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5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南海岸区委员会制定规则,以批准“豁免”,豁免允许某些排放源排放比通常允许的更多空气污染物。个人和组织可以申请这些豁免,法律也防止对这些申请施加不必要的限制。这些规则必须包含一个收费表,收费标准取决于豁免涵盖的排放源数量以及这些排放源超出排放标准的程度。

所有人,包括公有公用事业机构,都必须支付这些费用。豁免可以通过公开听证会批准,申请人需提交申请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0(a)  依照第40402条规定的本章宗旨,南海岸区委员会应制定规章制度,用于听证委员会批准豁免第41701条或南海岸区可能采纳的任何空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南海岸区委员会不得限制任何人申请豁免或听证委员会审理和批准豁免的机会,超出第42350条明确规定的限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0(b)  这些规章制度应包括一份收费表,用于提交豁免申请,该收费表应根据豁免所适用的排放源数量以及排放源的排放量超出规定标准的程度来确定。所有申请人均应支付规章制度规定的费用,包括,尽管有《政府法典》第6103条的规定,作为公有公用事业的申请人。听证委员会可在举行公开听证会后,并在向听证委员会提交附有适当费用的豁免申请书后,批准豁免。

Section § 40500.1

Explanation

本节限制了南海岸区对工厂等固定排放源收取的费用,这些费用旨在弥补监管项目的实际成本。这些费用不应超过前一财政年度的支出,且仅允许根据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通货膨胀调整。

对于1995-96财政年度及之后收取的费用,除通货膨胀调整外,不应高于1993-94财政年度的支出。自1994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州或联邦指令不受这些费用限制的约束。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0.1(a)  除为遵守《清洁空气法》(42 U.S.C. Sec. 7401 et seq.) 的要求外,根据第40500条和第40510条对南海岸区固定污染源征收的费用,在任何财政年度内,不得超过本条规定中该区在前一财政年度的实际项目成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在前一公历年度(从前一年的1月1日至当年1月1日)的变化,具体由劳工关系部确定。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0.1(b)  除非法律明确授权,南海岸区在1995-96财政年度及每个后续财政年度从固定排放源收取的全部费用总额,不得超过1993-94财政年度的支出水平,但费用总额可每年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百分比增长,如 (a) 款所规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0.1(c)  任何自1994年1月1日起适用于南海岸区的新州或联邦指令,不受本节约束。

Section § 4050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阻止听证委员会批准某些空气污染规则的例外情况,即“豁免”。具体来说,对于在监测设备不工作时追踪排放的规则,不能批准豁免,除非满足特定的更严格条件。此外,他们也不能批准联邦空气污染规则的豁免,除非有更严格的地方规定,或者美国环保局(EPA)已提供豁免,使该豁免被允许。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0.5(a) 尽管有第40500节的规定,南海岸区委员会可以禁止听证委员会批准针对根据第39616节通过的市场化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豁免,该计划规定了在监测或报告系统未按要求运行时评估排放的程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0.5(b) 南海岸区委员会可以禁止听证委员会批准针对《美国法典》第42篇第7411节和第7412节规定的新源性能标准或有害空气污染物国家排放标准的最低联邦要求的豁免,除非所涉的区规定比联邦要求更严格。如果豁免申请人已获得环境保护局对所涉联邦要求的豁免,并且该豁免与该豁免一致,则南海岸区委员会不得禁止批准豁免。

Section § 4050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南海岸区委员会必须任命一个听证委员会,以处理与空气质量法规相关的问题。该委员会可以自行任命,也可以授权各县的监事会任命。听证委员会的职责与县区委员会的职责类似,包括监督空气污染控制计划。

