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268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与电动汽车及其充电基础设施相关的特定术语。它解释了电池、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充电站和电动汽车服务设备分别是什么。它还阐明了互操作性计费标准允许一个充电网络的用户使用另一个网络,这被称为网络漫游。最后,它描述了用于电动汽车充电的公共停车位,并明确了私人和受限停车位的限制。

本章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a) “电池”是指直接由电流供电的电化学储能系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b) “委员会”是指州能源资源保护和发展委员会。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c) “电动汽车”是指使用插电式电池提供车辆全部或部分驱动力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或插电式燃料电池汽车。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d) “电动汽车充电站”是指一个或多个由电动汽车服务设备提供服务的公共停车位。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e) “电动汽车服务设备”是指专门设计用于通过允许将电能传输到电动汽车中的电池或其他存储设备来为电动汽车内的电池充电的电气组件或组件集群。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f) “互操作性计费标准”是指一个电动充电站计费网络的成员能够使用另一个计费网络的能力。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g) “网络漫游”是指一个电动汽车充电站计费网络的成员使用其计费网络账户信息,在成员计费网络之外的充电站进行充电的行为。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h) “公共停车位”是指由业主或承租人指定供公众使用和可供公众进入的停车位,可包括路边停车位以及地面停车场或停车库中的停车位。“公共停车位”不应包括属于或与私人住宅相关的停车位、为个人驾驶员或车辆或为一群驾驶员或车辆(例如员工、租户、访客、共有权益开发项目的居民或相邻建筑物的居民)专属使用的停车位,或由电动汽车生产商作为服务提供的停车位。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主要业务并非电动汽车充电的公共停车位的所有者或承租人限制停车位使用的能力,例如将使用限制为该业务的客户和访客。

Section § 4426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确保电动汽车 (EV) 充电站的使用保持简单和便捷。您无需订阅或成为会员即可使用充电站,并且总费用必须提前清楚显示,即使对于非会员也是如此。新的充电站必须提供简便的支付选项,例如非接触式支付以及电话或短信服务。从 2023 年 7 月开始,直流快速充电器还需要支持“即插即充”技术。到 2028 年,政府可以根据技术进步更新这些支付方式。

充电站必须向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公开其地理位置、费用和支付方式。设备应符合联邦标签标准,并应在其所在的停车区或设施内易于找到。如果不存在通用的计费标准,委员会可以制定规则,以确保提供商接受来自不同网络的支付,从而简化驾驶员的访问和支付。这些规则主要适用于管理超过 100 个充电站的提供商,此类标准将鼓励无缝的跨网络支付和协议。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1) 凡希望使用需付费的电动汽车充电站的人员,不得被要求支付订阅费才能使用该充电站,也不得被要求成为任何俱乐部、协会或组织的会员作为使用该充电站的条件。使用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实际总费用,包括非会员的任何额外网络漫游费,应在销售点向公众披露。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2) 尽管有第 (1) 款规定,电动汽车充电站可以提供仅限订阅或会员的服务,前提是这些电动汽车充电站允许非订阅者或非会员通过第 (3) 款详述的支付选项使用电动汽车充电站。
(3)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3)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3)(A) 需付费且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或之后首次安装或首次向公众开放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至少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3)(A)(i) 接受主要信用卡和借记卡的非接触式支付方式。就本条款而言,“非接触式支付方式”是指消费者通过使用射频识别 (RFID) 技术和近场通信 (NFC),使用借记卡、信用卡、智能卡或其他支付设备购买服务的安全方法。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3)(A)(ii) 自动免费电话号码或短信系统 (SMS),为电动汽车充电客户提供启动充电会话和提交支付的选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3)(A)(B) 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或之后首次安装或首次向公众开放的直流快速充电站,还应不迟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包含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15118 标准的即插即充支付功能。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a)(3)(A)(C) 委员会可通过不早于 2028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法规,根据技术变化酌情增加或减少本款要求的支付方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b) 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电动汽车服务设备提供商或其指定人应向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披露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地理位置、费用表、接受的支付方式以及非会员的网络漫游费金额(如有)。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c) 电动汽车充电站应按照《联邦法规》第 16 卷第 309 部分进行标记,并且在商业上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可在其所在的停车区或设施内清晰地标示适当的指示牌。
(d)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1) 如果截至 2015 年 1 月 1 日,国家标准组织尚未采纳互操作性计费标准,委员会可以为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网络漫游支付方式采纳互操作性计费标准。如果委员会采纳互操作性计费标准,所有需付费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应在一年内符合这些标准。委员会采纳的任何标准应考虑其他政府或行业开发的互操作性计费标准,并可采纳由外部权威机构颁布的互操作性计费标准。
(2)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2)
(A)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2)(A) 委员会应仅将根据本节采纳的任何网络漫游标准应用于主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提供商。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2)(A)(B)
(i)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2)(A)(B)(i) 就本节而言,“主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提供商”是指管理州内至少 100 个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提供商。
(i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2)(A)(B)(i)(ii) 尽管有第 (i) 项规定,委员会可以增加主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提供商在其网络中必须管理的公共电动汽车充电站数量,然后才根据本节采纳的任何标准触发网络漫游标准。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2)(A)(C) 根据本节采纳的网络漫游标准应要求主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提供商接受来自多个其他主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提供商和汽车制造商的用户支付的充电费用,以简化驾驶员寻找电动汽车充电站和支付充电费用的能力。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68.2(d)(2)(A)(D) 根据本节采纳的网络漫游标准应确保主要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提供商保持选择双边或基于中心的漫游协议的能力。

Section § 44268.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本章的执行职责。委员会通常负责实施和执行这些规定。然而,在委员会制定官方法规之前,州委员会将承担执行职责。一旦委员会制定了自己的法规,这些法规将取代州委员会可能已经制定的任何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