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2365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生产产品,并且需要遵守当地的环境法规,但是这些规定过于严格或难以达到,他们可以向该区的听证委员会申请一项被称为“产品差异豁免”的例外。

任何制造产品的人,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向听证委员会申请产品差异豁免,使其免于遵守该区的一项规则或规定。

Section § 4236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产品豁免只能在以下情况下获得:当它对于不符合某些规定的特定产品是必要时,并且该豁免对于产品的销售或使用至关重要。这与授予个人的豁免不同,后者在其他地方有所规定。该豁免必须对于有效允许产品销售、供应或使用至关重要。

产品豁免仅在以下情况下可用:为提供有效救济,该豁免必须针对特定产品授予并附属于该产品,这与根据第42352条可能授予个人申请人的豁免有所区别。产品豁免仅在产品不符合区域规定或法规,且该豁免对于产品的销售、供应、分销或使用是必要时方可授予。

Section § 42367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您不能获得一项例外,即所谓的“豁免”,以免除根据第42300节的要求建造、修改或更换任何物品或设备所需的许可证。

Section § 42368

Explanation

要批准产品豁免,听证委员会必须确认几项关键认定。首先,相关产品违反了区域规定。其次,由于申请人无法控制的因素,要求遵守规定将不公平地损害申请人或导致其业务关闭。第三,这种损害或关闭并不会显著减少空气污染。第四,申请人已积极尝试寻找符合规定的产品。最后,任何超额排放都必须进行追踪和报告。如果获得批准,豁免要求在10天内通知所有与产品相关的各方,详细说明豁免的日期和条件。此外,如果额外条件不比现有法律或规定更严苛,委员会可能会为产品设定额外条件。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a)  除非听证委员会作出以下所有认定,否则不得批准产品豁免: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a)(1)  产品的制造、分销、要约销售、销售、应用、招揽应用或使用,违反或将违反区域的某项规则、法规或命令。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a)(2)  由于超出申请人合理控制范围的条件,要求遵守将导致 (A) 任意或不合理的财产征用,或 (B) 合法业务的实际关闭和消除。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a)(3)  该征用或关闭不会带来减少空气污染物方面的相应益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a)(4)  申请人已尽职尽责,努力寻找、研究或开发一种符合区域规则和法规的产品。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a)(5)  在产品豁免生效期间,申请人应在最大可行范围内量化任何超额排放,并应区域要求,向区域报告排放水平。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b)  如果产品豁免获批并附带产品使用条件,自豁免生效之日起10日内,并在豁免期限内,申请人应促使向位于区域内的任何零售商、分销商和产品购买者提供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应附于产品上或随产品一同提供,并应包含以下所有信息: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b)(1)  该产品是根据区域听证委员会批准的产品豁免销售的。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b)(2)  产品豁免的起始和结束日期。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b)(3)  产品豁免中规定的任何其他条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c)  自产品豁免批准生效之日起10日内,区域应根据《政府法典》第6061条的规定,公布第 (b) 款中规定的信息。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8(d)  区域听证委员会可在产品豁免中规定适用于产品的要求或条件,除法律或区域委员会的任何规则、法规或命令所施加的要求或条件外,如果这些要求或条件不更繁重。

Section § 42369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两项关于产品豁免的事项。首先,如果使用产品会违反另一项法律,特别是第41700条,则禁止批准产品豁免。其次,本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紧急产品豁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9(a)  如果根据产品豁免使用产品将导致违反第41700条,则不得批准该产品豁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69(b)  根据本条,不得批准紧急产品豁免。

Section § 42370

Explanation

如果一项称为“产品豁免”的特殊许可获得批准,并且产品符合某些要求,那么该产品就可以合法地制造、销售和使用。任何人在处理该产品时都必须遵守豁免中规定的条件。

如果产品豁免获批,且产品符合第42368条(b)款和(d)款的规定,则申请人可以制造,任何个人均可根据产品豁免中规定的条件分销、提供销售、销售、应用、招揽应用或使用该产品。

Section § 42371

Explanation

本条规定,在根据本条授予产品豁免时,某些其他条款(即第42350.5条至第42364条)适用。实质上,这意味着在做出有关产品豁免的决定时,应参考这些相关条款。

第42350.5条、第42351条、第42351.5条、第42352.5条、第42354条至第42357条(含)、第42359条以及第42362条至第42364条(含),应适用于根据本条授予产品豁免。

Section § 4237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批准产品豁免的条件,这种豁免允许暂时偏离空气排放标准。该命令通常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除非满足特定条件可延长至两年。延期需要有进展计划,并且只有在有充分理由并符合特定调查结果的情况下才能批准。

如果某产品已经达到或超过了标准,并且需要区域修订其规则才能完全符合规定,则必须在 180 天内举行公开听证会。区域委员会必须在一年内决定是否修订规则。如果未作出决定,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受影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72(a) 听证委员会在作出任何允许产品豁免的命令时,应当明确该命令的有效期,该有效期,除 (b) 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设定一个最终合规日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72(b) 产品豁免的有效期可以超过一年,但在任何情况下,自首次产品豁免批准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如果该产品豁免包含一份分阶段进展计划,该计划明确了一个最终合规日期,届时获得产品豁免的产品所排放的空气污染物将符合适用的排放标准以及所有区域的规章、条例和命令。未能证明有充分理由并提供符合第 42368 节所要求调查结果的证据,不得向申请人授予延期。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2372(c) 如果产品豁免是针对某个工艺或产品,该工艺或产品等同于或超过区域规章和条例所要求的适用标准,并且批准豁免的听证委员会明确指出,实现合规的唯一途径是区域采纳或修订一项规章或条例,则空气污染控制官员应当在豁免生效之日起 180 天内,在区域管理委员会前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并就委员会是否应采纳或修订一项规章或条例以使产品符合规定提出建议。区域管理委员会应当在豁免生效之日起一年内采取行动,(1) 采纳或修订一项区域规章或条例以使产品符合规定,或 (2) 决定无需修订、规章或条例。如果区域管理委员会未能采取上述任何一项行动,本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限制申请人根据现有法律享有的权利和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