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医学和老年学项目加州大学项目
Section § 105100
这部分法律强调了加州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以及对老年人专业医疗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预计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将显著增加,其中85岁及以上人口增幅尤为显著,到2020年少数族裔老年人也将大幅增加。
老年人通常需要更多的医疗服务,就医和住院的频率高于年轻群体。尽管有这种需求,但医疗服务提供者中缺乏专注于老年人医疗保健的老年病学教育。如果培训得不到改善,将没有足够的合格医生来照护老年患者。
学术老年病学资源计划旨在改善老龄化相关领域的教育,但资金不足。美国医学院协会也认识到老年病学培训的不足,并启动了一项计划来解决这个问题。
Section § 105101
Section § 105105
加州立法机构希望加州大学启动专注于老年医学的项目,即针对老年人的医疗保健。这些项目将在医学院或健康校区开展,并采用团队合作的方式。项目内容可能包括:教导健康科学学生了解老年患者的需求;为医疗服务提供者和公众提供老年护理的持续教育;研究养老院的护理实践;寻找照顾老年人的最佳方法;创建基于团队的老年病学培训模式;以及开发针对老年人的新型医疗服务场所和项目。
Section § 105110
本节定义了本章中关于医疗保健和服务的关键术语。“学术老年病学资源项目”涉及在其他地方详细说明的某些特定要素。“养老院”是指根据另一节中的定义,提供专业护理或中级护理的持牌机构。“教学养老院”是与大学相关联的类似机构,提供培训、研究和其他医疗服务。
Section § 105112
加州立法机关希望加州大学医学院的学生和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完成一套特定的老年医学课程,以便他们能够有效地护理老年人。这包括课堂学习和实践临床经验。
加州大学负责开发和管理这套课程,并参考公认医学组织的指导意见。每所医学院都应尽快实施该课程,但不迟于2003年9月1日。
立法机关要求在不同截止日期前提交课程实施进展报告,报告内容由主要由非加州大学雇员的国家级老年医学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编写。报告将提交给关注老龄化和预算事务的相关立法委员会。
担任老年医学捐赠教席的教授应领导这些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并获得用于扩展老年医学课程的专项预算拨款支持。
Section § 105120
这项法律要求,从2001年3月30日开始,加州大学董事会每两年向州立法机关提交一份进展报告。
报告应涵盖与老年病学资源相关的拨款项目的开发和现状,包括已启动的项目数量、其详细信息和成本,以及老年医学教育和服务的进展情况。
报告还应评估每个项目的成功程度,并指出任何问题,同时提出解决建议。
这些信息必须针对每个获得这些拨款的医学或健康科学校区进行细分。
Section § 105140
本法律条款表明,加州立法机关希望加州大学董事会关注医师执业许可规定,特别是老年医学方面的规定,并确保医学院毕业生为满足这些要求做好充分准备。此外,它鼓励加州大学的医学院和健康科学学院考虑在课程中更加重视老年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