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49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某个特定部门在老年人健康促进和预防服务方面提供支持,包括规划、评估和教育。该部门还必须协助研究和资金,并确保在这些领域发挥医疗领导作用。“老年人”指55岁及以上的人。

Section § 104910

Explanation
加州老龄委员会需要拨出其社区拨款的一小部分,或最多四万美元,用于试用移动医疗服务单位。这些单位将作为一项实验性举措的一部分,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Section § 1049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部门维持一项计划,以确保老年人能够获得医疗和保健服务。该计划包括与公共和私人组织合作开展试点项目,以寻找提供这些服务的有效方式。“老年人”指的是符合社会保障老年福利条件的人。

此外,该计划还可以向地方机构提供援助,用于测试新的医疗保健系统,例如移动诊所或患者交通服务。它还可能涉及对老年人医疗保健的研究、与联邦计划及其他组织的协调、制定改进医疗保健系统的建议,以及分析不同医疗保健方法的有效性。

部门应维持一项计划,以促进老年人获得医疗和保健服务。部门可与公共或私人组织签订合同,开展旨在确定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保健服务的最有效和最有效率方法的试点项目。
就本章而言,“老年人”一词指符合《社会保障法》规定的老年福利条件的人。此类计划可包括但不限于: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a)  向地方机构提供技术和财政援助,用于开发或测试确保老年人获得医疗和保健服务的新型或创新系统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a)(1)  移动医疗诊所。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a)(2)  移动医疗团队。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a)(3)  患者交通系统。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a)(4)  患者监测和转诊系统。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b)  对本州老年人健康和医疗保健的研究。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c)  与联邦政府、其他州以及公共或私人组织的类似计划进行协调。
(d)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d)  制定改进医疗和保健系统的建议。
(e)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4915(e)  收集和汇总描述医疗和保健服务各种方法的必要性及有效性的统计数据。

Section § 1049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老龄委员会负责协调本州所有针对老年人的项目,但州长或立法机关明确指定给其他机构的项目除外。该法律还鼓励委员会与指定部门合作,改进和协调老年人的门诊医疗服务。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加州老龄委员会应成为本州所有老龄项目的协调机构,但州长或立法机关另行指定的项目除外。立法机关的进一步意图是,委员会应与该部门合作,评估并进一步协调针对老年人的门诊医疗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