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基地转型再开发机构塔斯廷海军陆战队航空站
Section § 33492.100
这项法律旨在帮助塔斯廷市及周边地区应对塔斯廷海军陆战队航空站关闭所带来的经济影响。它的目标是在联邦政府移交土地之前,根据现有的土地使用和再开发计划,让土地的新用途和再开发规划与实施变得更容易。
Section § 33492.102
这项法律允许专门为加利福尼亚州的塔斯廷海军陆战队航空站制定一个重建计划。它包括航空站的主要区域,并可能包括一些周边土地。然而,额外土地的面积不能超过52英亩。重要的是,该法律禁止通过征用(或强制出售)的方式来获取该项目区内的土地。
Section § 33492.104
这项法律规定了塔斯廷海军陆战队航空站重建项目中的“衰败区域”的定义。这类区域存在严重问题,若不进行重建,将难以有效利用。
衰败区域可能包括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建筑物、因建筑状况不佳或附近用途不兼容而导致的经济困难、不符合社区规划规定、过时的基础设施,或建造时未达标的建筑物。
其他因素还可能包括需要清理有害物质的土地,或需要拆除跑道等旧设施以进行新开发的土地。
Section § 33492.106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塔斯廷海军陆战队航空站重建项目的机构,将用于低收入和中等收入住房的所需资金中,最多50%的款项延迟存入指定基金,最长可达10年。然而,这笔延迟的款项被视为一笔债务,必须在项目启动后的接下来10年内(第11年至第20年)偿还。如果到第20年债务仍未清偿,县政府将扣留资金来偿还这笔债务,并将其存入一个专门的住房基金。
延迟存款的规定不影响那些应从军事基地外房产的税收收入中拨给住房的资金。
Section § 33492.108
这项法律要求城市重建机构根据另一条款(第33607.5条)中规定的具体规则向受影响的征税实体付款。但是,这些付款的起始时间不是从它们首次获得税收收入时开始。相反,它是从县审计师将第33492.9条中规定的事项告知财政局长时开始计算。
Section § 33492.110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重建机构在特定条件下如何推迟重建计划的环境审查程序的具体规则。通常,加州环境质量法(CEQA)要求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但如果机构在公开听证会上决定某项计划需要尽快通过,他们可以暂时绕过这一要求。
然而,他们仍必须在计划通过后的 18 个月内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并且如果报告揭示了环境问题,则需进行必要的修订。在该报告获得认证之前,所有相关项目都必须遵守 CEQA。机构还必须根据具体指导方针,就其推迟环境审查的意图发布公告。
Section § 33492.112
Section § 33492.114
如果塔斯廷市或其重建机构从塔斯廷前海军陆战队航空站获得任何土地,它们不能允许任何新的开发项目,除非计划中包括向当地学区捐赠一块100英亩的土地。这块土地应专门用于教育设施。这些条件必须在土地取得后一年内满足。否则,任何未满足这些条件而授予的开发许可均无效。将土地用于教育被认为比任何其他用途都更重要。
Section § 33492.116
这项法律允许塔斯廷市在重建塔斯廷海军陆战队航空站时,接管一些通常由州历史保护官员处理的职责。如果塔斯廷市的历史保护计划符合特定要求,他们就可以管理该地区与历史遗址保护相关的任务。
此外,该市必须对29号和29A号建筑进行市场推广并探索再利用方案。如果这些建筑无法以其历史原貌被利用,该市必须在推进任何重建计划之前,找到方法来解决或减轻由此产生的任何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