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49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通过引用《政府法典》的另一部分,定义了“管理局”和“场地”这两个术语。其主要目标是通过将该区域转变为州立大学校园和其他类似用途,来解决卡马里奥州立医院关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这样做,旨在促进该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

立法机关承认,关闭大型州立设施可能会带来挑战,需要动用某些权力才能有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将卡马里奥州立医院场地改造为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海峡群岛校区,需要由该大学的场地管理局制定一项再利用计划。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a)  就本章而言,“管理局”和“场地”的含义见《政府法典》第 67472 条。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b)  本章的颁布,旨在实现以下两项目标: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b)(1)  提供一种方法,以减轻前卡马里奥州立医院关闭所造成的有害影响和潜在的衰败状况。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b)(2)  通过促进在该场地开发一所州立大学校园和其他兼容用途,从而促进该地区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c)  立法机关认为,主要州立设施的关闭和改造可能需要使用本部分以及《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第 XVI 条第 16 款所赋予的权力,并且卡马里奥州立医院的关闭以及在该场地开发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校园和兼容用途,需要由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海峡群岛场地管理局制定一项再利用计划。

Section § 33498.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开发和再利用特定场地的规则,重点是为加州州立大学建设设施。它优先将税收分配用于此目的。该计划必须包含一份定期更新的实施计划。管理局需要遵守某些其他要求,但可免除本法部分中描述的许多其他要求。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1(a) 管理局通过的再利用计划应规定该场地的使用,并将税收分配给管理局用于该场地的再利用和开发,优先用于在该场地开发加州州立大学设施,依照《政府法典》第7.75篇(第67470条及后续条款)的规定。除该篇和本章另有规定外,管理局应免除本部分的所有其他要求。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1(b) 再利用计划应包括一项依照第33490条通过并定期修订的实施计划。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1(c) 管理局应遵守第1章第6条(第33030条及后续条款)。

Section § 3349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增加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分校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特别是为教职员工以及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所有征收的房产税中,至少有20%必须存入一个“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以支持这些工作。

这些资金将用于改善、建造或维护大学校区内的住房。允许采取的行动包括购买土地、进行必要的安全改善、建造建筑物,以及向无力负担住房的人提供补贴。此外,所建住房必须在特定时期内保持经济适用。