此外,豁免——即允许暂时不遵守规定的特例——通常由豁免适用的县的听证委员会处理,除非申请人和听证委员会另有约定。豁免必须遵守南海岸区的规定以及其他州法规,除非本条另有说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a)  南海岸区委员会应任命一个听证委员会,或可授权全部或部分位于南海岸区内的各县监事会,依照第8章第1条(自第40800节起)的规定任命一个听证委员会。该听证委员会应具有县区听证委员会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除非本条另有修改。此外,对于区规章或条例所要求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计划,该听证委员会具有与对南海岸区委员会所要求的建造或操作任何物品、机器、设备或其他装置的许可相同的权力和职责。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b)  豁免的授予应由豁免适用的县的听证委员会处理,除非申请人和听证委员会另有约定,并应依照南海岸区的规章和条例授予,且除非本条另有修改,应依照第4部分第4章第2条(自第42350节起)的规定,处理豁免的授予或对裁决的上诉。

Section § 40501.1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南海岸区在1992年7月1日前任命新听证委员会的要求。委员会必须由一名具有法律执业经验的律师、一名具有相关学位和经验的工程师、一名在相关医学领域有经验的执业医师以及两名公众成员组成。

为任命这些成员,区委员会会进行宣传,并咨询一个由洛杉矶县、橙县、河滨县、圣贝纳迪诺县和洛杉矶市代表组成的咨询委员会。虽然委员会的建议会被考虑,但它们不具有约束力。最初,律师和工程师的任期为两年,医师和公众成员的任期为三年,此后所有成员的任期均为三年。

如果某成员暂时无法履职,主席可以任命一名替补成员或前成员,任期最长为三个月。此外,区预算必须包含为听证委员会、公众和小型企业提供工作人员支持的拨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a)  在1992年7月1日或之前,南海岸区委员会应解散现有听证委员会,并任命一个新的听证委员会取而代之,其成员组成和资格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a)(1)  一名在本州获准执业的律师,具有两年或以上执业经验,最好具有诉讼经验。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a)(2)  一名工程师,拥有经认可大学的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环境工程、冶金工程或石油工程学士学位,具有两年或以上实践经验,最好是根据《专业工程师法》(《商业与职业法典》第3部第7章(第6700条起))注册的专业工程师。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a)(3)  一名执业医师,具有两年或以上实践经验,最好在流行病学、生理学、毒理学或相关领域。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a)(4)  两名公众成员。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b)  在招募听证委员会成员时,区委员会应在整个南海岸区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在进行这些任命时,区委员会应接受一个咨询委员会的建议,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审查并向相应的区委员会小组提出建议,该小组将最终确定区委员会在任命听证委员会成员时应依据的建议。咨询委员会应由洛杉矶县、橙县、河滨县和圣贝纳迪诺县以及洛杉矶市各任命的一名代表组成。咨询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应为一年。咨询委员会的建议对区委员会不具有约束力。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c)  当南海岸区委员会首次任命新的听证委员会时,律师和工程师成员的任期应为两年,医疗和公众成员的任期应为三年。此后,每位成员的任期应为三年。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d)  在一名成员及其替补成员临时缺席的情况下,听证委员会主席或其指定人员可以任命一名合格的替补成员或任何前听证委员会成员,任期最长为三个月,加上完成临时成员曾参与审议的程序所需的额外时间。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1(e)  区预算应设有一个专列项目,用于为听证委员会提供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其他支持。该工作人员提供的服务应包括向公众和小型企业提供援助,如第40448条(b)款所述。

Section § 4050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南海岸区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举行单人听证会。当执行官和请愿人都同意时,主席和另一名指定成员可以主持这些听证会。这些听证会只能处理与紧急豁免、临时豁免、短期修改以及不延长最终合规日期的某些其他行动相关的请愿。

