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600

Explanation

本节设立了圣华金河谷统一空气污染控制区,该区覆盖弗雷斯诺、金斯、马德拉、默塞德、圣华金、斯坦尼斯劳斯、图莱里县以及克恩县的部分地区。该区作为一个单一实体进行管理,拥有集中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整个圣华金河谷空气盆地的空气污染控制。

该区由一名空气污染控制官员领导,并由统一的预算和收费结构提供支持。它包括三个针对不同地区的听证委员会和一个公民咨询委员会。统一区制定的法规适用于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县,并负责监督当前和之前的空气质量许可证。

该区的治理由一个15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成员包括由地方县委员会和市议会任命的代表,以及由州长任命的公众成员。这些成员应在空气污染控制方面具有浓厚兴趣或专业知识,能够定期参加委员会会议,并且所有成员都必须居住在该区内。委员会的任何空缺应由相应的任命机构迅速填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a) 由弗雷斯诺县、克恩县、金斯县、马德拉县、默塞德县、圣华金县、斯坦尼斯劳斯县和图莱里县根据第3章(自第40150条起)组建的圣华金河谷统一空气污染控制区,由弗雷斯诺县、金斯县、马德拉县、默塞德县、圣华金县、斯坦尼斯劳斯县和图莱里县,以及克恩县位于圣华金河谷空气盆地内的部分组成,是一个单一的综合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均在一个集中管理结构下,能够以盆地范围为基础实施各项计划,并具备以下所有特征: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a)(1) 一名独立的空气污染控制官员,负责统一区所有许可证的签发。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a)(2) 统一区的单一预算,资源根据圣华金河谷空气盆地的计划需求进行分配。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a)(3) 统一的收费结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a)(4) 根据第40800条设立的三个听证委员会。一个听证委员会服务北部地区,一个服务中部地区,一个服务南部地区。统一区委员会应制定管理每个听证委员会运作的相同政策,这些政策对每个听证委员会均具有约束力。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a)(5) 一个公民咨询委员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b) 圣华金河谷统一空气污染控制区通过的规章制度对统一区内的所有县均具有约束力。统一区应执行由统一区签发的所有许可证,以及在统一区成立之前由各县区签发的所有许可证。统一区应审查、修订、通过并实施州和联邦法律要求在圣华金河谷空气盆地内制定的任何空气污染控制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圣华金河谷统一空气污染控制区应由一个由15名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的区委员会管理,成员任命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1) 八名成员,其中一名应由弗雷斯诺县、克恩县、金斯县、马德拉县、默塞德县、圣华金县、斯坦尼斯劳斯县和图莱里县各自任命。这些县的每个县监事会应以多数票任命其一名成员担任区委员会成员。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2) 由根据第40600.5条设立的特别市选择委员会任命的五名市议会成员。特别市选择委员会不得任命来自同一县的多个市议会成员。根据本款任命的五名市议会成员中,三名应来自人口少于10万的城市,其中一名成员选自该区的北部地区,一名选自中部地区,一名选自南部地区。根据本款任命的另外两名市议会成员应来自人口10万或以上的城市,每名成员选自该区的不同地区。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3) 根据第 (2) 款在2007年4月1日之后任命的成员的任期应为三年。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4) 由州长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的两名公众成员,具体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4)(A) 一名在区内积极执业的医生公众成员,其日常执业或研究专长在于空气污染对弱势群体健康的影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4)(B) 一名在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方面具有医学或科学专业知识的公众成员。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5) 根据第 (4) 款的 (A) 和 (B) 项首次任命的成员的任期应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5)(A) 对于根据第 (4) 款的 (A) 项任命的成员,任期应为四年。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5)(B) 对于根据第 (4) 款的 (B) 项任命的成员,任期应为两年。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c)(6) 在首次任命任期之后,根据第 (4) 款的 (A) 和 (B) 项任命的成员的任期应为四年。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d) 每位成员的任命应基于其在空气污染控制领域的已证明的兴趣和能力,以及他们对圣华金河谷空气盆地空气污染问题方面公众需求的理解。

Section § 406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名为“市遴选委员会”的特别委员会,负责任命市议会成员进入区委员会。区内的每个城市都向该委员会派出一名成员,由各自的市议会选出。委员会成员不从区获得报酬,但可能由其所在城市支付报酬。如果一名成员无法出席会议,他们可以指定另一名市议会成员代为出席。委员会做出决定需要多数票,并且必须有超过半数的成员出席才能处理事务。

