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医疗服务马迪紧急医疗服务基金
Section § 1797.98
马迪紧急医疗服务 (EMS) 基金是一个县级基金,为紧急医疗护理提供财政支持,主要面向无力支付服务费用的人群。各县可以选择由州来管理其基金。管理费用最高不得超过基金总额的 10% 或实际成本,以较低者为准。所得利息保留在基金中,并可为紧急情况设立储备金。
该基金主要用于报销医生、外科医生和医院的费用,其中 58% 分配给医生,25% 分配给处理重大创伤病例的医院,17% 用于由县确定的其他紧急服务。资金来源于特定的罚款评估。医生可报销其申报费用的最高一半,任何剩余资金将在年底分配。
截至 2027 年 1 月,存在通过基金中名为“里奇基金”的一部分来支持儿科创伤护理的特定规定。如果各县没有设立儿科创伤中心,则必须优先资助专门从事儿科护理的医院和医生。管理这些资金的行政费用也限制在所收资金的 10% 以内。
Section § 1797.98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每个县每年报告其紧急医疗服务(EMS)基金的状况和实施情况,该基金用于支持紧急医疗护理。报告必须详细说明从罚款和罚金中收取的款项、资金如何分配给内外科医生和医院,以及所涉及的行政费用。县还必须说明他们如何决定报销方法,以及如何让医疗专业人员参与这些决策。此外,县应根据请求向公众提供这些报告以及获得报销的医疗专业人员和医院的清单。
Section § 1797.98
加州的医生和外科医生可以为那些不支付费用且没有第三方承担费用的患者提供的紧急服务,向一个基金申请报销。如果他们后来从患者或第三方那里收到付款,他们必须通知管理该基金的机构,以便调整未来的付款或偿还基金。索赔仅限于患者没有保险、无力支付服务费用且没有其他支付来源的情况,某些医疗保险(Medicare)条件下的情况除外。
医生必须尝试收取费用,并在收到基金款项后停止任何催收工作。患者的详细信息将保密。县必须提供费用表,以确保报销水平的一致性。索赔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指南,并且必须努力告知医生有关基金和索赔流程的信息。
Section § 1797.98
这项法律是关于管理一项基金,用于报销医生和外科医生提供的紧急医疗服务。它的目的是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确保医生获得公平及时的报酬。一名官员将负责管理这一过程,他们将听取医生和医院的意见,以确保公平。
医生必须保存记录三年,但他们不会被要求提供超出患者记录范围的信息。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检查以防止欺诈。
款项仅支付给在临床环境中提供现场服务的医生。法律规定了哪些类型的机构有资格获得这些报销,例如特定的急诊部门和在特定日期之前批准的场所。付款涵盖在紧急情况发生当天及之后两天内提供的紧急服务。
如果患者被转移到更高护理级别的机构,该机构也可以获得报销。即使事后未发现紧急情况,也可以为筛查支付费用。该机构将汇总报销情况并向公众公布。
为了解决支付纠纷,地方县必须建立公平的系统,包括仲裁或让当地医学会参与等选项。与执业护士或医师助理合作的医生也可以获得报酬,只要遵守某些记录保存和监督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