即使是单人听证会,其程序也遵循与全体委员会听证会相同的规则,包括适当的通知和条件。

这些听证会的决定可以由任何出席会议或在会议前表达过担忧的人提出异议,或者由有正当理由未能这样做的人提出异议。有异议的决定将在十天内由全体委员会重新审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3(a)  尽管本分部的任何其他规定,南海岸区委员会可以通过决议授权,由听证委员会主席和听证委员会指定的任何其他成员或候补成员举行单人听证会,但须符合本节规定的条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3(b)  单人听证会应在执行官和请愿人同意的情况下被授权,仅用于审理以下请愿:根据第42359.5节的紧急豁免、根据第42351节的临时豁免、根据第40825节的短期豁免以及对进度增量计划的修改(期限不超过60天)、根据第42351.5节的临时授权,以及根据第42356节的豁免修改(这些修改不改变最终合规日期)。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3(c)  举行单人听证会的程序应与全体委员会听证会的程序相同,并且所有法律要求,包括通知要求、调查结果和条件,均应适用,但该单人成员可以对提交给其的任何事项采取行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1.3(d)  单人听证会的决定可由 (1) 亲自或通过代表出席单人听证会的任何人,或 (2) 在听证会前告知空气污染控制官员其关注性质的任何人,或 (3) 因正当理由未能做到 (1) 或 (2) 的任何人提出异议。如果根据本分节对某项决定提出异议,该事项应在决定作出后10天内由全体委员会重新审理。听证委员会书记员应将任何决定异议通知请愿人、执行官以及所有出席听证会的公众成员。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预付邮资的平信寄送至出席人员提供的地址,除非在记录中明确放弃获得通知的权利。

Section § 405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当有人申请豁免(即偏离规则或法规的特殊许可)时收取的费用,归南海岸区委员会所有。这些费用由听证委员会在申请时收取。协助管理这些申请的各县听证委员会,将从这些费用中获得行政管理成本的补偿。最后,这些收取的费用会在委员会设定的预定时间发送给南海岸区委员会。

南海岸区委员会通过的豁免申请收费表所产生的收入,应由听证委员会在申请提交时收取。根据第40501条(a)款任命的各县听证委员会,应从这些费用中获得补偿,以弥补其管理南海岸区委员会制定的豁免发放规章制度的成本。这些费用产生的收入应由听证委员会在南海岸区委员会可能规定的时间转交给南海岸区委员会。

Section § 40503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南海岸区听证委员会应如何评估环境法规豁免请求。他们必须考虑请愿人是否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来遵守规定或寻求豁免。委员会还会权衡强制遵守规定是否会通过强制关闭或征用财产而不公平地损害企业。对于小型企业会给予特殊考虑,小型企业定义为员工人数不超过10人、年收入不超过50万美元且排放量有限的企业。对于小型企业,委员会会深入调查不遵守规定的原因以及公司的遵守能力。如果请愿人是政府实体,在评估立即遵守规定可能带来的负担时,会考虑对基本服务的影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a)  南海岸区听证委员会在确定请愿人是否已提交足够证据以作出第42352条(a)款所规定的调查结果时,除任何其他相关因素外,应考虑以下两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a)(1)  在确定是否存在超出请愿人合理控制范围的条件时,听证委员会应考虑请愿人是否采取了及时且在当时情况下合理的行动来遵守规定或寻求豁免。在此过程中,听证委员会应考虑请愿人自寻求豁免的规则通过以来所采取的行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a)(2)  在确定要求遵守规定是否会导致任意或不合理地征用财产,或导致合法业务实际关闭和消除时,听证委员会应考虑如果要求立即遵守规定,是否会给请愿人施加不合理的负担。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1)  在本款中,“小型企业”是指独立拥有和运营并符合以下所有标准的企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1)(A)  员工人数为10人或以下。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1)(B)  年度总营业额为五十万美元($500,000)或以下。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1)(C)  每年排放的任何未达标空气污染物或其前体不超过四吨。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2)  如果请愿人是小型企业,听证委员会应以下列方式考虑(a)款中规定的因素: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2)(A)  在确定请愿人是否及时采取行动遵守规定或寻求豁免时,听证委员会应具体调查任何声称对寻求豁免的要求不知情的原因。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2)(B)  在确定请愿人是否采取了合理行动遵守规定时,听证委员会应具体调查请愿人的财务及其他遵守能力。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b)(2)(C)  在确定要求立即遵守规定是否会造成不合理负担时,听证委员会应具体调查并权衡如果要求请愿人立即遵守规定,对其业务造成的影响以及对环境产生的益处。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3(c)  如果请愿人是政府机构、公共区或任何其他政府或公共实体,在确定是否会施加不合理负担时,听证委员会应考虑要求立即遵守规定对基本公共服务可用性的任何影响。

