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机关认为,发展城市问题解决能力需要: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6100(a) 联邦援助以灵活的方式提供,允许州和地方政府确定其需求、设定其优先事项,并设计直接响应当地情况的方案。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6100(b) 地方政府具备主导城市问题解决工作所需的技能和资源。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6100(c) 地方、州和联邦政府协调其各自的方案,以便其资源能够集中用于解决最紧迫的城市问题。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6100(d) 政府制定方案,整合不同机构的专业服务以应对城市问题的多方面性质,并具体协调和整合实体规划、社会规划以及服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