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97.98

Explanation

马迪紧急医疗服务 (EMS) 基金是一个县级基金,为紧急医疗护理提供财政支持,主要面向无力支付服务费用的人群。各县可以选择由州来管理其基金。管理费用最高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 10% 或实际成本,以较低者为准。所得利息保留在基金中,并可为紧急情况设立储备金。

该基金主要用于报销医生、外科医生和医院的费用,其中 58% 分配给医生,25% 分配给处理重大创伤病例的医院,17% 用于由县确定的其他紧急服务。资金来源于特定的罚款评估。医生可报销其申报费用的最高一半,任何剩余资金将在年底分配。

截至 2027 年 1 月,存在通过基金中名为“里奇基金”的一部分来支持儿科创伤护理的特定规定。如果各县没有设立儿科创伤中心,则必须优先资助专门从事儿科护理的医院和医生。管理这些资金的行政费用也限制在所收资金的 10% 以内。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 本章规定的基金应被称为马迪紧急医疗服务 (EMS) 基金。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1) 各县可在监事会通过决议后设立紧急医疗服务基金。基金中的款项应可用于本章要求的报销。该基金应由各县管理,但选择由州管理其医疗贫困服务项目的县,也可选择由州管理其紧急医疗服务基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2) 管理基金的费用应由基金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管理成本或基金总额的 10%,以较低者为准。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3) 基金中所有款项所产生的利息应存入基金,用于本节规定的支付。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4) 各管理机构可根据 (5) 段 (A) 项向医生和外科医生报销的基金部分以及根据 (5) 段 (B) 项向医院报销的基金部分,维持最高达 15% 的储备金。各管理机构可根据 (5) 段 (C) 项,在由各县确定的用于其他紧急医疗服务目的的基金部分中,维持任何金额的储备金。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5) 基金中的金额,扣除管理费用和储备金后,应根据以下时间表,用于报销未支付紧急医疗服务费用的患者的医生和外科医生以及医院的费用,以及由各县确定的其他紧急医疗服务目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5)(A) 基金余额的百分之五十八应分配给医生和外科医生,用于所有医生和外科医生(县医院雇佣的医生和外科医生除外)在根据第 1797.98e 节 (f) 款 (3) 或 (5) 项提供基本、综合或备用紧急服务的综合急症医院中提供的紧急服务,直至患者病情稳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5)(B) 基金的百分之二十五应仅分配给提供不成比例的创伤和紧急医疗服务的医院。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5)(C) 基金的百分之十七应分配给由各县确定的其他紧急医疗服务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资助区域毒物控制中心。资金可用于购买设备和资本项目,但仅限于这些支出支持提供紧急服务并符合本章宗旨的范围。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 基金中款项的来源应是为此目的征收的罚款,如《政府法典》第 76000 节所规定。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d) 任何医生和外科医生可根据第 1797.98c 节 (a) 款报销其所申报金额的最高 50%,用于管理机构在特定年份进行的首次报销周期,根据第 1797.98e 节。财政年度结束时,超出根据 (b) 款 (4) 项持有并结转至下一年度的任何储备金的所有剩余资金,应根据当年提交合格索赔并已支付给所有医生和外科医生的索赔金额按比例分配。