Section § 4050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南海岸区与已获得豁免的企业或个人合作,帮助他们降低其运营产生的空气污染。

Section § 40505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一家小型企业,需要申请与空气污染法规相关的豁免,南海岸区会提供一份表格,其中包含关于可用帮助的通知。这种帮助包括填写表格、制定合规时间表,以及为空气污染控制设备寻找负担得起的融资。

Section § 40506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南海岸区委员会必须制定规则,以发放建造、改建或使用各种设备和机器所需的许可证。它要求所有申请这些许可证的人,包括公共所有的公用事业公司,都必须按照既定规则支付规定的费用。

这些规则将详细说明不同许可证相关操作的费用表,例如申请、修改、撤销、延期和年度续期。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a) 依照本章第40402条所阐明的宗旨,南海岸区委员会应制定规章制度,用于南海岸区委员会颁发许可证,授权建造、改建、更换、操作或使用南海岸区委员会可能要求办理许可证的任何物品、机器、设备或其他装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b) 该规章制度应包含一份费用表,用于提交许可证申请以及用于许可证的修改、撤销、延期或年度续期。所有申请人,包括(尽管有《政府法典》第6103条的规定)公共所有的公用事业申请人,均应支付该规章制度所要求的费用。

Section § 4050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南海岸区设立一个单一的许可证,允许企业建造、改造或更换可能向空气中排放污染物的设备。同一个许可证也涵盖了使用这些设备的权利。此外,它还要求该区制定程序,以确保这些污染源在施工完成后遵守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

Section § 40506.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南海岸区认证私人环境专业人员,以协助准备许可证申请。要获得认证,专业人员必须符合特定资格并完成区提供的培训计划。该计划会解释许可证要求和任何特殊的区规定。

一旦获得认证,专业人员可以提供快速的许可证申请处理服务,尽管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关费用。区将随机审查其中一些申请,以确保它们符合区标准。

如果经认证的专业人员提交虚假信息、不遵守区规定或存在经济利益冲突,他们可能会失去认证资格。

南海岸区可以设立一项计划,以认证私人环境专业人员准备许可证申请。该计划应规定以下所有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2(a)  由区对符合区所设定的最低资格并成功完成区关于准备许可证申请方法的培训计划的私人环境专业人员进行认证。该培训计划应包括区规则所规定的许可证要求,以及区为经认证的私人环境专业人员提交的申请所设定的任何额外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2(b)  由区人员对许可证申请进行快速审查,该等申请可由经认证的私人环境专业人员准备,费用由许可证申请人自行选择并承担。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2(c)  区对经认证的私人环境专业人员准备的许可证申请样本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是否遵守了区关于申请准备的要求。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2(d)  对区发现有以下任何行为的任何经认证的私人环境专业人员取消认证: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2(d)(1)  明知或疏忽地提交虚假数据作为许可证申请的一部分。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2(d)(2)  以违反区要求的方式准备任何许可证申请。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06.2(d)(3)  在该人员存在区将采纳的指南中定义的经济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准备许可证申请。

Section § 405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南海岸区委员会对其颁发的许可证设定时限,并要求支付他们设定的任何费用。

Section § 40508

Explanation
当有人向南海岸区委员会提交许可证申请时,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支付所需费用。这意味着在您支付了费用表中列出的费用之前,您无法提交申请。

Section § 40509

Explanation
如果您身处南海岸区所覆盖的区域内,您有权要求区委员会在有签发或续签许可证的申请时举行公开听证会。这意味着您可以要求召开会议,就相关许可证表达您的顾虑或支持。

Section § 40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如何设定与空气污染相关的费用。它指出,总费用应保持上限,以防止对产生排放的企业造成财政压力。然而,该法律也允许在设定和调整这些费用方面具有灵活性,确保费用在排放责任方之间公平分配。费用不应仅仅因为排放量下降而减少。