这些资金必须在五年内支出或分配,以避免失去房产税收入。该法律还详细规定了与管理这些住房项目相关的各种财务和行政责任。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提供住房本身是本部分和该机构的一项基本宗旨。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分校的教职员工以及第50093节所定义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士和家庭,在该校区内普遍缺乏体面、安全和卫生的住房。这种住房供应不足威胁到本部分和该机构主要宗旨的实现。因此,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根据本节规定提供住房以及根据第33670节(b)款规定将税款分配给该机构,具有全州范围的利益,并对前卡马里奥州立医院作为加州州立大学校区进行重建具有特别的利益和帮助。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b)  根据第33670节分配给该机构的所有税款中,不少于20%应存入一个单独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该基金特此在州财政部设立,由该机构管理和使用,用于增加、改善和维护以下两类住房: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b)(1)  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分校教职员工在该校区内的住房。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b)(2)  根据第50052.5节定义的经济适用住房成本,在该校区内提供给第50093节定义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士和家庭,以及第50105节定义的极低收入家庭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c)  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所产生的任何利息,以及该机构因该基金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贷款、预付款或赠款而获得的任何偿还或其他收入,均应归入并存入该基金,且只能按照该基金规定的方式使用。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  为实现本节宗旨,该机构可在仅限于该校区范围内行使以下任何或所有权力: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1)  根据第33334.16节收购不动产或建筑用地。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2)  对(b)款所列住房的不动产或建筑用地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改善,但前提是该机构认定以下任一情况: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2)(A)  这些改善是作为一项导致住房新建或翻修的计划的一部分而进行的。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2)(B)  这些改善对于消除一个或多个危及居民健康或安全的特定状况是必要的。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3)  将不动产捐赠给私人或公共个人或实体。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4)  根据第33136节为保险费提供融资。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5)  建造住宅楼宇或相关结构。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6)  收购用于住宅及相关用途的楼宇或结构。
(7)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7)  翻修用于住宅及相关用途的楼宇或结构。
(8)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8)  向第50105节定义的极低收入人士或家庭、第50079.5节定义的较低收入人士或家庭,或第50093节定义的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士和家庭提供补贴,或为其利益提供补贴,前提是这些人士或家庭无法在该校区附近公开市场上以可负担的成本获得住房。这些补贴或福利可包括向居住在该校区内住房(包括宿舍)的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分校低收入学生提供租金补贴。公开市场上的住房单位是指没有直接政府补贴开发的单位。
(9)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9)  制定计划,支付债券、贷款、预付款或其他债务的本金和利息,或支付融资或持有费用。
(10)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10)  维护该校区内的移动房屋供应。
(1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11)  保护由公共实体援助或补贴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对较低收入家庭的可用性,这些单位面临即将转为市场价格的威胁。
(1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d)(12)  根据(e)款支付规划和一般行政费用。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e)  立法机关旨在使机构最大限度地利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以支付仅限于该场地内住房的生产、改善和维护成本,并且用于与该住房的开发、改善和维护相关的规划和一般行政活动的资金金额不应与实际用于该住房的生产、改善和维护成本的金额不成比例。机构应每年确定规划和行政开支对于该场地住房的生产、改善或维护是必要的。法律、建筑和工程成本以及与特定住房项目的规划和执行直接相关的其他薪金、工资和成本,且由非营利住房赞助商承担的,就本款而言不属于“规划和行政成本”,而是项目成本。可以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支付的规划和一般行政成本是机构承担的与 (d) 款所列权力直接相关的开支,并仅限于以下各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e)(1)  机构工作人员的薪金、工资和相关成本,或通过机构间协议以及与承包商的协议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成本,包括通常相关的间接成本。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e)(2)  非营利公司承担的、不直接归属于特定住房项目的成本。
(f)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f)  使用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的资金生产、改善或维护的住房应在最长的时间内保持可用,具体如下: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f)(1)  机构应要求为加州州立大学海峡群岛分校的教职员工生产、改善或维护的住房,须受在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的契约或限制的约束,永久性地将居住权限制于这些人。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f)(2)  机构应要求为低收入或中等收入人群和家庭以及极低收入人群和家庭生产、改善或维护的住房,须受在县记录员办公室备案的契约或限制的约束,将居住权限制于这些人,具体如下: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f)(2)(A)  对于自住住房单元,期限为 (10) 年。但是,机构可以允许在 (10) 年期限届满之前出售自住单元,其价格可以超过本款其他规定所允许的价格,但须根据一项已通过的计划,该计划旨在保护机构对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资金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一项股权分享计划,该计划规定了股权分享的时间表,允许卖方根据居住时间保留一部分超额收益。销售的超额收益的剩余部分应分配给机构并存入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f)(2)(B)  对于租赁单元,期限为 (15) 年。
(g)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g)  机构应在资金存入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基金的财政年度结束后的 (5) 年内,支出或设定所有存入该基金的财产税收入。如果机构未能及时支出或设定这些收入,则在此之后直到机构已支出或设定这些收入,该机构不得从任何来源获得任何财产税收入,除非是支付以下义务所必需的(如果有的话):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g)(1)  机构根据第 (6) 章第 (5) 条(自第 (33640) 节起)发行的债券、票据、临时凭证、公司债券或其他义务,无论是已融资、再融资、承担或以其他方式。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g)(2)  向机构提供的贷款或预付款,包括但不限于来自联邦、州或地方机构,或私人实体的贷款。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g)(3)  如果违约,可能使机构承担损害赔偿或其他责任或补救措施的合同义务。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g)(4)  根据第 (33445) 节承担的义务。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g)(5)  根据第 (33334.2) 节或第 (33334.6) 节承担的债务。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3498.2(g)(6)  根据第 (33401) 节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