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766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向参与历史建筑修复的个人或组织提供资金支持。这些机构可以为这些项目设定具体的建筑和设计标准,并监督修复工作。此外,他们还可以向抵押贷款机构提供资金,以进一步支持历史建筑修复计划的参与者。

Section § 3766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与贷款机构合作,为历史建筑的修复提供贷款。这些贷款的条款非常灵活,机构可以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抵押贷款流程。他们可以设定和调整利率及费用,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三件关键事项:偿还用于历史修复项目的债券、设立必要的准备金,以及支付行政管理费用。这项法律的一个特别之处在于,质押的资金会立即获得法律保护,无需实物交付或额外文件,并且它们免受大多数法律索赔的影响。此外,机构还可以为不同的项目或债券设立不同的基金,甚至可以发行具有不同担保优先级的债券。

Section § 3766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任何收到的款项,无论是通过出售债券还是其他收入,都必须作为信托资金处理。这些资金只能按照本法律章节的规定使用。经手这些资金的银行或信托公司必须充当受托人,这意味着它们必须为指定目的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并遵循债券协议中规定的规则。

依照本部分规定收取的所有款项,无论是债券销售所得还是收入,均应被视为信托资金,并仅应按照本部分的规定持有和使用。存放此类款项的任何银行或信托公司应作为此类款项的受托人,并应为本部分规定的目的持有和使用该款项,但须遵守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