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空气污染控制萨克拉门托紧急清洁空气和交通计划
Section § 44299.50
本节定义了与萨克拉门托紧急清洁空气和交通计划相关的关键术语。它涵盖了诸如“先进引入成本”的定义,即实施新技术超出常规业务开支的额外成本,以及“达标”,即达到国家臭氧空气质量标准。
“符合性”是指确保交通计划符合联邦空气质量要求。“涵盖发动机”和“涵盖车辆”是指受排放标准约束的发动机和车辆。本节还定义了使车辆成为“超低排放”的条件,即涉及显著减少排放。
“换装发动机”和“改装”涉及更新发动机以减少排放。“计划”是指萨克拉门托地区改善空气质量的努力,相关的地理和组织定义完善了术语列表。
Section § 44299.51
这项法律设立了萨克拉门托紧急清洁空气和交通计划,由萨克拉门托地区政府委员会(SACOG)管理。该计划可能提供拨款,帮助支付减少车辆空气污染项目的费用,特别是针对萨克拉门托地区不符合联邦清洁空气标准的NOx排放。SACOG或指定的当地地区将决定哪些项目符合这些拨款的条件。
Section § 44299.52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旨在减少萨克拉门托联邦臭氧不达标区域内氮氧化物(NOx)排放的拨款项目和申请人资格。合格项目包括用新型低排放或零排放车辆或发动机替代老旧柴油车辆或发动机、改装发动机以符合更严格的氮氧化物标准、使用氮氧化物减排设备,以及实施低排放技术或燃料。
萨克拉门托地区政府委员会(SACOG)和萨克拉门托地区各区不得根据燃料类型排除项目。合格申请人可以是个人、公司或公共机构,只要其车辆在该区域内对氮氧化物排放有贡献。该计划旨在资助能够有效且经济地减少道路氮氧化物排放的项目,以支持该区域实现2002年和2005年的空气质量目标。
Section § 44299.53
这项法律解释了交通拥堵缓解基金的资金如何用于减少污染。这些资金有具体的分配方式:其中不超过1%用于SACOG(萨克拉门托地区政府委员会)或地方区域的计划支持和外联费用,不超过2%用于直接的计划外联活动,其余资金则用于抵消符合条件项目的成本。SACOG会与地方区域协商,制定项目评估和审查的程序。此外,他们必须在提交给美国环保署(EPA)的报告中包含项目所产生的减排效益评估。最后,资金不得用于氮氧化物(NOx)控制技术,除非这些技术已被批准为符合条件。
Section § 44299.54
截至2001年1月10日,州委员会的执行官需要决定NOx改造技术是否可以在某个特定项目中应用,之后还有机会批准更多技术。要符合资格,这些技术必须能够将重型柴油车的NOx排放量至少减少10%,并且必须可靠有效,由执行官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