Section § 1797.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每个县每年报告其紧急医疗服务(EMS)基金的状况和实施情况,该基金用于支持紧急医疗护理。报告必须详细说明从罚款和罚金中收取的款项、资金如何分配给内外科医生和医院,以及所涉及的行政费用。县还必须说明他们如何决定报销方法,以及如何让医疗专业人员参与这些决策。此外,县应根据请求向公众提供这些报告以及获得报销的医疗专业人员和医院的清单。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  每个设立基金的县,应在1989年1月1日以及此后每年的4月15日,向主管机关报告紧急医疗服务基金的实施和状况。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0231.5条的规定,主管机关应汇编并向州议会相应的政策和财政委员会转交每个县的报告摘要。每个县的报告以及主管机关汇编的摘要,应涵盖紧接的上一财政年度,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  征收的罚款和没收款项总额、征收的罚金总额以及存入紧急医疗服务基金的罚金总额;或者,如果未向基金存入任何款项,则说明未存入款项的原因。罚金总额应根据提供罚金征收依据的每项法规列出,包括《政府法典》第76000、76000.5和76104条,以及《车辆法典》第42007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2) 根据《政府法典》第76000.5条征收的、用于第1797.98a条(e)款目的的罚金款项金额。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3) 基金余额以及根据该计划拨付给内外科医生、医院以及其他紧急医疗服务用途的款项金额,以及拨付用于实际行政管理费用的款项金额。如果资金用于其他紧急医疗服务,报告应提供每项服务的描述。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4) 支付给内外科医生的索赔数量,以及根据县采纳的统一收费标准支付的索赔百分比。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5) 可拨付给内外科医生的款项金额、内外科医生索赔支付方法的描述、提交的允许索赔总额(美元),以及这些索赔获得报销的百分比。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6) 为实施和运行本章规定的计划而采取的政策、程序和监管行动的说明。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7) 联系审查索赔支付方法的内外科医生和医院管理组织名称,或具体内外科医生和医院管理人员的姓名。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8) 用于征求内外科医生和医院意见以审查第1797.98e条(a)款所述支付分配方法的流程描述。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9) 县根据第1797.98c条(e)款使用的收费标准的识别。
(10)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0)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0)(A) 根据第1797.98a条(b)款(5)项(B)分项向医院拨付款项的方法描述。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0)(A)(B) 可拨付给医院的款项金额。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0)(A)(C) 如果款项是根据索赔向医院拨付的,则说明提交的允许索赔总额(美元)以及这些索赔获得医院报销的百分比。
(1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1) 负责以下各项的实体的名称和联系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1)(A) 罚款、没收款和罚金的征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1)(B) 将罚金分配到紧急医疗服务基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11)(C) 向内外科医生拨付款项。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1) 每个县应根据请求向任何公众成员提供根据(a)款向主管机关提交的报告。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2) 每个县应根据请求向任何公众成员提供从紧急医疗服务基金获得报销的内外科医生和医院的清单以及他们获得的报销金额。该清单应每半年编制一次。

Section § 1797.98

Explanation

加州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可以为那些不支付费用且没有第三方承担费用的患者提供的紧急服务,向一个基金申请报销。如果他们后来从患者或第三方那里收到付款,他们必须通知管理该基金的机构,以便调整未来的付款或偿还基金。索赔仅限于患者没有保险、无力支付服务费用且没有其他支付来源的情况,某些医疗保险(Medicare)条件下的情况除外。

医生必须尝试收取费用,并在收到基金款项后停止任何催收工作。患者的详细信息将保密。县必须提供费用表,以确保报销水平的一致性。索赔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指南,并且必须努力告知医生有关基金和索赔流程的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 希望获得报销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应当提交其针对未支付任何服务费用且无任何负责的第三方支付费用的患者所提供的紧急服务的索赔。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 如果在从基金获得付款后,医生和外科医生从患者或负责的第三方处获得报销,该医生和外科医生应当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1) 通知管理机构,且在通知后,管理机构应当减少该医生和外科医生未来从基金获得的索赔付款。如果一年内没有后续提交报销索赔,该医生和外科医生应当向基金偿还等同于从患者或第三方支付方收取的金额,但不得超过从基金获得的报销金额。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2) 通知管理机构该笔付款,并向基金偿还等同于从患者或第三方支付方收取的金额,但不得超过从基金获得的用于该患者护理的报销金额。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 任何医生和外科医生向患者提供的紧急服务索赔的报销,应当限于向满足以下条件的患者提供的服务:没有紧急服务和护理的健康保险覆盖,无法负担这些服务的费用,且不会通过任何私人保险或任何由联邦政府全额或部分资助的项目进行支付,但通过联邦《2003年医疗保险处方药、改进和现代化法案》第1011条提交的报销索赔除外,且已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1) 医生和外科医生已询问是否存在负责的第三方支付来源。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2) 医生和外科医生已开具服务费用账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3) 以下任一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3)(A) 自医生和外科医生向患者或负责的第三方开具账单之日起至少已过去三个月,在此期间,医生和外科医生已尝试两次获取报销,且未收到所开账单金额的任何部分的报销。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3)(B) 医生和外科医生已收到来自患者或负责的第三方的实际通知,告知医生和外科医生提供的服务将不予支付。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4) 在收到基金款项后,医生和外科医生已停止任何当前以及放弃任何未来的催收努力,以从患者处获得报销。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d) 患者姓名清单应当随医生和外科医生的提交材料一并提交,且这些姓名将由管理机构给予充分的保密保护。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e) 尽管有任何其他报销限制,县应当采纳费用表和报销方法,以建立从县紧急医疗服务基金中对可报销服务进行统一合理报销的水平。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f) 为了医生和外科医生索赔的提交和报销目的,管理机构应当采纳并使用美国医学会出版的《医生当前程序术语》的最新版本,或类似的程序术语参考资料。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g) 本章项下基金的每个管理机构,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通知在该县提供或可能提供紧急服务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告知基金的可用性以及向基金提交索赔的流程。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向当地医学会、医院、急诊室或其他组织发送提供有关基金和提交索赔流程信息的材料来满足此要求,包括准备张贴在显眼位置的材料。