在大幅增加任何费用之前,必须有事实依据支持该决定,并应逐步实施,以避免对企业造成突然的不利影响。管理局可以对许可证和豁免收取费用,以涵盖行政成本,同时考虑排放量及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费用应根据实际排放量而变化,但不应受潜在排放量或排放源持有的排放交易单位的影响。最后,管理局可以调整特定类别排放源的费用以弥补成本,同时考虑它们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a)  立法机关认定并宣布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a)(1)  南海岸区收取的总费用必须继续设定上限,以防止对受监管的排放源施加过度的财政负担。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a)(2)  有必要在费用总上限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来制定和修订费用,以确保费用支付责任的公平分摊。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a)(3)  仅基于排放源产生的排放量而收取的费用,不应与该排放源持有的排放潜力或排放交易单位的百分比挂钩(如第39616条和第40440.1条中所述),以防止在排放量下降时这些费用支付额减少。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a)(4)  在进行任何超过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在前一历年百分比增长的单项费用增加之前,应根据公共记录中的相关信息作出事实认定,证明该费用增加是必要的,并将提供公平的费用支付责任分摊,并且该增加应分阶段实施,以避免对受监管的排放源造成突然的不利影响。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b)  南海岸区委员会可以采纳一份费用表,用于颁发豁免和许可证,以涵盖相关的许可、规划、执法和监测的合理成本。任何申请豁免或许可证的人,尽管有《政府法典》第6103条的规定,均应支付该费用表所要求的费用。
(c)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c)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c)(1)  费用可以根据排放量以及这些排放对南海岸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而变化。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c)(2)  费用不应与任何排放源的潜在排放量或其持有的排放交易单位的百分比挂钩(如第39616条和第40440.1条中所述)。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d)  受本条以及第40500.1条和第40523条所设限制以及第40510.5条要求的约束,本条不应阻止该区制定或修订适用于某一类排放源的单项许可证续期费或操作许可证费,以收回该类排放源将给区项目造成的许可、规划、执法和监测的合理区成本。在制定适用于某一类排放源的费用时,该区可以考虑该类排放源的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Section § 4051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南海岸区委员会不能将现有许可证费用提高的幅度超过前一年加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涨幅,除非满足特定条件。

首先,委员会必须认定费用增加是必要的、公平的,并且有充分理由,并解释其如何符合法律要求。

其次,任何费用增加都必须在至少两年内逐步实施。

除第40500.1条和第40523条规定的总费用征收限额外,南海岸区委员会不得将其任何现有许可证费用增加的百分比超过前一历年加利福尼亚州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任何百分比增长,除非委员会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5(a)  区委员会应根据规章制定记录中的相关信息作出认定,即费用增加是必要的,并将导致费用分摊是公平的。该认定应包括解释为何该费用增加符合本条和第40510条的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0.5(b)  费用增加应在至少两年内分阶段实施。

Section § 40510.7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南海岸区委员会收取年度费用,以弥补发送所需通知的估计成本。他们还可以收取单独费用,用于发送单次通知,或用于复制和邮寄根据本章要求提供的文件。

Section § 40511

Explanation

南海岸区委员会可以提高其收取的费用,以支付与特定政府项目相关的开支。这些项目在《政府法典》第66796.53条和第41805.5条中有所规定。

南海岸区委员会可以提高其收费标准,以产生足够的收入,用于支付与实施《政府法典》第66796.53条或第41805.5条相关的任何区成本。

Section § 4051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南海岸区委员会根据该地区的排放量和影响收取额外费用。这是为了支付制定和实施某些空气质量计划的成本。

在前两年,他们每年可以从这些费用中收取高达50万美元,这些资金将存入一个用于清洁燃料和交通项目的专用账户。在之后的几年里,这些费用不能超过前一年从车辆注册费中收取的金额的25%,并用于帮助支付相关DMV计划的费用。

