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员应根据需要编制并更新《示范城市州指南》。本指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6115(a) 对示范城市项目可能有利的联邦和州项目的管理和资金。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6115(b) 负责协助示范城市项目的州政府部门人员。
这项法律要求一名协调员创建并持续更新一份《示范城市州指南》。该指南需要详细说明如何管理和资助可能支持示范城市项目的联邦和州政府项目。它还应包含有关可协助这些项目的州政府部门人员的信息。
这项法律要求一名协调员每年向州长和立法机关报告加利福尼亚州参与“示范城市计划”的情况。该报告每年3月1日前提交,应详细说明州如何协助社区进行项目开发,“示范城市”如何融入州的联邦资助计划,提出法律修改建议以更好地实现计划目标,评估州的总体努力,并概述未来与该计划相关的州活动。
© 2021 - 2025 Legalfina Inc. 版权所有。
LDA License #172 (Alameda County)
35111F Newark Blvd #314, Newark, CA
408-67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