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a)
部门应通过其室内空气质量计划,制定非约束性指南,以减少新建或改建办公楼中建筑材料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的暴露。部门至少应考虑以下所有事项:
(1)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a)(1)
指南应适用于的建筑类型。
(2)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a)(2)
识别室内 VOC 来源的方法。
(3)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a)(3)
新建建筑在入住前的烘烤程序。
(4)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a)(4)
已占用建筑物进行重大改建期间和之后的 VOC 减少程序。
(5)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a)(5)
是否有必要制定强制性法规而非非约束性指南,以规范新建建筑和建筑物改建期间减少 VOC 暴露的程序;此外,是否有必要制定关于新建建筑或正在进行改建的建筑物的入住规定,其中 VOC 减少应作为一个考虑因素。
(6)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a)(6)
是否有必要成立一个由建筑材料制造商、建筑商、业主和管理人员、有组织的劳工、钣金承包商、管道承包商、机械工程师、建筑师和建筑检查员组成的特设小组,就实施拟议指南的相关程序和成本向部门提供建议。
(b)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b)
部门应在1992年1月1日前制定非约束性指南并提交给立法机关,同时向总务部和州建筑标准委员会备案副本。
(c)CA 健康与安全 Code § 105405(c)
部门根据本节制定的指南应是非约束性和自愿性的,因此,应免于法规采纳程序,包括根据《政府法典》第三部第一部分第3.5章(自第11340条起)进行的行政法办公室的审查和批准。