委员会从其成员中任命一名主席和其他官员,并被允许制定自己的运作规则。会议必须遵守拉尔夫·M·布朗法案,以确保会议公开透明。区的空气污染控制官员担任委员会的秘书,负责维护记录,并至少提前两周通知各城市即将举行的会议。通知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主题等详细信息,并且可以发送给那些已请求获得通知的人。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a) 特此设立特别市遴选委员会,负责任命市议会成员进入区委员会。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应由统一区境内每个城市的各市议会的一名成员组成,由各市议会多数票选出。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成员任职不从统一区获得报酬,但成员可由其所代表的城市支付报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b) 如果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成员无法出席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会议,他或她应指定该成员所在市议会的一名成员代其出席会议并投票。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c) 特别市遴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多数应构成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特别市遴选委员会采取行动需要全体成员的多数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d) 特别市遴选委员会应从其成员中任命一名主席、一名或多名副主席以及其认为必要的其他官员。主席应主持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会议,副主席应在主席缺席时主持会议。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e) 特别市遴选委员会可以为其活动的开展制定规则。这些规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任命市议会成员进入区委员会的程序。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f) 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会议须遵守拉尔夫·M·布朗法案(《政府法典》第五编第二部第一章第九章(第54950条及后续条款))。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g) 统一区的空气污染控制官员应担任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常任秘书,并维护特别市遴选委员会行动的记录。特别市遴选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应记录其成员对所有动议和任命的赞成票和反对票。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0.5(h) 在特别市遴选委员会任何会议日期前至少两周,空气污染控制官员应向统一区境内每个城市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应包含会议的时间、日期和地点,以及将要处理或讨论的事务的简要概述。空气污染控制官员还应向任何已提交书面通知请求的人发出通知。空气污染控制官员可以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其他方式发出通知。

Section § 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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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允许区域委员会制定旨在减少空气污染的规则。他们可以要求新建和改造的污染源使用最佳可用技术来控制排放,并要求旧的污染源升级其技术。它还鼓励使用更清洁的燃料和拼车出行,以减少车辆排放。具体来说,在特定区域内雇佣100名或更多员工的企业必须建立拼车计划,尤其是在人口超过10,000的城市,或者在较小城市或非建制区域内员工工作时间较长的企业。

区域委员会可以尽早通过以下规则和条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1(a) 要求新建和改造的污染源使用最佳可行控制技术,并要求现有污染源使用最佳可行改造控制技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1(b) 推广使用清洁燃烧替代燃料。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1(c) 鼓励并促进往返于该区域内以及在该区域内通勤的拼车出行。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1(d) 要求区域内所有雇佣至少100人的、符合以下描述的企业建立拼车计划: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1(d)(1) 位于人口至少10,000的建制市,该人口数据由财政部人口研究部门确定。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1(d)(2) 位于人口少于10,000的建制市(该人口数据由财政部人口研究部门确定),或者位于县的非建制区域,且其超过50%的员工每年工作至少2,040小时。

Section § 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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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律条款要求该区扩大其小企业办公室,以便也支持农民。

该办公室将提供服务,帮助小企业和农民遵守区的规章制度。

他们将协助办理许可证,鼓励参与区的决策,并提供关于规章制度对公共健康、环境和经济影响的信息。

该办公室还将提供关于替代工艺、更清洁的燃料选择以及用于污染控制设备的负担得起的融资的资源。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2(a)  该区应扩大由其设立的小企业办公室,以纳入农业援助,从而向小企业、农民和公众提供行政和技术服务及信息。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2(b)  该办公室应履行以下所有职责: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2(b)(1)  促进和鼓励小企业和农民遵守区的规章制度。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2(b)(2)  协助小企业和农民申请许可证和豁免,并促进小企业和农民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该区的其他程序。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2(b)(3)  提供关于区的规章制度对该区内小企业和农民的公共健康、环境和经济影响的信息。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2(b)(4)  向小企业和农民提供关于替代工艺、更清洁的燃料和溶剂以及用于空气污染控制设备的低成本融资的信息。

Section § 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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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要求为涉及电动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技术(如研发、示范或商业化)的项目建立一套简化的许可审查系统。

它规定了建设和运营的单一综合许可证,并对许可证进行快速处理,通常在30天内完成,但排放大量空气污染物或需要公示的项目除外。此外,需要额外符合《清洁空气法》要求的许可证也不适用此快速通道。

该法确保设施按照许可证规定建造,并通过联络计划提供协助,帮助处理许可证事宜和寻找相关资金。清洁燃料包括用于零排放或部分零排放车辆的电力、氢气和天然气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a) 区域应为直接与电动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技术的研发、示范或商业化相关的设施或项目,建立加快许可审查和项目协助机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 这些机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1) 颁发涵盖建设和运营的综合许可证,以加快许可审批流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2) 以设施或项目为基础而非以设备为基础审查和办理许可证,以确保申请人有一个单一的联系点,并允许整个项目在一个统一的、综合的时间表上进行审查和评估。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3) 建立“快速通道”许可程序,在收到区域要求的所有信息之日起平均30天内批准许可证,但以下任何设施除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3)(A) 可能排放大量有毒空气污染物的设施。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3)(B) 需要进行公示的设施。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3)(C) 需要额外审查以符合联邦《清洁空气法》(42 U.S.C. Sec. 7401 et seq.) 或1988年《加州清洁空气法》(1988年法规第1568章) 要求的设施。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4) 制定和实施施工后执法程序,以确保新建和改造的污染源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建设。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b)(5) 建立联络计划,协助参与电动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技术研发、示范或商业化的设施准备许可证申请、遵守区域其他行政程序,以及识别和申请州、联邦、区域或其他可用的、专门用于电动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相关项目的资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3(c) 就本章而言,“清洁燃料”是指州委员会指定用于零排放或部分零排放车辆的燃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力、氢气、液化石油气、甲醇和天然气。

