你可能面临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如果你只是被发现使用或持有这些物质,处罚会随着每次违法行为而升级。第一次是轻微违规,可能处以250美元的罚款。第二次,可能仍按轻微违规处理,也可能被视为轻罪,处以更严厉的惩罚,包括最高六个月的监禁和最高500美元的罚款。如果你第三次或更多次被抓,则一律视为轻罪,可能面临监禁和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
这些规定不适用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或其他某些例外情况。所涉物质的定义是根据其化学结构,源自一种特定的化合物。
Section § 11375.7
这项法律允许被控犯有特定毒品相关轻罪的某些人参加认罪前毒品法庭计划。其目的是为那些有药物滥用问题的人提供治疗而非惩罚。
参加该计划的人不会仅仅因为毒品或酒精检测呈阳性就被开除,除非他们没有取得任何进展(由法院根据治疗提供者的意见决定)。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加入。有暴力史、被要求注册为性犯罪者或被认为不适合任何类型治疗的人通常会被排除在外,除非另有证明。
过去的毒品犯罪记录不会自动取消某人的资格,除非法院认为他们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贩毒。
Section § 11376
Section § 11376.5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为正在吸毒过量的另一个人寻求医疗帮助,那么他们不会因为受毒品影响或持有毒品或吸毒用具而被指控犯罪。如果正在过量服用的人自己或其他人寻求医疗帮助,这项规定也同样适用于他们。然而,这项法律不阻止对贩卖毒品、强迫他人吸毒,或在吸毒后进行任何危险活动(例如鲁莽驾驶)采取法律行动。
过量服用被定义为因摄入过量毒品或毒品与酒精混合而导致的严重医疗状况,可能导致严重伤害或死亡。寻求医疗帮助可以包括口头通话、书面信息,或来自智能手表等设备的警报。
Section § 11376.6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某人持有受管制物质或相关吸毒用具供个人使用,只要他们将其交给当地卫生部门或警方,并报告该物质可能掺杂了其他危险物质,他们就不会面临刑事指控。该人的身份将保密,并且他们不需要透露是谁给了他们这些物质。然而,这并不提供针对其他潜在逮捕或起诉的额外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