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公共机构可以将其任何财产捐赠、出售、转让或租赁给住房管理局或联邦政府。
住房管理机构住房合作法
Section § 34501
本节指出,本州存在不安全和不健康的住房条件,以及低收入人群缺乏良好住房的问题。这种情况导致在预防犯罪和健康安全等公共服务上的额外开支。法律表明,解决这些问题符合公共目的,因此政府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是合理的。
此外,它强调政府机构可以支持其管辖范围内的住房管理机构或项目,因为这能给它们带来直接利益。总的来说,法律规定这些措施对于公众福祉是必要的。
不安全住房条件 不卫生住房 低收入住房短缺
Section § 34504
本法律条款将“房屋管理局”定义为根据《房屋管理局法》设立的任何组织。它基本上是说,如果存在一个房屋管理局,那么它就是根据这套具体的法律设立的。
房屋管理局 住房管理局 房屋管理局法
Section § 34508
本法律条款定义了在特定语境下“联邦政府”一词的含义。它包括美国本身、联邦公共工程紧急管理局,以及任何其他美国政府机构或实体,无论其组织形式如何。
联邦政府定义 美国机构 联邦紧急管理局
Section § 34509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州公共机构协助规划或运营其所在区域的住房项目。他们可以使用第34510至34518条中列出的一些权力,并决定是否收取任何回报。
州公共机构 住房项目 规划协助
Section § 34511
如果州公共机构拥有相关权限,它可以在住房项目附近或与住房项目配套建设或提供公园、游乐场、社区中心等设施,以及供水、排污和排水系统等公用设施。
公共机构设施 住房项目 公园和游乐场
Section § 34512
这项法律允许州公共机构对街道和类似区域进行施工。只要有权这样做,它们就可以提供新设施、封闭街道、铺设路面,或以各种方式调整其布局。
州公共机构可以提供、专用、封闭、铺设、安装、平整、重新平整、规划或重新规划街道、公路、车行道、小巷、人行道或其有权进行的其他场所。
公共机构权限 街道改善 车行道封闭
Section § 34513
本法律条款赋予州公共机构在其辖区内进行规划、重新规划、分区或重新分区的权力。它还允许对建筑规定作出例外,但这些例外不能违反现有的《州住房法》及相关法规。如果任何例外确实违反了这些法律,它们将被视为无效。
州公共机构可以: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513(a)
规划或重新规划、分区或重新分区其辖区内的任何部分。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513(b)
对建筑法规和条例作出例外规定,只要此类例外规定不与《州住房法》第13部第1.5部分(自第17910条起)的规定、根据该法颁布的规章制度或根据第17958.5条作出的任何修改相冲突。任何与此类规定、规章制度或修改相冲突的例外规定均属无效。
公共机构权力 辖区划分 重新分区
Section § 34515
本法律允许州公共机构与房屋管理局或联邦政府就住房项目相关的活动签订协议。这些协议的期限最长可达45年,从项目可供入住的年度结束时算起。但是,此时间限制不适用于本法律生效前签订的协议。
州公共机构协议 房屋管理局协议 联邦政府合作
Section § 34516
这项法律允许州公共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住房项目。首先,它可以采取任何必要措施来帮助规划、建设或运营这些项目。其次,它可以购买或投资住房管理局发行的债券,并行使债券持有人的所有权利。最后,它可以签订长期租赁或分期付款协议,以帮助为移动房屋或移动房屋公园的土地提供融资,但前提是必须满足特定的低收入入住规定。
州公共机构可从事以下任何事项: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516(a)
协助和配合住房项目的规划、实施、建设或运营的任何及所有必要或便利的事项。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516(b)
购买或合法投资住房管理局的任何债券,并行使任何债券持有人的所有权利。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4516(c)
签订不受其期限限制的租赁合同或分期付款合同,旨在协助和配合住房管理局为移动房屋或移动房屋公园已或可能位于其上的土地的购置、规划、实施、建设或运营提供融资,并行使任何其可就住房项目行使的关于该融资和土地的权力,如果符合第34312条(h)款关于低收入人群入住百分比的规定。
州公共机构 住房项目 住房债券
Section § 3451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住房管理机构从联邦政府接管一个住房项目,并通过决议确认该项目是为了促进公共利益并符合安全和卫生标准而建造的,那么州公共机构就不能要求对其建造进行修改,或采取任何与其建造相关的行动。
住房项目接管 联邦政府 促进公共利益
Section § 34518
这项法律允许州公共机构承担公共改善项目的全部费用,而无需遵循评估或公开招标等某些标准程序。它还要求在签订合作协议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会上人们可以就协议是否应继续进行发表意见。听证会通知必须提前公布,并且协议应在听证会之前供公众查阅。协议还可以规定,在任何地方政府批准公共住房项目选址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一旦合作协议签订,它就确认所有必要步骤都已正确遵循。
公共改善项目 公开听证会 合作协议
Section § 34519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州公共机构与住房管理机构或联邦政府签订合同,以安排支付其区域内住房项目所需的改进、服务和设施的费用。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公共机构提供这些服务的成本。即使没有合同,州公共机构仍必须免费提供通常的服务和设施。
住房项目合同 州公共机构协议 联邦政府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