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有《政府法典》第10231.5条的规定,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农药管理部应准备并提交季度报告,在每个季度结束后60天内提交给参议院健康委员会、参议院劳工、公共就业和退休委员会、参议院环境质量委员会、众议院健康委员会、众议院劳工和就业委员会、众议院环境安全和有毒物质委员会以及总医务长办公室,报告应提供以下所有信息:
(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40(a) 本季度所使用的颗粒状毒死蜱的数量,以磅为单位并按使用地点报告。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40(b) 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本季度颗粒状毒死蜱使用量增加或减少的潜在原因。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240(c) 农药管理部如何监测颗粒状毒死蜱使用暴露情况的描述,特别强调皮肤和吸入暴露,以及本季度与该暴露相关的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