Section § 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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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法律要求地区委员会为那些受监管但不需要许可证的排放源制定收费标准。收取的费用将用于支付管理排放控制项目以及处理与排放豁免相关的申请的成本。这些费用不应超过管理这些活动的相关成本。所有申请人,甚至包括公有公用事业机构,都必须支付这些费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4(a)  地区委员会应通过法规制定一项收费标准,对受地区监管但未颁发许可证的区域性或间接排放源征收费用,以收回地区与这些来源相关的项目成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4(b)  该收费标准旨在产生的总额不应超过本章行政管理和排放减缓的估计成本,以及提交豁免申请或撤销或修改豁免的成本。所有申请人均应支付该标准规定的费用,包括(尽管有《政府法典》第6103条的规定)公有公用事业机构的申请人。

Section § 406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地区委员会在特定县的车辆登记费中增加一项附加费。收取的资金必须专门用于降低车辆排放,例如通过建立清洁燃料计划或减少汽车使用。行政费用不得超过资金的2%。地区必须将这些资金与其他收入分开,并使用特定的会计方法进行追踪。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5(a)  地区委员会应当对在该地区内那些县注册的所有机动车辆的登记费征收附加费,如《车辆法典》第9250.16条所规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5(b)  根据《车辆法典》第9250.16条征收的附加费所产生的费用,只能用于减少车辆来源的排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活动: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5(b)(1)  建立清洁燃料计划。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5(b)(2)  采纳和实施机动车使用减少措施。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5(c)  根据附加费征收的资金中,地区用于行政开支的部分不得超过2%。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5(d)  地区委员会应当采纳会计程序,以确保机动车登记费收入不与其他项目收入混淆。

Section § 406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区域委员会权力,可以追踪其区域内所有固定式农业水泵的排放。这包括监测环境保护局归类为“非道路”发动机的水泵,这些水泵必须符合联邦《清洁空气法》规定的某些标准。

区域委员会(或地区委员会)有权监测其区域内所有固定式农业水泵的排放,包括但不限于联邦环境保护局指定为“非道路”发动机的那些,这些发动机须遵守联邦《清洁空气法》第二章(42 U.S.C. Sec. 7521 et seq.)的规定。

Section § 406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在弗雷斯诺县西部地区的低收入和服务不足区域安装空气质量监测器。这些监测器将专门追踪直径小于2.5微米的微小空气颗粒物,即PM 2.5。

Section § 406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区域在2008年1月1日前制定一项计划,以减少金斯县F-35联合攻击战斗机运行所造成的空气污染。区域可以为那些能显著减少区域内各种来源污染的项目提供拨款。任何减少都必须是额外的、可衡量的、持久的,并且不是其他法律所要求的。

该法律还进一步定义了重要术语,例如“联合攻击战斗机影响区”指金斯县,“基准财政年度”为2003-04财年。它规定加州的税务机关必须每年计算该区域的州税收,以衡量与战斗机项目相关的经济影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a) 区域可制定并采纳法规,不迟于2008年1月1日,设立一项旨在抵消或减轻F-35联合攻击战斗机项目在该区域内运行所致空气污染物增加排放的计划。如果区域根据本款实施一项计划,区域应向区域认定将使区域内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实现可衡量的减少的项目提供拨款,且可包括减少区域内固定源或移动源排放的项目。根据本计划实现的任何排放减少应是额外的、可量化的、永久性的和可强制执行的,且不得为法律或法规另行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b) 就本条而言: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b)(1) “联合攻击战斗机影响区”指金斯县。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b)(2) “基准财政年度”指2003-04财政年度。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b)(3) “州税收”包括根据销售和使用税法(《税收和税务法典》第2编第1部分(第6001条起))、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和税务法典》第2编第10部分(第17001条起))以及公司税法(《税收和税务法典》第2编第11部分(第23001条起))征税所得的收入。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c)(1) 加州研究局应与州平税委员会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协商,不迟于2004年12月31日,计算源自或归属于基准财政年度内联合攻击战斗机影响区的州税收。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608(c)(2) 加州研究局应与州平税委员会和特许经营税委员会协商,不迟于2007年12月31日,以及此后每年不迟于12月31日,计算源自或归属于前一财政年度内联合攻击战斗机影响区的州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