从车主那里收取的费用也存入该账户,并且必须用于交通和车辆相关的项目,而不是行政开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2(a) 南海岸区委员会可根据与排放量以及这些排放对南海岸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相关的公式征收附加费,以产生足够的收入,支付其与第40448.5条的制定和实施相关的任何费用。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2(b) 在第40448.5条制定或实施的前两个财政年度中,从这些附加费中收取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五十万美元($500,000)。南海岸区根据本条收到的所有附加费应存入由南海岸区设立和维护的清洁燃料和交通控制措施账户。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2(c) 在随后的财政年度中,从这些附加费中收取的资金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财政年度根据《车辆法典》第9250.11条从注册机动车车主那里收到的费用金额的25%。南海岸区根据本条收到的附加费应用于支付机动车辆管理局(DMV)为实施《车辆法典》第9250.11条设立的机动车收费计划所产生的初始费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2(d) 南海岸区根据《车辆法典》第9250.11条收到的所有费用应存入清洁燃料和交通控制措施账户,并应仅用于本条设立的计划内的交通和车辆相关项目活动。账户中不超过5%的资金可用于南海岸区的行政管理费用。

Section § 40515

Explanation

如果南海岸地区由市政府运营的公用事业公司,想要建造或运营任何会排放有毒空气污染物的水处理设备,它必须在申请许可证之前通知公众。通知必须发送给拟议地点330英尺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和财产所有人,解释项目内容以及人们如何请求举行公开听证会。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5(a)  南海岸区内任何由市政公司拥有的公用事业,在向南海岸区委员会提交任何建造或运营用于水处理并会排放有毒空气污染物的设施、机器或装置的许可证申请之前,应依照 (b) 款的规定提供公众通知。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5(b)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5(b)(a) 款中规定的公用事业应通过邮寄、张贴、递送或使用任何其他可行方式,通知拟议设施、机器或装置所在物业330英尺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和财产所有人。该通知应包括对拟议设施、机器或装置的描述,以及对依照第 40509 节向南海岸区委员会请愿举行听证会的权利的解释。

Section § 4051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局为与电动和清洁燃料汽车技术相关的项目,创建更快、更顺畅的许可流程。

首先,它允许签发综合许可证,将施工许可证和运营许可证合并。其次,许可证按项目而非设备进行审查,提供单一联系点和统一的时间表。

第三,有一个快速通道流程,目标是在30天内批准许可证,但有大量有毒排放物、需要公示或根据清洁空气法需要额外审查的设施除外。

此外,施工后检查确保项目遵守许可证规定。还设立了一个联络计划,以协助申请、合规和寻找资金。清洁燃料涵盖多种类型,如电力、乙醇和氢气,指定用于低排放车辆。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a)  南海岸区应为直接与电动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技术的研发、示范或商业化相关的设施或项目,建立快速许可审查和项目协助机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  这些机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1)  签发综合许可证,兼具施工许可证和运营许可证的目的,以加快许可流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2)  以设施或项目为基础而非以设备为基础审查和处理许可证,以确保申请人有一个单一联系点,并允许整个项目在一个单一的、综合的时间表上进行审查和评估。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3)  建立“快速通道”许可程序,在收到区内要求的所有信息后平均30天内批准许可证,以下设施除外: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3)(A)  可能排放大量有毒空气污染物的设施。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3)(B)  需要进行公示的设施。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3)(C)  需要额外审查以符合联邦《清洁空气法》(42 U.S.C. Sec. 7401 et seq.)或1988年《加州清洁空气法》(1988年法规第1568章)要求的设施。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4)  制定和实施施工后执法程序,以确保新建和改造的源按照许可证要求施工。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b)(5)  在公共顾问办公室设立联络计划,以协助参与电动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技术研发、示范或商业化的设施,准备许可证申请、遵守其他区行政程序,以及识别和申请为电动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相关项目预留的州、联邦、区或其他可用资金。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0516(c)  就本节而言,清洁燃料是指州委员会指定用于低排放、超低排放或零排放车辆的燃料,包括但不限于电力、乙醇、氢气、液化石油气、甲醇、天然气和改性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