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288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审查和批准项目拨款申请的流程。收到申请后,管理区或委员会必须立即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不完整,申请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由区管理的)或5个工作日内(由委员会审查的)收到通知。随后,申请将根据特定标准进行评估,并努力尽快批准,特别是当存在采购或安装的时间限制时。

如果区提出请求,州委员会可以协助澄清评估流程或提供所需信息。不符合标准或缺乏诚意的申请可能会被驳回。拨款应迅速批准,如果符合要求,理想情况下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旦拨款获批,将签订一份合同,规定双方的责任,包括确保问责制的收回条款。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88(a) 项目拨款申请应在收到后立即由管理区审查。如果管理区认定申请不完整,应在3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申请中缺少的内容。每份被认定为完整的申请的收到日期和时间应予记录,并根据适当的项目选择标准对完整的申请进行评估。区应尽一切努力迅速处理申请并授予拨款,并协调项目批准与申请人的任何采购或安装时间限制。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管理区可以认定申请并非善意、不可信或不符合本章及其目标。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88(b) 参与区可根据需要请求州委员会提供协助,以澄清项目评估规程或获取正确评估申请所需的信息。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88(c) 基础设施项目拨款申请应在收到后立即由委员会审查。如果委员会认定申请不完整,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申请中缺少的内容。每份被认定为完整的申请的收到日期和时间应予记录,并根据适当的项目选择标准对完整的申请进行评估。符合项目选择标准的完整拨款申请应尽快批准,但不迟于收到后60个工作日。尽管本章有任何其他规定,委员会可以认定申请并非善意、不可信或不符合本章及其目标。委员会应加快申请的处理速度,并尽快授予拨款。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88(d) 资金应与合同的签订一并授予,该合同规定州委员会或参与区有义务提供拨款,并规定受赠人有义务采取拨款申请中描述的行动。合同应包含第44291节(c)款中规定的收回条款。

Section § 442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州委员会和各区积极推广一项旨在改进技术和基础设施的补助金计划。他们必须告知包括技术供应商、车队所有者和行业组织在内的各种利益相关者关于可用的补助金以及如何申请。州委员会和各区还负责分享成功项目的范例,以鼓励更多申请。委员会将与州委员会和各区合作,以确保技术和基础设施发展与计划目标保持一致。推广工作应是州委员会和各区之间的协调努力。

州委员会和参与的区应设立一个推广计划,以告知潜在参与者、技术供应商、销售商、发动机和设备经销商和分销商、车队所有者、行业组织和出版物、各区以及铁路和港口组织关于补助金的可用性,以及补助金计划的要求和目标。州委员会和各区应积极招募补助金申请,并公布成功项目的范例。委员会应与州委员会和各区紧密合作,以便基础设施和技术开发项目与整体计划实施紧密协调。州委员会的推广工作应与各区的推广工作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