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41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描述了当立法机构认为有必要设立委员会时,该委员会如何成立和运作。市长或类似官员经批准后,从社区中任命人员担任委员。委员的人数和任期由当地条例决定,但法律明确要求,如果委员会涉及住房管理局,至少有两名委员必须是租户。如果存在该年龄段的租户,其中一名租户委员必须年满62岁。租户委员任期两年,并享有与其他委员相同的权力。如果租户委员不再符合资格,将任命新的租户完成剩余任期。一旦多数委员被任命,他们将承担重建机构的职责,并且如果立法机构选择,可以承担住房管理局的职责。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130(a) 当立法机构通过一项条例宣布需要设立委员会时,市长或监事会主席或类似官员,经立法机构批准,应任命立法机构通过条例规定的社区居民选民人数作为委员。立法机构可以通过条例增加或减少委员人数。除(b)款另有明确规定外,立法机构应设立并规定委员的任期和罢免。立法机构应规定委员会官员的任命或选举程序。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130(b) 如果住房管理局有租户,则两名委员应为住房管理局的租户。如果住房管理局有该年龄段的租户,其中一名租户委员应年满62岁。如果住房管理局没有租户,立法机构应通过条例规定,在住房管理局首次有租户后一年内,任命两名住房管理局的租户进入委员会。根据本款任命的任何租户委员的任期应为自任命之日起两年。如果租户委员不再是住房管理局的租户,他将丧失担任委员的资格,并应任命住房管理局的另一名租户来完成未届满任期的剩余部分。租户委员应享有任何其他委员的所有权力、职责、特权和豁免权。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130(c) 在多数委员被任命并取得资格后,委员会应被赋予重建机构成员的所有权力、职责和责任,并且如果立法机构选择,还应被赋予住房管理局委员的权力、职责和责任。只要委员会运作,已被置于委员会管辖之下的重建机构成员和住房管理局委员将不享有任何权力、职责和责任。

Section § 34130.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委员们如何因履行职责而获得报酬。他们可以报销差旅等必要开支。

报酬根据委员会的类型而有所不同。如果委员会仅与重建机构相关,那么每位委员每次会议最多可获得75美元,每月最多可报销两次会议。

如果委员会同时涉及重建机构和住房管理局,那么每次会议的报酬最高可达150美元,同样每月最多报销两次会议。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130.5(a) 委员应获得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实际和必要的开支,包括差旅费。立法机构也可根据 (b) 款或 (c) 款提供其他报酬。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130.5(b) 如果立法机构宣布社区内需要设立委员会以履行职能的条例,仅限于与重建机构相关,则立法机构提供的报酬,每位委员出席每次委员会会议的,不得超过七十五美元 (75)。任何委员在任何一个日历月内,出席超过两次委员会会议的,不得获得报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130.5(c) 如果立法机构宣布社区内需要设立委员会以履行职能的条例,同时涉及重建机构和住房管理局,则立法机构提供的报酬,每位委员出席每次委员会会议的,不得超过一百五十美元 (150)。任何委员在任何一个日历月内,出席超过两次委员会会议的,不得获得报酬。

Section § 341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除非立法机构本身即为委员会,否则委员不能担任其所服务社区的民选官员或雇员。但是,他们可以作为成员、委员或雇员,隶属于同一社区内的其他机构或权力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