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定税收
Section § 33670
本加州法律解释了再开发项目所征税款的分配方式。它规定,再开发区域内财产的税款由原始征税机构(如市县)和再开发机构分摊。最初,征税机构根据再开发计划批准前财产的评估价值收取税款。
因再开发导致财产价值增加而产生的额外税收收入将进入再开发机构的专项基金。该基金用于偿还与项目相关的贷款或债务。一旦这些债务偿清,税款将全部返还给原始征税机构。
此外,对于某些县在 1968 年之前设立的项目,有调整财产价值评估的特定规则,以及补充税评估的例外情况。最后,1989 年后针对某些债券债务的税率变化会导致不同的资金分配。
Section § 33670.5
这项法律确保,每当政府机构之间根据特定的宪法规定需要分配资金时,该分配必须符合公众在批准该规定时的意图。如果资金是根据比较不同年份的财产价值来分配的,那么这种比较应该使用相同的评估方法。如果在所比较的年份中使用了不同的方法,则应调整这些价值以使其匹配,从而确保比较公平和一致。
Section § 33670.8
本法律条款涉及圣克鲁斯和沃森维尔市在 1989 年 10 月 17 日之前批准的重建项目区的税款分配。它规定了如何通过根据某些历史评估和当前税收名册的减少额来调整财产价值,从而计算税款。两个城市都必须向圣克鲁斯县偿还其修订费用。该条款还要求沃森维尔的重建机构考虑并与县政府协商与灾害损失相关的经济影响。此外,重建机构可以选择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但仍必须承担县政府的处理费用。评估价值每年会根据通货膨胀和财产税变化进行调整。
Section § 33670.9
Section § 33671
Section § 33671.5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加州的重建机构承诺用未来的税款来偿还其债务时,只要对这些税款的其他债权没有类似的先前承诺作为担保,那么该承诺(或质押)就优先于这些税款的任何其他债权。
Section § 33672
本法律阐明了“税款”在本条目的范围。在此,“税款”涵盖所有基于土地或房地产价值的收费。但它不包括根据《税收和税务法典》特定条款存入与销售和使用税或车辆牌照费相关的某些基金的款项。
Section § 33672.5
这项法律规定,从1992年开始,县审计员每年都要为重建机构准备一份详细的税收报表。这份报表包括不同类型财产的评估价值和税收收入,以及税款划分的信息。审计员还需要明确分配给机构的税收增量收入以及从中扣除的任何款项。这份报表必须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提交给各机构,并且应包含详细的支付金额和任何必要的调整。应请求,审计员必须在30天内提供澄清或更新,并且提供这些信息的费用将由机构报销。
Section § 33673
Section § 33673.1
这项法律要求重建机构在为重建项目租赁房产时,必须在30天内通知地方税务估价师。通知中必须包含新租户开始使用该房产的日期,并附上租赁备忘录和房产地图。
Section § 33674
本节规定,某些税款在法律其他条款要求提交特定文件之后的下一个12月1日之后的纳税年度之前,不得进行分配和支付。本质上,这些税款分配的开始时间有一个时间要求。
Section § 33675
这项法律规定了重建项目税款的处理流程。每年,重建机构必须在10月1日前向县审计员提交一份详细说明其债务的报表。这份报表应列明所有贷款或债务,包括其金额和利息。如果某些金额无法精确确定,机构可以进行估算。
此外,机构还必须提交一份对账报表,列出过去和新增的债务,并详细说明上一年度的收入和支付情况。如果审计员对机构列出的债务金额有异议,可以提出质疑,最终由法院裁决争议金额。
该法律还规定,指定用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的资金不被视为可用收入,并且存在单独的流程来处理这些资金。最后,法律要求州审计长制定统一的表格,供机构报告这些财务详情,以确保所有报告的一致性。
Section § 33676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征税机构从重建区域获得额外的税收收入。本质上,学区和社区大学区除了应得的份额,还必须从增加的房产税中获得额外部分。其他地方机构如果通过决议,可以选择获得额外收入。对于“基本援助”学区——即除了宪法规定的资金外不接受任何州政府资助的学区——则有单独的规定,允许它们从重建中获得增值的一部分。如果基本援助学区已有付款协议,或符合某些收入标准,则适用限制。机构随后可以通过撤销或修改其决定,选择停止接收这笔额外资金。
Section § 33677
Section § 33678
本法律阐明了重建机构如何接收税款以资助重建项目。它指出,用于偿还与重建相关债务的税款,在宪法目的上不计为常规税收收入。“重建活动”指的是惠及特定区域的具体项目,且资金不得用于不相关的政府服务。此外,如果未来任何法律未经选民批准而赋予机构征税权,这将导致该财政年度的财政责任从社区转移到该机构。
Section § 33679
在任何机构使用税款建造社区中心等公共设施之前,必须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通知必须提前至少两周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公众还可以查阅一份详细报告,其中解释了将花费多少税款、为何花费以及如何支持社区重建。该报告应在通知首次发布时即可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