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299.9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加州立法机构对校车柴油排放对儿童健康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担忧。它承认这些排放物助长了污染和气候变化。该法律旨在确保来自2006年特定债券法案的资金在各地区公平分配,用于升级或更换老旧的、污染严重的校车,从而改善空气质量并保障公众健康。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a) 校车柴油排放对儿童的健康和安全构成重大风险,造成空气污染,并助长温室气体排放。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b) 本章的宗旨是确保2006年《公路安全、交通减缓、空气质量和港口安全债券法案》提供的资金在各地理区域之间公平分配,用于改造和更换老旧的、污染更严重的校车,以促进改善空气质量和保护公众健康。

Section § 44299.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应如何使用为环境改善而拨付的特定资金,重点是更换和改造加州的旧校车。首先,所有1976年或更早车型年份的校车必须更换。其次,剩余资金将根据每个地区1977年至1986年车型年份的校车数量分配给地方空气区。各区将决定如何分配资金,用于更换旧校车和改造校车以减少污染。

所有更换的校车都必须报废,资金应由加州能源委员会或地方空气区管理。未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使用的资金将被重新分配给能够使用这些资金的地区。优先考虑拥有污染最严重校车的地区。所有资金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支出,否则将退还给州空气资源委员会。

根据2007年预算法第2.00节第3900-001-6053项拨付的资金,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应按照以下所有规定分配资金: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a) 州内所有1976年或更早车型年份的在用校车应予更换。
(b)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b)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b)(1) 根据 (a) 款规定分配后剩余的资金,应根据每个区内1977年至1986年(含)车型年份的在用校车数量,分配给地方空气质量管理区和空气污染控制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b)(2) 每个区应确定其分配资金中用于更换1977年至1986年(含)车型年份校车和改造任何车型年份校车的百分比。区根据本款规定用于更换校车的资金中,应更换其区内1977年至1986年(含)车型年份中最老的校车。区根据本款规定用于改造校车的资金中,应改造其区内污染最严重的校车。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c) 根据本节规定更换的所有校车应予报废。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d) 这些资金应由加州能源委员会或地方空气区管理。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e) 如果地方空气区的资金(包括应计利息)未在2012年6月30日或之前通过已执行的合同承诺,并向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报告,则这些资金应在2013年1月1日或之前,转移给另一个能够证明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支出这些资金的地方空气区。在执行本节时,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应与地方空气区协商,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建立一份潜在受资地方空气区名单,优先考虑拥有污染最严重校车和对校车资金需求最大的地方空气区。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f) 根据本节向地方空气区进行的每笔拨款,应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于至少一个根据州空气资源委员会通过的低排放校车计划实施的项目。如果地方空气区在2014年1月1日仍有未使用的资金,地方空气区应与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合作,将未使用的资金转移给有现有需求的替代地方空气区。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g) 根据本章向地方空气区提供的资金应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支出。
(h)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h) 地方空气区未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支出的所有资金,应退还给州空气资源委员会。
(i)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1(i) 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在2013-14财政年度期间或之后授权的资金,应优先分配给地方空气区,首先改造或更换小型地方空气区内污染最严重的校车,然后是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定义的中型地方空气区。每笔拨款应提供足够的资金,用于至少一个根据州空气资源委员会通过的低排放校车计划实施的项目。如果地方空气区在支出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仍有未使用的资金,地方空气区应与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合作,将这些资金转移给有现有需求的替代地方空气区。

Section § 44299.9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债券资金应如何管理和用于项目。它定义了“行政机构”和“受资机构”等关键术语,并明确指出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负责校车升级的资金管理。行政成本不得超过项目总成本的5%。项目需要有资金计划,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完成,并且只有当每个项目部分的效益足以证明其资金合理时,才能批准对该部分的资助。

行政机构的指导方针侧重于审计支出和成果、确定项目的使用寿命,并包含环境许可和施工等任务的详细时间表。资金接受方必须每六个月报告一次项目进展,以确保项目在财务和时间上按计划进行,如果成本超出预算,可以选择调整计划。项目完成后六个月内必须提交最终报告,以根据最初的预期评估成本、时间表和结果。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a) 本章以及《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一部第12.49章(自第8879.20条起)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其含义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a)(1) “行政机构”指负责规划《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一部第12.49章(自第8879.20条起)所提供的债券资金的州机构,具体如 (c) 款所规定。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a)(2) 除非本章另有规定,“项目”包括设备采购、路权征用和项目交付成本。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a)(3) “受资机构”指负责实施经批准项目,并接受《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一部第12.49章(自第8879.20条起)所提供的债券资金的机构。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a)(4) “资金”应具有《政府法典》第8879.20条 (c) 款所定义的含义。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b) 行政成本,包括根据本章资助的项目的管理机构的审计和项目监督成本,可由债券资金回收的部分不得超过项目总成本的5%。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c) 根据《政府法典》第8879.23条 (d) 款,州空气资源委员会是校车改造和更换拨款的行政机构。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d) 行政机构不得批准任何项目的资金拨款,除非受资机构提供一份项目资金计划,证明资金预计合理可用且足以完成该项目。行政机构仅在每个独立部分所带来的效益足以达到该独立部分所获资助项目的目标时,方可批准对可用的项目部分进行资助。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e) 行政机构根据本章以及《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一部第12.49章(自第8879.20条起)通过的指导方针旨在为该机构提供内部指导,并应豁免于《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三编第一部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且应执行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e)(1) 规定对项目支出和成果进行审计。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e)(2) 要求在项目提名过程中明确项目的有效使用寿命。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e)(3) 要求项目提名包含项目交付里程碑,包括但不限于环境许可、土地征用、设计、施工招标授予、施工完成和项目收尾的开始和完成日期(如适用)。
(f)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f)
(1)Copy 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f)(1) 作为根据第12.49章(自第8879.20条起)向特定项目拨款的条件,行政机构应要求受资机构每半年报告一次项目实施的活动和进展。行政机构应通过财政部批准的方式将报告转交财政部。报告的目的是确保项目及时执行,并在决定资助项目时确定的范围和预算内。如果预计项目成本将超出批准的项目预算,受资机构应向行政机构提供一份计划,通过缩小项目范围以保持在预算内,或通过确定替代资金来源以应对成本增加,从而实现项目效益。行政机构可以批准纠正计划,或指示受资机构修改其计划。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44299.901(f)(2) 在项目投入运营后的六个月内,受资机构应向行政机构提交一份报告,说明项目的最终成本与批准的项目预算的比较、项目持续时间与拨款日期时的原始项目计划的比较,以及项目产生的绩效成果与原始资金申请中描述的绩效成果的比较。行政机构应通过财政部批准的方式将报告转交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