Section § 1797.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是关于管理一项基金,用于报销医生和外科医生提供的紧急医疗服务。它的目的是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确保医生获得公平及时的报酬。一名官员将负责管理这一过程,他们将听取医生和医院的意见,以确保公平。

医生必须保存记录三年,但他们不会被要求提供超出患者记录范围的信息。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检查以防止欺诈。

款项仅支付给在临床环境中提供现场服务的医生。法律规定了哪些类型的机构有资格获得这些报销,例如特定的急诊部门和在特定日期之前批准的场所。付款涵盖在紧急情况发生当天及之后两天内提供的紧急服务。

如果患者被转移到更高护理级别的机构,该机构也可以获得报销。即使事后未发现紧急情况,也可以为筛查支付费用。该机构将汇总报销情况并向公众公布。

为了解决支付纠纷,地方县必须建立公平的系统,包括仲裁或让当地医学会参与等选项。与执业护士或医师助理合作的医生也可以获得报酬,只要遵守某些记录保存和监督规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a)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应制定一个简化、成本效益高的本章管理系统,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资金来报销医生和外科医生以及用于其他紧急医疗服务目的。管理机构应选定一名管理官员,并应制定医生和外科医生提交拟议报销请求的提交和处理程序及时间表。该时间表应规定,至少每季度向已提交准确完整付款数据的申请人支付紧急医疗服务基金中的款项。当管理机构确定医生和外科医生服务付款索赔的数量和金额足以在支付后超出可用于支付的资金总额时,管理机构应公平地按比例分配,不偏不倚,向每位索赔人支付低于最高支付水平的款项。每个管理机构可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预留足够的资金,以报销索赔人在该财政年度内发生的损失,而这些索赔将在该财政年度结束后才能收到。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要求提供记录和文件以支持医生和外科医生请求的报销金额,管理机构可审查和审计这些记录的准确性。未有记录支持的报销请求和已进行的报销,可被拒绝向医生和外科医生支付,并可从其处追回。被发现提交不准确或无记录支持的报销请求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可被排除在提交未来报销请求之外。管理官员不得对任何机构、医生和外科医生或任何类别的医生和外科医生给予优惠待遇,也不得从事通过偏袒与管理官员有运营或财务关系的机构或医生和外科医生而构成利益冲突的行为。截至1991年1月1日,人口25万或以上的县所拥有或运营的医院的医院行政人员,或在该人员直接监督下的人员,不得担任管理官员。县监事会或任何其他县机构可担任管理官员。管理官员应征求医生和外科医生以及医院的意见,以审查支付分配方法,确保公平及时的支付。此要求可通过设立一个由当地医生和外科医生以及医院行政人员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来满足。为了减轻县的行政负担,管理官员可以转而请求现有委员会、理事会或当地医学会,或代表当地社区的医生和外科医生以及医院行政人员,就支付分配方法提供意见和建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b) 根据本章获得付款的每位医疗服务提供者,应自服务提供之日起三年内,保存和维护所提供服务、服务对象、日期以及管理机构可能通过法规要求的任何额外信息的记录。管理机构不得要求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的医生和外科医生提供在提供紧急医疗服务的(f)款所列实体维护的患者记录中不可用的任何额外信息,管理机构也不得要求医生和外科医生进行资格认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c)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管理机构可对医院或医生和外科医生的账簿和记录进行任何必要的检查和审查,以执行本章规定。明知故犯提交虚假报销请求的提供者应构成民事欺诈。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d) 本章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医生和外科医生利用向其提供账单和收款服务的代理人提交索赔或收取索赔款项。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e) 根据第1797.98c节从基金向医生和外科医生支付的所有款项,应限于亲自在临床环境中提供现场服务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包括但不限于放射科和病理科环境。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797.98(f) 从基金支付的所有款项应限于医生和外科医生向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下最初进行医学筛查、评估、治疗或稳定化的患者提供的护理索赔:

Section § 1797.9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急诊医生或其团体可以从紧急医疗服务基金获得报酬,用于在特定医院治疗患者,即使医院负责他们的账单。有几个条件:护理必须在特定类型的医院急诊室提供;医生不得直接为医院工作;必须满足某些其他法律要求;并且医院必须代表医生申请资金。在这种安排下,医院向患者收取费用,并向医生支付这些账单的百分比。

Section § 1797.9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紧急医疗服务基金中的资金,排除专门用于医师服务的资金,不受《福利与机构法》另一部分中某些规则的管辖。

紧急医疗服务基金中的资金,但不包括根据《福利与机构法》第16952条规定,该基金内医师服务账户中的资金,不受《福利与机构法》第9编第4.7部第5章第3.5条(自第16951条开始)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