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620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地方政府设立一个特殊的重建基金。这可以在政府决定社区需要一个重建机构之后进行。该基金将存放在社区的财政库中。

Section § 336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立法机构直接拨款,或者允许社区出售一般责任债券,以为再开发周转基金筹集资金。这些行动旨在为特定的再开发项目提供资金。

Section § 3362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政府将重建周转基金的资金用于两个主要目的:在项目区域内购买房产,或为重建活动准备该区域。这种准备工作可以包括清理该区域和安置居住在该场地的人员。

Section § 336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市立法机构将特定再开发基金中的资金用于各种再开发目的。为此,他们需要以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批准。这笔资金主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使用:首先,可以存入信托基金,用于购买再开发项目区域内的房地产;其次,可以用于清理区域,为再开发做准备;第三,可以支付与执行已批准的再开发计划相关的其他费用。

经立法机构以三分之二投票通过的决议,再开发周转基金中的任何款项可根据立法机构可能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给机构,用于以下任何目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623(a)  存入信托基金,用于购置任何项目区内的不动产。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623(b)  为再开发清理任何项目区。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623(c)  执行已由立法机构通过的再开发计划所必需或附带的任何费用。

Section § 3362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机构出售、出租或使用通过重建周转基金的资金购买的财产,那么在偿还贷款和利息后剩余的任何额外资金都应该重新存回该基金。

Section § 3362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本法典部分中任何涉及融资的规定,都必须遵守第33433条、第33434条和第33624条中列出的要求。

本部分所有其他与融资相关的规定,均受第33433条、第33434条和第33624条的约束。

Section § 336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社区的立法机构,如果认为重建周转基金的目标已经实现,就可以废除该基金。他们也可以从基金中取出多余的钱,如果这些钱超出了当前或未来重建计划所需。任何被取出或在基金废除后本应存入基金的钱,都应根据立法机构的决定,转入社区的普通义务债券赎回基金或普通基金。

任何社区的立法机构,只要发现设立重建周转基金的目的已实现,即可废除该基金。
任何社区的立法机构,经机构同意,只要发现重建周转基金中的资金数额超过为资助本条规定授权支出的现有或计划目的所需数额,即可在此范围内从该基金中提取资金。因基金规模缩小或废除而从基金中提取的所有资金,以及在废除后本应存入或重新存入该基金的所有资金,应根据立法机构的指示,转入社区的普通义务债券赎回基金或社区的普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