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79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地方机构作为一项经批准的融资计划的一部分,向人们提供修缮房屋的贷款。设计和施工工作必须符合地方机构设定的标准,并由地方机构进行监督,以确保其符合这些标准。

Section § 37951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地方机构与个人或团体签订住宅改造项目的贷款协议。这些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机构可以决定并调整利率、费用和收费,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来履行各种财务义务。

通过这些融资安排收取的资金将用于偿还为住房项目发行的债券、设立准备金以及支付运营成本。法律确保为这些活动质押的任何资金免受他人索赔。此外,机构可以将这些资金组织到特定账户中,用于不同项目或支付行政费用。

地方机构可与任何参与方就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住宅改造签订贷款协议。此类贷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任何此类贷款协议可规定地方机构所持有的任何抵押的解除方式或方法,并应包含地方机构可能要求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地方机构有权确定、修订、收取和征收与住宅改造融资相关的所有利息、本金以及所有其他费率、费用和收费。此类费率、费用、收费和利息应予确定和调整,以使此类费率、费用、收费和利息的总和,连同预期可用于此目的的其他收入和资金(如有),提供充足资金以实现以下所有目的: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51(a)  支付地方机构为资助此类住宅改造而发行的未偿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其到期应付时。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51(b)  设立并维持任何授权发行此类债券的决议所要求或规定的准备金。从住宅改造中获得的足够收入可按照决议规定的定期间隔拨入偿债基金或其他类似基金,该基金特此质押并用于支付此类债券到期时的本金和利息,以及按其中规定通过赎回或购买方式退役债券的赎回价格或购买价格。此类质押自质押设立之时起有效并具有约束力。地方机构如此质押并随后收到的费率、费用、利息和其他收费、收入或资金应立即受此类质押的留置权约束,无需任何实物交付或进一步行为,任何此类质押的留置权对所有因侵权、合同或其他原因对地方机构提出索赔的各方均有效并具有约束力,无论此类各方是否知悉。除地方机构记录外,无需备案或记录设立质押的决议或任何贷款协议。此类偿债基金或其他类似基金项下资金的使用和处置应受授权发行此类债券的决议条款的约束。除非此类决议另有规定,此类偿债基金或其他类似基金可作为地方机构为资助特定参与方住宅的改造、建设或购置而发行的所有债券的基金,不分区别或优先次序。然而,地方机构可在任何此类决议中规定,此类偿债基金或其他类似基金应作为特定住宅改造项目或项目以及为资助此类住宅改造项目或项目而发行的债券的基金,并且,可额外授权并规定发行对本节授权的担保具有次级于地方机构其他债券留置权的债券,在此情况下,地方机构可设立单独的偿债基金或其他类似基金,以担保具有次级留置权的债券。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37951(c)  支付地方机构在管理本部分授权的计划中产生的运营和管理成本。

Section § 379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本部分活动中收到的任何资金,例如出售债券或收取保险索赔所得的资金,都必须作为信托资金处理。这意味着这些资金只能用于法律中明确规定的特定目的。存放这些资金的银行或信托公司必须作为受托人,根据债券最初批准时设定的规则,负责任地管理这些资金。

根据本部分规定收到的所有款项,无论是债券销售所得款项、收入,还是抵押保险或担保索赔所得款项(如有),均应被视为信托资金,并仅应按照本部分的规定持有和使用。存放此类款项的任何银行或信托公司应作为此类款项的受托人,并应根据授权发行债券的决议条款,为本部分规定的目的持有和使用此类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